資訊更新日期: 90('01)/05/13(3rd ed.)

第八章:緣之概要

Paccayasangahavibhaga

節一:序文

Yesam sankhatadhammanam ye dhamma paccaya yatha

Tam vibhagam ih’edani pavakkhami yatharaham.

於此我應適當地詳細解釋諸有為法之分析、屬於它們諸緣之法,以及(它們)如何(互相牽連)。

節一之助讀說明

於此我應適當地詳細解釋:在解釋了四種究竟法及它們的類別之後,如今阿耨樓陀尊者在此章「緣之概要」裡,再進一步解釋它們之間的關係,即由緣力(paccayasatti)所連繫的緣法(paccayadhamma)及緣生法(paccayuppannadhamma)。

諸有為法yesam sankhatadhammanam):有為法是依靠諸緣而生起之法,即:一切心、心所及色法(除了四種相色──見第六章、節十五)。

屬於它們諸緣之法ye dhamma paccaya):緣是對其他法的生起及住立有資助(upakaraka)之法。這即是說當緣在運作時,將會導致其他與它有關連而還未生起之法生起,及已生起之法得以久住。一切有為法及涅槃與概念都包括在緣法這一組之內。

以及(它們)如何(互相牽連)yatha):這是指在諸緣法及有為法之間運作的二十四緣力。這些也將(在此章)分析。

節二:簡說:兩種方法

Paticcasamuppadanayo patthananayo ca ti paccaya-sangaho duvidho veditabbo.

Tattha tabbhavabhavibhavakaramattopalakkhito paticcasamuppadanayo. Patthanayo pana ahacca-paccayatthitim arabbha pavuccati. Ubhayam pana vomissitva papabcenti acariya.

緣之概要有兩個部份:

一、緣起法;

二、發趣法。

當中,緣起法的特性是一法依靠其他法而純粹只是發生。發趣法則依諸緣的特有資助力而說。諸導師則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釋。

節二之助讀說明

緣起法:「緣起」這一詞是由paticca(緣於)及samuppada(生起)兩個字組成的複合字。通常這一詞是指在節三裡所解釋及常見於諸經的十二因緣。

此緣起法的法則可通過以下常見的格言來形容:「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imasmim sati idam hoti, imass’uppada idam uppajjati)。在此書裡,該法則則被形容為:「一法依靠其他法而純粹只是發生」(tabbhava-bhavibhavakaramatta)。在此tabbhava「其他法」是指緣的生起,bhavi(一法)是指有為法,而bhavakaramatta「純粹只是發生」是指有為法只是發生。

運用此法則於經中的十二因緣時,它是指當無明等任何緣存在時,那麼,依靠該些緣法,行等諸緣生法也都存在。

發趣法:這是記載於《阿毗達摩論》第七部《發趣論》(Patthana)的方法。有別於只是解釋緣法如何造成緣生法生起的緣起法,發趣法也解釋「緣力」(paccayasatti)。力(satti)是有能力帶來或完成某種效果之法。就有如辣椒之辣是潛藏在辣椒之內,不能不依靠它們而存在;同樣地,緣力是潛藏在緣法裡,不能不依靠它們而存在。一切緣法都具有各自特有的緣力,而即是此緣力使它們能夠造成緣生法生起。

諸緣的特有資助力:這是對晦澀難懂的巴利片語ahaccapaccayatthiti的嘗試性譯文。列迪長老解釋該片語為「諸緣的特力,即它們在各種不同方面的資助力」,而他說有別於只舉出緣法的緣起法,發趣法則全面地舉出諸緣的特有資助力。

諸導師則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釋:《清淨道論》第十七章裡記載了混合解釋法,其中運用了二十四緣來闡明十二緣起支每一對之間的關係。

 

 

 

緣起法

paticcasamuppadanaya

節三:基本程式

Tattha (1) avijjapaccaya savkhara, (2) savkharapaccaya vibbanam, (3) vibbanapaccaya namarupam, (4) nama-rupapaccaya salayatanam, (5) salayatanapaccaya phasso, (6) phassapaccaya vedana, (7) vedanapaccaya tanha, (8) tanhapaccaya upadanam, (9) upadanapaccaya bhavo, (10) bhavapaccaya jati, (11) jatipaccaya jaramarana-soka-parideva-dukkha-domanass’upayasa sambhavanti. Evam etassa kevalassa dukkhakkhandhassa samudayo hoti ti. Ayam ettha paticcasamuppadanayo.

於此,一、緣於無明,行生起;二、緣於行,識生起;三、緣於識,名色生起;四、緣於名色,六處生起;五、緣於六處,觸生起;六、緣於觸,受生起;七、緣於受,愛生起;八、緣於愛,取生起;九、緣於取,有生起;十、緣於有,生生起;十一、緣於生,老、死、愁、悲、苦、憂、惱生起。如是生起了這整堆苦。於此,這是緣起法。

節三之助讀說明

緣起法:緣起法基本上是解釋生死輪轉(vatta)的因緣結構,開顯維持生死輪轉及令它從一世轉到另一世的諸緣。在註疏裡,緣起被定義為:諸果同等地依靠諸緣的聚合而生起(paccaya-samaggim paticca samam phalanam uppado)。這顯示了沒有單獨的因能夠產生單獨的果,也沒有單獨的果能夠緣於單獨的因而生起。反之,永遠都是一組的緣產生一組的果。在十二因緣裡只有說及一法是另一法的緣,這麼說是為了指出在一組緣當中最為主要的緣,以及指出它與一組果當中最為主要的果之間的關係。

(一)緣於無明,行生起:無明(avijja)是痴心所,覆蓋了對諸法真實性的覺知能力,就有如白內障阻礙看色所緣的視力。根據經教法的解釋,無明是沒有四聖諦的智慧。根據論教法,無明是沒有對以下八事的智慧:四聖諦、過去世、未來世、過去世與未來世、緣起。

行(sankhara)是與二十九世間善及不善心相應的思心所。八大善心及五色界禪那善心裡的思整體地被稱為「福行」(pubbabhisankhara);十二不善心裡的思則被稱為「非福行」(apubbabhisankhara);而四無色禪善心裡的思則被稱為「不動行」(anebjabhisankhara)。

當有情的心流還是受到無明影響時,行即會製造能夠產生未來世的業。由此無明被稱為產生行的主要緣。無明在不善業裡很顯著,而在世間善業裡則是潛伏性地存在。所以世間善與不善行兩者皆被說為緣於無明。

(二)緣於行,識生起:這是指三十二種(世間)果報心緣於行(上述二十九種善與不善思)而生起。在前一世死時,其中一個累積在心流裡特強的業即會在下一世與該業相符之地裡產生十九種結生心之一。如在第五章、節廿七至卅三裡所解釋,在隨後的生命期裡,其他以往所累積的業也能夠根據情況產生其他種類的果報心。

(三)緣於識,名色生起:在第二項裡的「識」專指「果報識」,然而在此它則是指「果報識」及前世的「業識」兩者。「名」(nama)一詞是指與果報識相應的諸心所;「色」(rupa)一詞則是指業生色。在「五蘊有」(pabcavokarabhava)裡,即是在擁有一切五蘊的界地裡,識緣生了名色兩者。但在「四蘊有」(catuvokara-bhava)裡,即在無色界天裡,它只緣生了名法。而在「一蘊有」(ekavokarabhava)裡,即在無想有情天裡,它只緣生色法。於五蘊結生,當結生心在結生那一剎那生起時,同時也生起了受、想、行三名蘊,以及某些色聚──於人類,該些色聚是身十法聚、性根十法聚與心所依處十法聚。由於心(識)在這些俱生名色法裡是主,所以說識緣生了名色。

(四)緣於名色,六處生起:在此,「名色」的定義與第三項相同。在六處當中,首五處是眼、耳、鼻、舌、身五淨色,而意處則是指三十二種(世間)果報心。當業生色生起時,它們緣助也是屬於業生色的五淨色生起。當諸相應心所生起時,它們緣助於此稱為意處的果報心生起。換言之,果報心緣生名,而名則緣生果報心;它們之間的關係是「相互緣」(abbamabbapaccaya)。在欲地裡,名色緣生所有六處;在色地裡,它們則只緣生眼、耳及意三處;在無色地裡則只有名緣生意處,這是該地僅有之處,因為在其地完全沒有五色處。

(五)緣於六處,觸生起:在此「觸」(phassa)是指與果報心相應的觸心所。觸是心、諸心所及目標「前來相聚於」(sangati)六處當中之一處。生起於眼處的觸名為「眼觸」。它是眼淨色、色所緣及眼識之相聚於一處。其他的耳觸等也同樣地依靠各自的處生起。「意觸」則是與除了雙五識之外的二十二果報心相應的觸。由於觸必須有處才能生起,所以說觸緣於六處而生起。

(六)緣於觸,受生起:每當觸生起時,受(vedanŒ )即會緣於該觸而同時生起。觸是識與目標接觸,而在它們接觸時必定會有某種緣於觸而生起的感受。受有六種: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及意觸生受。在感受的素質方面,受依據其處及目標可以是樂受、苦受或捨受。

(七)緣於受,愛生起:受緣生渴愛(tanha)。愛有六種:(顏)色愛、聲愛、香愛、味愛、觸愛及法愛。每一種又可依以下三方面分為三種:一、純粹只是渴愛欲樂;二、渴愛有(生命),即含有常見(sassataditthi)的渴愛;三、渴愛斷滅,即含有斷見(ucchedaditthi)的渴愛。在究竟界上,所有不同種類的愛都是貪心所(lobha)──見第七章、節卅八。

雖然愛可依其目標而分別,但事實上愛是依靠接觸目標而生起的受。若人體驗到樂受,他就會享受該樂受,而他追求該目標的目的純粹只是因為它能夠激起樂受。反之,當他體驗到苦受時,他會渴望脫離苦,以及渴望會有某種樂受取代它。捨受的本性是寧靜的,而這也能成為渴愛的目標。如是三種受緣生了種種愛。

(八)緣於愛,取生起:在此,「取」(upadana)是在前文已解釋的四種取(見第七章、節七)。「欲取」是強化了的愛,是貪心所的一種呈現方式;其他三種取是邪見心所的呈現方式。這些取都緣於愛。於第一項,對目標微弱或起始的貪名為愛,而強化了的貪則名為取。於其他三項,緣生邪見的貪名為愛,在受到該貪的影響之下而接受的邪見則名為取。

(九)緣於取,有生起:有(存在)有兩種:業有(kammabhava)與生有(upapattibhava)。業有是指二十九種善與不善思,或一切能夠產生新一世的善與不善業。生有則是指三十二種果報心、它們的相應心所及業生色。

取是業有之緣;在取的影響之下,人們才會有作為而累積了業。取是生有之緣,因為即是取導致人們依所造之業再生死輪迴。

(十)緣於有,生生起:於此,生(jati)是指新一世的世間果報心、其相應心所及業生色生起於其中一個生存地。使到未來世發生的主要緣是善與不善業,即業有。

(十一)緣於生,老死等生起:一旦生發生,老死已是無可避免的,而在生與死之間也可能會生起其他苦,例如愁、悲、苦、憂及惱。這一切苦的根源即是生,所以把生列為它們的主要緣。

如是生起了這整堆苦:在第十一項裡所舉出的整堆苦即因上述互相牽連的諸緣法及緣生法而生起。

節四:分析的類別

Tattha tayo addha, dvadas’angani, visat’akara, tisandhi, catusankhepa, tini vattani, dve mulani ca veditabbani.

當知有三時、十二支、二十法、三連結、四攝類、三輪轉及二根。

節五:三時

Katham? Avijja, sankhara atito addha; jati, jaramaranam anagato addha; majjhe attha paccuppanno addha ti tayo addha.

如何?無明與行屬於過去世;生及老死屬於未來世;中間八支屬於現在世。如是一共有三時。

節五之助讀說明

當十二支依三世分別時,應明白這只是為了顯示生死輪迴裡的因緣結構。當知被歸納於某一世的緣起支並不是只在該世運作,而不會在其他世運作。事實上,如節七裡所指出,在每一世裡都有這些互相牽連的十二緣起支。

節六:十二支

Avijja, savkhara, vibbanam, namarupam, salayatanam, phasso, vedana, tanha, upadanam, bhavo, jati, jaramaranan ti dvadas’angani. Sokadivacanam pan’ettha nissandaphala-nidassanam.

十二支是: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處;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所示的愁等詞是(生之後)偶有的結果。

節七:四攝類

Avijja-sankharaggahanena pan’ettha tanh’upadana-bhava pi gahita bhavanti. Tatha tanh’upadana-bhavaggahanena ca avijja-sankhara; jati-jaramaranag-gahanena ca vibbanadiphalapabcakam eva gahitan ti katva:

Atite hetavo pabca idani phalapabcakam

Idani hetavo pabca ayatim phalapabcakan ti.

Visat’akara, tisandhi, catusankhepa ca bhavanti.

於此,在提及無明與行時,愛、取與有也已包括在內。同樣地,在提及愛、取與有時,無明與行也已包括在內。在提及生與老死時,識等五果也已包括在內。

如是有:

一、過去五因,

二、現在五果;

三、現在五因,

四、未來五果。

如是有二十法、三連結及四攝類。

節七之助讀說明

當心中的無明還未斷除時,愛與取就還會生起;而每當愛與取發生時,它們都是以無明為根本及與它俱行。再者,「行」與「有」二詞都是指同一種究竟法,即:造業之思。因此,每當提及其中一詞時,另一者也已包括在內。在二十法當中並沒有個別列出生與老死,因為它們是名色法之相,而不是究竟法。它們所代表的究竟法是從識至受這五個緣起支。

三連結是:一、過去因(行)與現在果(識)的因果連結;二、現在果(受)與現在因(愛)的果因連結;三、現在因(有)與未來果(生)的因果連結。

節八:三輪轉

Avijja-tanh’upadana ca kilesavattam; kammabhava-sankhato bhav’ekadeso sankhara ca kammavattam; upapattibhavasankhato bhav’ekadeso avasesa ca vipaka-vattan ti tini vattani.

三輪轉:

一、無明、愛與取屬於煩惱輪轉;

二、稱為業有與行的生存一部份屬於業輪轉;

三、稱為生有等的生存一部份屬於果報輪轉。

節八之助讀說明

這三輪轉顯示了生死輪迴的方式。最為基本的輪轉是煩惱輪轉。在受到無明矇蔽及渴愛驅使之下,人們投入於造作種種世間的不善與善業。如是煩惱輪轉引生了業輪轉。當此業成熟而產生果報時,那即是業輪轉引生了果報輪轉(異熟輪轉)。在對這些苦樂的果報作出反應時,還沉溺於無明的人即會受到渴愛所制伏,而欲享受更多愉悅體驗、執取已獲得的、以及嘗試避免痛苦的。如此果報輪轉再引生另一個煩惱輪轉。如是這三輪轉不斷地轉著,直至無明被諸聖道根除。

節九:二根

Avijjatanhavasena dve mulani ca veditabbani.

當知無明與愛是二根。

節九之助讀說明

無明被稱為從過去直透到現在受之根;愛被稱為從現在直透到未來老死之根。

節十:總結

Tesam eva ca mulanam nirodhena nirujjhati

Jaramaranamucchaya pilitanam abhinhaso

Asavanam samuppada avijja ca pavattati.

Vattam abandham icc’evam tebhumakam anadikam

Paticcasamuppado ti patthapesi mahamuni.

通過斷除此二根,輪迴即會斷滅。對於常受老死之惑逼迫者,一旦諸漏生起,無明即再次轉起。如是大賢者說示三地纏結及無始的輪迴為「緣起」。

節十之助讀說明

在《正見經》(《中部•經九》)裡,舍利弗尊者受到詢問以解釋無明之因,而他回答道:「當漏生起,無明即生起」(asavasamudaya avijjasamudayo)。在詢問他什麼是漏的因時,他回答道:「當無明生起,漏即生起」(avijja-samudaya asavasamudayo)。由於在諸漏當中最為根本的即是「無明漏」(avijjasava),舍利弗尊者所說的意謂了任何一世的無明都緣生於前一世的無明。這即成立了無始(anadikam)輪迴,因為任何一世的無明都緣生於前一世的無明,而如此往回推是無盡的。關於諸漏,見第七章、節三。

發趣法

patthananaya

節十一:二十四緣

(1) Hetupaccayo, (2) arammanapaccayo, (3) adhipati-paccayo, (4) anantarapaccayo, (5) samanantarapaccayo, (6) sahajatapaccayo, (7) abbamabbapaccayo, (8) nissayapaccayo, (9) upanissayapaccayo, (10) purejatapaccayo, (11) paccha-jatapaccayo, (12) asevanapaccayo, (13) kammapaccayo, (14) vipakapaccayo, (15) aharapaccayo, (16) indriyapaccayo, (17) jhanapaccayo, (18) maggapaccayo, (19) sampayuttapaccayo, (20) vippayuttapaccayo, (21) atthipaccayo, (22) natthi-paccayo, (23) vigatapaccayo, (24) avigatapaccayo ti ayam ettha patthananayo.

(此發趣法有二十四緣):一、因緣;二、所緣緣;三、增上緣;四、無間緣;五、相續緣;六、俱生緣;七、相互緣;八、依止緣;九、親依止緣;十、前生緣;十一、後生緣;十二、重複緣;十三、業緣;十四、果報緣(異熟緣);十五、食緣;十六、根緣;十七、禪那緣;十八、道緣;十九、相應緣;二十、不相應緣;廿一、有緣;廿二、無有緣;廿三、離去緣;廿四、不離去緣。於此,這是發趣法。

節十一之助讀說明

上面所列的二十四緣是《發趣論》的主題。《發趣論》詳盡地解釋了於《阿毗達摩論》第一部《法聚論》裡列舉的名法與色法之間種種互相連繫的方式。若要正確地理解《阿毗達摩論》裡的發趣法,至少必須明白每一緣所涉及的三法:一、緣法(paccayadhamma)──這是作為其他法之緣的法;此緣法通過產生、支助或維持其他法而成為其緣。二、緣生法(paccayuppannadhamma)──這是受到緣法緣助之法;它在受到緣法支助之下而得以生起或持續存在。三、緣力(paccayasatti)──這是緣法作為緣生法之緣的特有方式。

從節十三至廿七,阿耨樓陀尊者將會解釋二十四緣如何構成了各種不同的法之間的關係。他沒有照著原有的次序逐一地解釋每一個緣法,而是把緣法及緣生法歸納為名法、色法及名色法三組,然後再把這三組組成六對以解釋關於每一對之間的緣。在闡明這些節裡的內文時,若遇到不清楚之處,我們將會提起每一緣所涉及的上述三法。

8-1:二十四緣及其分類

1

因緣

 

14

果報緣

2

所緣緣

15

食緣

一、色食

二、名食

3

增上緣

一、所緣增上

二、俱生增上

16

根緣

一、前生根

二、色命根

三、俱生根

4

無間緣

5

相續緣

6

俱生緣

7

相互緣

17

禪那緣

8

依止緣

一、俱生依止

二、前生依止

a.依處前生依止

b.依處所緣前生依止

18

道緣

19

相應緣

20

不相應緣

一、俱生不相應

二、前生不相應

三、後生不相應

9

親依止緣

一、所緣親依止

二、無間親依止

三、自然親依止

21

有緣

一、俱生有

二、前生有

三、後生有

四、食有

五、根有

10

前生緣

一、依處前生

二、所緣前生

11

後生緣

22

無有緣

12

重複緣

23

離去緣

13

業緣

一、俱生業

二、異剎那業

24

不離去緣

 

節十二:簡要應用

Chadha naman tu namassa pabcadha namarupinam

Ekadha puna rupassa rupam namassa c’ekadha.

Pabbattinamarupani namassa duvidha dvayam

Dvayassa navadha ca ti chabbidha paccaya—katham?

名以六種方式作為名的緣。名以五種方式作為名色的緣。再者,名以一種方式作為色的緣,色也以一種方式作為名的緣。概念與名色以兩種方式作為名的緣。名色以九種方式作為名色的緣。如此有六種緣。如何?

節十三:名作為名的緣

Anantaraniruddha cittacetasika dhamma paccup-pannanam cittacetasikanam anantara-samanantara-natthi-vigatavasena; purimani javanani pacchimanam javananam asevanavasena; sahajata cittacetasika dhamma abbamabbam sampayuttavasena ti chadha namam namassa paccayo hoti.

名以六種方式作為名的緣:

剛滅盡的心與心所是現在心與心所的無間緣、相續緣、無有緣及離去緣。

前生速行是後生速行的重複緣。

俱生心與心所互相作為相應緣。

節十三之助讀說明

無間緣與相續緣:此二緣的意義相同,只是名稱不一樣而已;這是為了從稍微不同的角度看同一緣。如之前所作的詮釋,無間緣是屬於緣法的名法導致屬於緣生法的名法在它滅盡之後即刻生起,以便沒有其他名法可以插入它們之間。相續緣是屬於緣法的名法導致屬於緣生法的名法在它滅盡之後依照心之定法即刻生起。此二緣可應用於在任何一個剎那裡滅盡的心與心所,以及緊隨它們之後生起的心與心所。剛滅盡的心與心所是緣法,隨後即刻生起的心與心所是緣生法。然而阿羅漢的死亡心並不能作為無間緣或相續緣,因為在它之後並沒有任何心生起。

無有緣與離去緣:此二緣是另一對性質相同而名稱不同之緣。無有緣是名法之滅盡給予其他名法有機會隨它之後生起。離去緣是名法之離去給予其他名法有機會隨它之後生起。此二緣的緣法及緣生法與無間緣及相續緣裡的相同。

重複緣:於此緣,屬於緣法的名法導致與它同類但屬於緣生法的名法在它滅盡之後更強更有效率地生起。就有如學生在重複地溫習功課之下,變得對其功課更加熟悉;同樣地,緣法在導致與它同類的緣生法相續地生起時,即對後者注入了更強勁之力。除了每一個心路過程裡的最後一個速行之外,任何一個世間善、不善及唯作速行名法,只要它們能夠作為下一個速行剎那裡擁有同一種業力品質(善、不善或唯作)的名法之緣,它們即能作為此緣的緣法。後者是屬於此緣裡的緣生法。

雖然四出世間道心也是善速行,但它們不能作為重複緣的緣法,因為隨它們之後生起的是屬於果報心的果心,因此缺少了重複。雖然果心能相續地生起於速行的階段,但由於它們是果報心,它們並不符合重複緣的緣法的定義。然而,在道心之前生起的欲界三因善心是屬於重複緣的緣法,而道心則屬於緣生法。

相應緣:此緣是屬於緣法的名法導致屬於緣生法的名法一同生起及作為一個無可分離的相應組合;該組合的特徵是同生、同滅、擁有同一個目標(所緣)及擁有同一個依處色(見第二章、節一)。對於此緣,若取任何一心(指心與心所的組合)的任何一個名法為緣法,其餘的相應名法即是緣生法。

節十四:名作為名色的緣

Hetu-jhananga-maggangani sahajatanam namarupanam hetadivasena; sahajata cetana sahajatanam namarupanam; nanakkhanika cetana kammabhinibbattanam namarupanam kammavasena; vipakakkhandha abbamabbam sahajatanam rupanam vipakavasena ti ca pabcadha namam namarupanam paccayo hoti.

名以五種方式作為名色的緣:

因、禪支與道分是俱生名色法的因緣等。

俱生思是俱生名色的業緣;異剎那思是業生名色的業緣。

諸果報(名)蘊互相作為果報緣及作為俱生色的果報緣。

節十四之助讀說明

因緣:於此緣,緣法的作用是有如根一般使到緣生法穩固。此緣的緣法是名為「因」的六種心所(見第三章、節五):貪、瞋、痴三不善因,以及可以是善或無記的無貪、無瞋、無痴三美因。緣生法是與每一因相應的名法及俱生的色法。俱生色是指在結生時生起的業生色,以及在生命期裡生起的心生色。就有如樹根是樹存在、成長與穩固的根本一般,這些因引生了緣生法,以及使到它們穩固。

禪那緣:此緣的緣法使到緣生法緊密地觀察目標。於此的緣法是七禪支,但只有五種心所(見第七章、節十六、廿三)。緣生法是與禪支相應的心與心所(除了雙五識),以及俱生色法。雖然俱生色法並不能觀察目標,但由於它們是因緊密觀察目標的禪那支而產生,所以它們也被包括在緣生法之內。

道緣:此緣的緣法使到緣生法作為達到某個目的地的管道。此緣的緣法是十二道分,但只有九種心所(見第七章、節十七、廿三)。四邪道分是達到惡趣的管道,八正道分則是達到善趣與涅槃的管道。於此的緣生法是除了十八無因心之外的一切與道分相應的心與心所,以及俱生色法。雖然果報心與唯作心裡的道分並沒有導向任何目的地,但還是被列為道分,因為依它們的本性,它們與能夠導向各種目的地之法類似。

業緣:此緣有兩種:一、俱生業緣(sahajata-kammapaccaya);二、異剎那業緣(nanakkhanika-kammapaccaya)。

(一)於俱生業緣,緣法是八十九種心裡的思心所,緣生法是與思心所相應的心與心所及俱生色法。於此作為俱生業緣的思使到其相應名法執行各自的作用,同時也激使某種色法生起。

(二)於異剎那業緣,緣法與緣生法之間間隔著一段時間。此緣的緣法是過去的善或不善思;緣生法是在結生與生命期裡的果報心及其心所,以及業生色。於此,緣力是思產生相符的果報名法及業生色的能力。此緣也存在於道心與果心之間。

果報緣:此緣的緣法使到與它同生的緣生法保持被動及不活躍。此緣的緣法是果報心與心所;緣生法也是該些果報名法,以及俱生色法。由於諸果報心是因為業成熟而產生,它們並不活躍而且被動。如是,於熟睡者的心中,果報有分心連續不斷地生滅,但其時他並沒有致力於造身、語或意業,也沒有清晰地覺知目標。同樣地,在五門心路過程裡的果報心也沒有致力於識知它們的目標。只有在速行的階段才有致力於清楚地識知目標,也只有在速行的階段才有造業。

節十五:名作為色的緣

Pacchajata cittacetasika dhamma purejatassa imassa kayassa pacchajatavasena ti ekadha va namam rupassa paccayo hoti.

名只以一種方式作為色的緣:後生心與心所是前生(色)身的後生緣。

節十五之助讀說明

後生緣:此緣的緣法支助及增強在它之前生起的緣生法。此緣的緣法是後生的心與心所;緣生法是在該心的前一剎那裡生起、由一切四因產生的色法。此緣始於一世當中的第一個有分心,該有分心支助在結生那一剎那生起的業生色。就有如後來才下的雨輔助已有的植物成長一般,後生名法也能夠支助前生色法。

 

 

節十六:色作為名的緣

Cha vatthuni pavattiyam sattannam vibbanadhatunam; pabc’alambanani ca pabcavibbanavithiya purejatavasena ti ekadha va rupam namassa paccayo hoti.

色只以一種方式作為名的緣:在生命期裡,六依處是七識界的前生緣;五所緣是五門心路過程心的前生緣。

節十六之助讀說明

前生緣:於此緣,屬於緣法且已達到住時的色法致使屬於緣生法的名法隨之生起。這就有如先出現的太陽,帶給在它出現之後才出現的人類光明。前生緣有兩大分類:一、依處前生(vatthu-purejata);二、所緣前生(arammana-purejata)。

(一)在生命期當中,六依處色都作為依靠它們而生起的心與心所的「依處前生緣」(見第三章、節二十至廿二)。在結生的那一剎那,心所依處並不是名法的前生緣,因為其時心所依處與名法同時生起,所涉及的緣是俱生緣與相互緣。但在結生剎那生起的心所依處是隨結生心之後生起的第一個有分心的前生緣。隨後,在生命期裡,心所依處作為一切的意界與意識界的前生緣。

(二)五所緣是取它們為目標的五門心路過程心與心所的「所緣前生緣」。再者,一切已達到住時的十八種完成色(見第六章、節二)都能成為意門心路過程心與心所的「所緣前生緣」。

節十七:名色作為名的緣

Arammanavasena upanissayavasena ti ca duvidha pabbatti namarupani namass’eva paccaya honti.

Tattha rupadivasena chabbidham hoti arammanam.

Upanissayo pana tividho hoti: arammanupanissayo, anantarupanissayo, pakatupanissayo ca ti. Tatth’alambanam eva garukatam arammanupanissayo. Anantaraniruddha cittacetasika dhamma anantarupanissayo. Ragadayo pana dhamma saddhadayo ca sukham dukkham puggalo bhojanam utu senasanab ca yatharaham ajjhattab ca bahiddha ca kusaladidhammanam kammam vipakanan ti ca bahudha hoti pakatupanissayo.

概念與名色以兩種方式作為名的緣,即:所緣緣與親依止緣。

於此,所緣是顏色等六種。但親依止緣則有三種,即:所緣親依止緣、無間親依止緣及自然親依止緣。

其中,當所緣變得顯著時,它本身即成為所緣親依止緣。剛滅盡的心與心所作為無間親依止緣。自然親依止緣則有許多種:貪心所等、信心所等、樂、苦、個人、食物、氣侯、住所──(這一切)內外(之物)都能依情況作為善法等的緣。業也是其果報之緣。

節十七之助讀說明

所緣緣:此緣的緣法是所緣,它使到緣生法取它為目標而生起。此緣的六種緣法是六所緣;取它們任何一個為目標的心與心所是緣生法。

親依止緣:對於三種親依止緣:

(一)「所緣親依止緣」(arammanupanissaya)的緣法是極可喜或重要的所緣,使到屬於緣生法的名法極度依靠它地生起以識知它。

(二)「無間親依止緣」(anantarupanissaya)的緣法及緣生法與無間緣的相同,只是在於緣力稍為有些差別。無間緣是導致後生名法在前生名法滅盡之後即刻生起之力;無間親依止緣是導致後生法極度依靠前生法的滅盡地生起之力。

(三)「自然親依止緣」(pakatupanissaya)所涉及的層面極廣,其緣法包括了一切能夠在往後有效地使到屬於緣生法的心與心所生起的過去名色法。例如:以前的貪欲能夠作為殺生、偷盜、邪淫等思的自然親依止緣;以前的信心能夠作為佈施、持戒、禪修等思的自然親依止緣;健康作為快樂與精進,生病作為愁苦與怠惰等的自然親依止緣。

節十八:名色作為名色的緣

Adhipati-sahajata-abbamabba-nissaya-ahara-indriya-vippayutta-atthi-avigatavasena ti yatharaham navadha namarupani namarupanam paccaya bhavanti.

根據情況,名色以九種方式作為名色的緣,即:增上緣、俱生緣、相互緣、依止緣、食緣、根緣、不相應緣、有緣及不離去緣。

節十九:增上緣

Tattha garukatam alambanam alambanadhipativasena namanam sahajatadhipati catubbidho pi sahajatavasena sahajatanam namarupanan ti ca duvidho hoti adhipatipaccayo.

其中,增上緣有兩種:

一、所執著與重視的所緣是名的所緣增上緣。

二、四種俱生增上法是俱生名色的「俱生(增上緣)」。

節十九之助讀說明

增上緣有兩種:

(一)「所緣增上緣」(arammanadhipati):於此緣,作為緣法的所緣支配取它為目標的名法。只有極為尊敬、珍愛或渴望的所緣才能成為此緣的緣法。事實上,此緣與「所緣親依止緣」相同,差別只在於緣力稍為不同:後者擁有極有效能使到心與心所生起之力;前者擁有極強吸引與支配該些名法之力。

(二)「俱生增上緣」(sahajatadhipati):於此緣,緣法支配緣生法陪同它生起。此緣的緣法是欲、精進、心與觀四增上緣(見第七章、節二十)。在任何時刻,只有它們當中之一能夠作為增上緣,而且只發生於速行心。俱生的名色法是緣生法。

節二十:俱生緣

Cittacetasika dhamma abbamabbam sahajatarupanab ca, mahabhuta abbamabbam upadarupanab ca, patisandhikkhane vatthu-vipaka abbamabban ti ca tividho hoti sahajatapaccayo.

俱生緣有三種:一、心與心所互相作為俱生緣,以及作為俱生色的俱生緣;二、四大元素互相作為俱生緣,以及作為所造色的俱生緣;三、於結生時,心所依處與果報(名蘊)互相作為俱生緣。

節二十之助讀說明

俱生緣:於此緣,緣法在生起時導致緣生法與它同時生起。這可比喻為燈火,在點著燈時,它導致光線、顏色及熱能與它同時生起。此緣可以如原文所示分為三種,或更詳細地分為五種:一、每一個名法(無論是心或心所)都作為相應名法的俱生緣;二、每一個名法都作為俱生色法的俱生緣;三、四大元素其中的任何一個都作為其他三大元素的俱生緣;四、四大元素的每一個都作為所造色的俱生緣;五、於結生時,心所依處作為果報名法的俱生緣,反之後者也作為心所依處的俱生緣。

節廿一:相互緣

Cittacetasika dhamma abbamabbam, mahabhuta abbamabbam patisandhikkhane vatthu-vipaka abbamabban ti ca tividho hoti abbamabbapaccayo.

相互緣有三種:一、心與心所互相作為相互緣;二、四大元素互相作為相互緣;三、心所依處與果報(名蘊)互相作為相互緣。

節廿一之助讀說明

相互緣:事實上此緣是俱生緣的一個分類。於一般的俱生緣,緣法只是純粹使到緣生法與它同時生起,而無須具有互相支助的緣力。然而,在相互緣裡,每一個緣法在支助緣生法的同時,也在同樣的方式之下受到後者支助而作為緣生法。這就好比三腳架,每一隻腳都互相支助,使到三腳架能夠筆直地站立。

節廿二:依止緣

Cittacetasika dhamma abbamabbam sahajatarupanab ca mahabhuta abbamabbam upadarupanab ca cha vatthuni sattannam vibbanadhatunan ti ca tividho hoti nissayapaccayo.

依止緣有三種:一、心與心所互相作為依止緣,以及作為俱生色法的依止緣;二、四大元素互相作為依止緣,以及作為所造色的依止緣;三、六依處作為七識界的依止緣。

節廿二之助讀說明

依止緣:於此緣,緣法以作為緣生法的支助或依處而導致後者生起。該緣法與緣生法之間的關係就好比大地支助植物或畫布支助彩色。

依止緣的兩大分類是:一、俱生依止(sahajata-nissaya);二、前生依止(purejata-nissaya)。俱生依止在各方面都與俱生緣相同。前生依止則再有兩個小分類。其一是「依處前生依止」(vatthu-purejata-nissaya),這項與在討論前生緣時所提及的「依處前生緣」相同。另一者名為「依處所緣前生依止」(vattharammana-purejata-nissaya)。這是指心由心所依處支助而生起,而又同時緣取該心所依處為所緣的特別情況。如是在這種情況之下,心所依處同時作為同一心的依處與所緣。關於這情況,《發趣論》說:「某人以智觀照內處為無常、苦、無我;他享受它、樂於它、取它為所緣,而生起了貪欲、邪見、疑、掉舉、憂。」

節廿三:食緣

Kabalikaro aharo imassa kayassa, arupino ahara sahajatanam namarupanan ti ca duvidho hoti aharapaccayo.

食緣有兩種:一、段食是此身的食緣;二、無色食是俱生名色的食緣。

節廿三之助讀說明

食緣:於此緣,緣法維持緣生法存在,以及支助後者成長。這就好比支撐著舊屋子以防止它倒塌的柱子。如是食的主要作用是支持或鞏固(upatthambana)。

食緣有兩種:一、色食(rupahara);二、名食(namahara)。

(一)色食是食物裡的食素(營養),它是色身的緣法。當食物被消化時,其食素製造了新的食生色。食生色(當中的食生食素)也能支助由四因所生的一切色聚,以繼續製造新的色聚。在體內,由四因所生的一切色聚裡的食素能夠增強與它共存於同一粒色聚裡的其他色法,也能夠支助其他色聚裡的色法。

(二)名食有三種:一、觸食;二、意思食;三、識食。它們是俱生名色法的食緣。

節廿四:根緣

Pabcapasada pabcannam vibbananam, rupajivitindriyam upadinnarupanam, arupino indriya sahajatanam namarupanan ti ca tividho hoti indriyapaccayo.

根緣有三種:一、五淨(色)是五識的根緣;二、色命根是執取色(業生色)的根緣;無色根是俱生名色的根緣。

節廿四之助讀說明

根緣:於此緣,緣法通過在其範圍之內執行其控制力支助緣生法。此緣好比一組大臣,每人都在國內的某個地區有治理權,但並不會干涉其他地區。如內文所述,根緣有三種:一、前生根;二、色命根;三、俱生根。

(一)於前生根,每一個(在過去有分住時生起的)五淨色都是與它們各自相符的根識及心所的根緣。這是因為淨色控制以它為依處的心之效力。例如:敏銳的眼的視覺清晰;差勁的眼則視力弱。

(二)在業生色聚裡的命根色是在同一粒色聚裡的其他色法的色命根緣,因為它以維持它們的生命來控制它們。

(三)十五種無色根(見第七章、節十八)裡的每一個都是相應名法及俱生色法的俱生根緣。

於諸根當中,女與男兩種性根並不是根緣裡的緣法。它們被除外是因為它們沒有作為緣的作用。緣有三種作用──產生、支助與維持,但性根並沒有執行這三種作用的任何一個。然而它們還是被列入根這一類,因為它們控制(女或男)性的身體結構、外表、性格及傾向,致使整個人的性格傾向於女性或男性。

節廿五:不相應緣

Okkantikkhane vatthu vipakanam, cittacetasika dhamma sahajatarupanam sahajatavasena, pacchajata cittacetasika dhamma purejatassa imassa kayassa pacchajatavasena, cha vatthuni pavattiyam sattannam vibbanadhatunam purejatavasena ti ca tividho hoti vippayuttapaccayo.

不相應緣有三種:一、在結生的那一剎那,心所依處是諸果報(名蘊)的俱生不相應緣,而心與心所則是俱生色法的俱生不相應緣;二、後生心與心所是前生色身的後生不相應緣;三、在生命期裡,六依處是七識界的前生不相應緣。

節廿五之助讀說明

不相應緣:於此緣,緣法是支助現在色法的名法,或是支助現在名法的色法。此緣的緣法及緣生法兩者必須屬於不同的種類:若其中之一是色法,另一者必定是名法;若其中之一是名法,另一者必定是色法。這就有如參在一起的水與油,雖然放在一起卻依然保持分離。

如是在結生時,心所依處與諸名蘊同時生起,而互相作為不相應緣,這是因為有分別它們為色法與名法之相。再者,在結生時,諸名蘊也是其他種類業生色的不相應緣。在生命期裡,諸名蘊則是(俱生)心生色的不相應緣。不相應緣也有前生與後生的種類:於前者,色法是緣法,名法是緣生法;於後者,名法是緣法,色法是緣生法。這兩種個別與前生依止緣及後生緣相同。

節廿六:有緣與不離去緣

Sahajatam purejatam pacchajatam ca sabbatha

Kabalikaro aharo rupajivitam icc’ayan ti.

Pabcavidho hoti atthipaccayo avigatapaccayo ca.

有緣與不離去緣都有五種:俱生、前生、後生、段食及色命。

節廿六之助讀說明

有緣與不離去緣:此二緣的含義相同,只是名稱不同而已。於此緣,緣法支助緣生法生起,或在與緣生法同時存在的時刻支助緣生法繼續存在。然而緣法與緣生法並不須要是俱生法;所須的只是這兩者有暫時重疊存在的時候,以及緣法在它們重疊存在的時段裡有以某種方式支助緣生法。如是有緣包括了前生、後生及俱生法。在內文裡只提及五種有緣,但由於這五種裡面還有更細的分類,所以有緣還包含了其他各種不同的緣。關於這點,在下一篇解釋把一切緣歸納於四大主緣時就會變得清楚。

節廿七:歸納諸緣

Aramman’upanissaya-kamma-atthipaccayesu ca sabbe pi paccaya samodhanam gacchanti.

Sahajatarupan ti pan’ettha sabbattha pi pavatte cittasamutthananam patisandhiyam katatta rupanab ca vasena duvidho hoti veditabbam.

一切緣可以歸納於所緣、親依止、業與有四緣當中。

於此,當知一切俱生色法為兩種:在生命期裡的是心生;在結生時的則是業生。

節廿七之助讀說明

列迪長老在其論著裡解釋了如何把一切緣歸納於上述四緣:

增上緣有兩種,其中的「所緣增上緣」時常都可以歸納於所緣緣與親依止緣,有時也可以歸納於有緣;而「俱生增上緣」則可以歸納於有緣。

依止緣裡的「俱生依止」與「依處俱生依止」兩者皆可以歸納於有緣。對於心所依處同時作為意門心的依處與所緣的「依處所緣俱生依止」,它可以歸納於所緣緣與有緣兩者,而在作為受到特別重視的所緣時,它也可以歸納於親依止緣。

前生緣裡的「依處前生」可歸納於有緣,而「所緣前生」則可歸納於所緣緣與有緣,也有可能可以歸納於親依止緣。

兩種業緣裡的「俱生業」可歸納於有緣,而「異剎那業」則歸納於業緣;在很強時也可以歸納於親依止緣。

不相應緣可歸納於有緣,但若心所依處同時作為依處與所緣,它則被歸納於所緣緣與有緣,也有可能可以歸納於親依止緣。

在其餘諸緣當中,以下十一緣時常都歸納於有緣:因緣、俱生緣、相互緣、果報緣、食緣、根緣、禪那緣、道緣、相應緣、不離去緣及後生緣。以下五種則時常都歸納於親依止緣:無間緣、相續緣、重複緣、無有緣及離去緣。

 

8-2:歸納諸緣

所緣緣

親依止緣

業緣

有緣

•所緣增上

•依處所緣

前生依止

•所緣前生

•不相應*

•所緣增上

•依處所緣

前生依止*

  • 所緣前生*

  • 異剎那業*

  • 不相應*

  • 無間

  • 相續

  • 重複

  • 無有

  • 離去

•異剎那業

  • 所緣增上*

  • 俱生增上*

  • 俱生依止

  • 依處前生依止

•依處所緣

前生依止

  • 依處前生

  • 俱生業

  • 不相應

  • 俱生

  • 相互

  • 果報

  • 禪那

  • 相應

  • 不離去

  • 後生

註:*代表「有時而已」。

節廿八:總結

Iti tekalika dhamma kalamutta ca sambhava

Ajjhattab ca bahiddha ca sankhatasankhata tatha.

Pabbattinamarupanam vasena tividha thita

Paccaya nama patthane catuvisati sabbatha ti.

如是於三時裡及與時間無關的內外、有為無為諸法可歸納為三種:概念、名與色。

發趣法的諸緣一共有二十四。

概念之分析

pabbattibheda

節廿九:簡說

Tattha rupadhamma rupakkhandho va; cittacetasika-sankhata cattaro arupino khandha nibbanab ca ti pabca-vidham pi arupan ti ca naman ti ca pavuccati.

Tato avasena pabbatti pana pabbapiyatta pabbatti, pabbapanato pabbatti ti ca duvidha hoti.

其中,色法是屬於色蘊。由心與心所組成的四無色蘊及涅槃是五種無色。它們也被稱為「名」。

剩餘的是兩種概念:所知概念與令知概念。

節廿九之助讀說明

至此阿耨樓陀尊者已說畢四種究竟法、它們的各種分類及依緣分析。但他還未討論到概念(pabbatti)。雖然概念是屬於世俗諦,而不是究竟諦,它們還是被收錄於《阿毗達摩論》的《人施設論》(Puggalapabbatti)。所以在第八章的結尾裡,作者將簡要地討論概念。

它們也被稱為「名」:四無色蘊被稱nama(名),因為它們「傾向」或「轉向」(namana)於目標以識知它。它們也因為「導致傾向或轉向」(namana)而被稱為nama(名),因為它們互相導致另一者傾向於目標。涅槃純粹基於「導致傾向」而被稱為nama(名),因為涅槃通過作為「所緣增上緣」而導致毫無瑕疵的出世間心與心所傾向或轉向它本身。

剩餘的是概念:概念有兩種:「意義概念」(attha-pabbatti)與「名字概念」(namapabbatti)。前者是通過概念所表達的意義;後者是表達該意義的名字或名稱。例如:識知具有某種體形與性格、遍體生毛、具有四隻腳的家畜是「狗」的觀念是「意義概念」;「狗」這名稱則是「名字概念」。意義概念是「所知概念」;名字概念是「令知概念」。

節三十:所知概念

Katham? Tamtam bhutaparinamakaram upadaya tatha tatha pabbatta bhumipabbatadika, sasambharasannivesa-karam upadaya geharathasakatadika, khandhapabcakam upadaya purisapuggaladika, candavattanadikam upadaya disakaladika, asamphutthakaram upadaya kupaguhadika, tamtam bhutanimittam bhavanavisesab ca upadaya kasinanimittadika ca ti evam adippabheda pana paramatthato avijjamana pi atthacchayakarena cittuppadanam alambanabhuta tamtam upadaya upanidhaya karanam katva tatha tatha parikappiyamana sankhayati, samabbayati, vohariyati, pabbapiyati ti pabbatti ti pavuccati. Ayam pabbatti pabbapiyatta pabbatti nama.

如何?「地」、「山嶽」等詞是依元素的變化而命名。「屋子」、「馬車」、「貨車」等詞是依材料的組成而命名。「人」、「個人」等詞是依五蘊而命名。「方向」、「時間」等詞是依月亮等的運行而命名。「井」、「山洞」等詞是依沒碰撞而命名。「遍相」等詞是依各自的元素與心智的修習而命名。

雖然這一切不同的事物在究竟上是不存在的,但能依作為(究竟)法的影像而成為心的所緣。

它們被稱為概念是因為它們被(有情)依這或那方面而想像、計算、明瞭、表達與識知。這種概念因所知而得其名。

節三十之助讀說明

「所知概念」與「意義概念」相同。於此,作者列舉了各種不同的意義概念。

地、山嶽等被稱為「形狀概念」(santhanapabbatti),因為它們相等於事物的形狀。

屋子、馬車、村落等被稱為「組合概念」(samuhapabbatti),因為它們相等於事物的組合。

東、西等被稱為「方向概念」(disapabbatti),因為它們相等於方向。

早晨、中午、星期、月等被稱為「時間概念」(kalapabbatti),因為它們相等於時間的單位。

井、山洞等被稱為「空間概念」(akasapabbatti),因為它們相等於沒有可觸及物的空間。

遍相等被稱為「相概念」(nimittapabbatti),因為它們相等於通過禪修而獲得的心之影像。

節卅一:令知概念

Pabbapanato pabbatti pana nama-namakammadinamena paridipita. Sa vijjamanapabbatti, avijjamanapabbatti, vijjamanena avijjamanapabbatti, avijjamanena vijjamana-pabbatti, vijjamanena vijjamanapabbatti, avijjamanena avijjamanapabbatti ca ti chabbidha hoti.

Tattha yada pana paramatthato vijjamanam rupavedanadim etaya pabbapenti tada’yam vijjamanapabbatti. Yada pana paramatthato avijjamanam bhumipabbatadim etaya pabbapenti, tada’yam avijjamanapabbatti ti pavuccati. Ubhinnam pana vomissakavasena sesa yathakkamam chalabhibbo, itthisaddo, cakkhuvibbanam, rajaputto ti ca veditabba.

由於其令知而名為概念。它形容名字、命名等。

它有六種:一、真實的(直接)概念;二、不真實的(直接)概念;三、通過真實的不真實概念;四、通過不真實的真實概念;五、通過真實的真實概念;六、通過不真實的不真實概念。

例如:當以「色」、「受」等詞宣稱在究竟上存在之法時,它被稱為「真實的(直接)概念」。

當以「地」、「山嶽」等詞宣稱在究竟上不存在之法時,它被稱為「不真實的(直接)概念」。

當知其餘(四項)的是結合兩種;以下是它們各自的例子:「擁有六神通的人」、「女人的聲音」、「眼識」與「國王的兒子」。

節卅一之助讀說明

「令知概念」與「名字概念」相同。作者再次舉出了種種例子。

真實的(直接)概念:色、受等是究竟法,因此命名它們的概念是真實的直接概念。

不真實的(直接)概念:「地」、「山嶽」等並不是究竟法,而是由心想像構成的世俗法。雖然這些概念是基於究竟法而有,但它們所代表的東西本身不是究竟法,因為它們不是擁有自性地存在。

當知其餘(四項)的是結合兩種:於此,「擁有六神通的人」是「通過真實的不真實概念」,因為神通是究竟真實的,但「擁有者」只是由心想像構成。「女人的聲音」是「通過不真實的真實概念」,因為聲音是究竟存在的,但女人則不是如此。「眼識」是「通過真實的真實概念」,因為眼淨色及依靠它而生起的識都是究竟存在的。「國王的兒子」是「通過不真實的不真實概念」,因為國王及兒子兩者都不是究竟存在的。

節卅二:總結

Vacighosanusarena sotavibbanavithiya

Pavattanantaruppanna manodvarassa gocara

Attha yassanusarena vibbayanti tato param

Sayam pabbatti vibbeyya lokasanketanimmita ti.

以耳識心路過程跟隨語音,再通過隨後生起的意門(心路過程)所領受的概念而得知其意義。當知這些概念受到世俗法所設。

 

Iti Abhidhammatthasangahe

Paccayasangahavibhago nama

atthamo paricchedo.

《阿毗達摩概要》裡

名為「緣之概要」的

第八章至此完畢。


備註:

譯按:涅槃與概念是能作為其他法之緣的緣法,但它們不是緣生法或有為法,因為它們不是由於因緣和合而生。

在下文裡的說明是依據《清淨道論》第十七章及《迷惑冰消》第六章。

譯按:對於兩個相續生起的心,前生心是指在前一個心識剎那生起的心;後生心是指在後一個心識剎那生起的心。

諸師所接受的其中一種解釋局限此「依處所緣前生依止緣」於死亡心之前第十七個心識剎那生起的心所依處,而且是當臨死速行取該心所依處為所緣的時候。列迪長老在其著作Paramatthadipani以大篇幅反駁該見解為太狹義;而在此所接受的是他的立場。

見《殊勝義註》巴、頁三九二;英、頁五○一。於此有個英文(及中文)不能表達的雙關語:nama(名)是源自意為「傾向」或「轉向」的動詞詞根n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