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類別之概要(Samuccayaasangahavibhaga)

資訊更新日期: 89('00)/07/15


節一:序文
Dvasattatividha vutta vatthudhamma salakkhana
Tesam dani yathayogam pavakkhami samuccayam.
已說七十二種各別法及其特相。如今我當依它們
適合之處說示其類別。
節一之助讀說明
七十二種各別法:首六章所解釋的四種究竟法可以分
別為七十二種各別法(vatthudhamma),即有自性之法
(sabhava──見第一章、節二):
一、心:雖然心可以分別為八十九種,但它們都被視
	為同一種各別法,因為一切心都擁有同一個自
	性,即識知目標或所緣。
二、五十二心所:每一個心所都被視為一個各別究竟
	法,因為每一個心所都擁有自己的自性。
三、十八種完成色:基於相同的原因,每一種完成色
	被視為一個各別法。
四、涅槃只有一個,所以是一個各別法。

雖然在解釋究竟法時也有說到十種不完成色,但它們
並不被視為完成的各別法,因為它們沒有自性,而因此不
是觀智的目標。
我當依它們適合之處說示其類別:在解釋四究竟法的
七十二分之後,如今作者再依《阿毗達摩論》裡所採用的
門類把它們組成各種類別。
節二:列舉類別
Akusalasangaho, missakasangaho, bodhipakkhiya-
sangaho, sabbasangaho ca ti samuccayasangaho catubbidho 
veditabbo.
當知類別之概要有四個部份:
一、不善之概要;
二、混合類別之概要;
三、菩提分之概要;
四、一切之概要。
不善之概要
(akusalasangaha)
節三:漏
Katham? Akusalasangahe tava cattaro asava: 
kamasavo, bhavasavo, ditthasavo, avijjasavo.
如何?首先,在不善之概要裡有四種漏:一、欲
漏;二、有漏;三、邪見漏;四、無明漏。
節三之助讀說明
直譯巴利文asava(漏)的意義是「流出之物」。該
巴利文代表從膿瘡流出來的膿,也代表已發酵許久的酒。
列為漏的煩惱被稱為流出之物是因為它們就像流出來的膿
及已發酵許久的酒。諸註疏說它們稱為漏是因為它們流到
最高的生存地或因為它們流到更換種姓(gotrabhu──見
第九章、節卅四)。
在四漏當中,欲漏與有漏都是屬於貪心所,前者是對
欲樂之貪,後者是對有(存在或生命)之貪。邪見漏是邪
見心所;無明漏則是痴心所。
節四:暴流
Cattaro ogha: kamogho, bhavogho, ditthogho, 
avijjogho.
四種暴流:一、欲暴流;二、有暴流;三、邪見
暴流;四、無明暴流。
節五:軛
Cattaro yoga: kamayogo, bhavayogo, ditthiyogo, 
avijjayogo.
四種軛:一、欲軛;二、有軛;三、邪見軛;
四、無明軛。
節四至五之助讀說明
稱為漏的煩惱也稱為暴流(ogha),因為它們把諸有
情沖到生存的大洋,也因為它們難以越渡。它們也稱為軛
(yoga),因為它們把諸有情套在痛苦裡,不讓他們逃
脫。
節六:繫
Cattaro gantha: abhijjha kayagantho, vyapado kaya-
gantho, silabbataparamaso kayagantho 
idamsaccabhiniveso kayagantho.
四種繫:一、貪婪之身繫;二、瞋恨之身繫;
三、執著儀式(戒禁)之身繫;四、武斷地執取「只
有這才是真實的」之身繫。
節六之助讀說明
身繫是因為它們把心繫於身,或把今世之身繫於未來
世之身而得其名。在此,「身」(kaya)的意義是「聚
集」,是指名身與色身兩者。在四繫當中,貪婪是指把諸
有情牽扯向欲樂目標的渴愛或貪。瞋恨是瞋心所,呈現為
對不想要的目標厭惡。「執著儀式」(戒禁)是相信實行儀
式能夠導向解脫。武斷之信是堅信只有己見才是真實的,
其他一切見解都是錯的。後兩種身繫都是屬於邪見心所的
一面。
節七:取
Cattaro upadana: kamupadanam, ditthupadanam, 
silabbatupadanam, attavadupadanam.
四種取:一、欲取;二、邪見取;三、戒禁取;
四、我論取。
節七之助讀說明
於四取當中,第一種可以是對欲樂強烈的渴愛,但諸
註疏指出此取可以更廣泛地包括對一切世間之物的渴愛。
邪見取是執取任何在道德上是屬於邪惡之見,例如無作
見、斷見等,或是執取任何有關「世界是永恆的還是不永
恆的」等的憶測之見。 戒禁取是認為實行儀式或修苦行
及其種種戒禁能夠導向解脫。我論取即是執著「身見」
(sakkayaditthi),即認為五蘊的任何一個是「我」或
「我所有」。經典裡提出了二十種身見。對五蘊的每一個
可有四種觀念,例如:「認為色蘊是我,或我擁有色蘊,
或色蘊是在我裡面,或我在色蘊裡面」,對於受蘊、想
蘊、行蘊與識蘊也是如此,所以共得二十種身見(見《中
部》經四十四等)。欲取是貪的一種呈現方式,其他三種
取則是邪見心所的呈現方式。
節八:蓋
Cha nivaranani: kamacchandanivaranam, vyapada-
nivaranam, thinamiddhanivaranam, uddhaccakukkucca-
nivaranam, vicikicchanivaranam, avijjanivaranam.
六種蓋:一、欲欲蓋(欲求欲樂之蓋);二、瞋
恨蓋;三、昏沉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
蓋;六、無明蓋。
節八之助讀說明
蓋是因為它們阻礙通向天界與涅槃之道而得其名。根
據註疏,諸蓋是阻止未生起的善法生起及使到已生起的善
法不能持久的心所。首五蓋是證禪那的主要障礙,第六種
則是生起智慧的主要障礙。
包括在諸蓋之內的有八種心所。然而,其中有兩對心
所各算為一蓋。《阿毗達摩論》的註疏解釋昏沉與睡眠、
掉舉與惡作各合為一是因為它們有類似的作用、緣與對治
之法。昏沉與睡眠兩者都有令到名法軟弱無力的作用;它
們是緣於懶惰與昏昏欲睡;對治它們之法是激起精進。掉
舉與惡作都有導致不寧靜的作用;它們是緣於困擾的念
頭;對治它們之法是培育定。
節九:潛在傾向(隨眠)
Satt'anusaya: kamaraganusayo, bhavaraganusayo, 
patighanusayo, mananusayo, ditthanusayo, 
vicikicchanusayo, avijjanusayo.
七種潛在傾向:一、欲貪潛在傾向;二、有貪
(執著存在)潛在傾向;三、瞋恚(厭惡)潛在傾
向;四、我慢潛在傾向;五、邪見潛在傾向;六、疑
潛在傾向;七、無明潛在傾向。
節九之助讀說明
潛在傾向(anusaya)是「潛伏」(anusenti)在它們
所屬的名法之流裡的煩惱,每當諸緣具足時即會浮現為困
擾。「潛在傾向」一語標示了只要諸煩惱還未被諸出世間
道斷除,它們都還能夠再生起。雖然一切煩惱都可算是
「潛在傾向」,但在此只列出上述七種是因為它們最為顯
著。欲貪與有貪兩者是「貪」的方式;其餘的都是屬於個
別的心所。因此一共有六種心所作為潛在傾向。
節十:結(經教法)
Dasa samyojanani: kamaragasamyojanam, ruparaga-
samyojanam, aruparagasamyojanam, patighasamyojanam, 
manasamyojanam, ditthisamyojanam, silabbataparamasa-
samyojanam, vicikicchasamyojanam, uddhaccasamyojanam, 
avijjasamyojanam, suttante.
根據經教法,十種結是:一、欲貪結;二、色貪
結;三、無色貪結;四、瞋恚結(厭惡結);五、我
慢結;六、邪見結;七、戒禁取結;八、疑結;九、
掉舉結;十、無明結。
節十一:結(論教法)
Aparani dasa samyojanani: kamaragasamyojanam, 
bhavaragasamyojanam, patighasamyojanam, manasamyo-
janam, ditthisamyojanam, silabbataparamasasamyojanam, 
vicikicchasamyojanam, issasamyojanam, macchariya-
samyojanam, avijjasamyojanam, abhidhamme.
根據論教法,另十種結是:一、欲貪結;二、有
貪結;三、瞋恚結(厭惡結);四、我慢結;五、邪
見結;六、戒禁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
結;十、無明結。
節十至十一之助讀說明
諸結是把有情綁在生死輪迴裡的不善心所。第一組十
結在經藏與論藏裡都有提及,第二組十結則只記載於論
藏。在第一組裡,第一至第三項是屬於貪心所;第六與第
七項是屬於邪見心所;其餘的是個別的心所。在第二組
裡,第一與第二項是屬於貪心所;第五與第六項是屬於邪
見心所;其餘的是個別的心所。
節十二:煩惱
Dasa kilesa: lobho, doso, moho, mano, ditthi, 
vicikiccha, thinam, uddhaccam, ahirikam, anottappam.
十種煩惱:一、貪;二、瞋;三、痴;四、慢;
五、邪見;六、疑;七、昏沉;八、掉舉;九、無
慚;十、無愧。
節十二之助讀說明
(上述十項)稱為煩惱(kilesa)是因為它們「折
磨」(kilissanti)心;或因為它們把有情拖下內心污穢與
隋落之境而污染了心。
節十三:說明
Asavadisu pan'ettha kamabhavanamena tabbatthuka 
tanha adhippeta. Silabbataparamaso idamsaccabhiniveso 
attavadupadanab ca tathapavattam ditthigatam eva 
pavuccati.
於此,在漏等當中,「欲」與(執著)「有」是指
渴愛,因為它以它們(欲與有)為自己的根基。「執
著儀式」、「武斷地認為『只有這個才是真實的』」及
「我論取」是指邪見,因為它能以這些方式呈現。
節十四:總結
Asavogha ca yoga ca tayo gantha ca vatthuto
Upadana duve vutta attha nivarana siyum.
Chalevanusaya honti nava samyojana mata
Kilesa dasa vutto' yam navadha papasangaho.
依各別法,漏、暴流、軛與繫各屬於三種。所說
的取是兩種,而蓋是八種。
潛在傾向只是六種,而當知結是九種。煩惱是十
種。如是不善之概要有九個部份。
節十四之助讀說明
這一節指出如何把不同種類的煩惱縮小至十四種不善
心所。對於其縮小之後的結果,見表7-1。


表7-1:諸煩惱所屬的心所

心所




1
2 邪見  
3    
4        
5          
6            
7 掉舉            
8 昏沉              
9 惡作                
10 睡眠                
11 無慚                
12 無愧                
13                
14                
心所的數目 3 3 3 3 2 8 6 9 10



混合類別之概要
(missakasangaha)
節十五:因(根)
Missakasangahe cha hetu: lobho, doso, moho, alobho, 
adoso, amoho.
混合類別裡有六個因(根):一、貪;二、瞋;
三、痴;四、無貪;五、無瞋;六、無痴。
節十五之助讀說明
混合類別之概要因其所列的組別包含了善、不善與無
記心所而得其名。關於因,見第三章、節五。
節十六:禪支
Satta jhanangani: vitakko, vicaro, piti, ekaggata, 
somanassam, domanassam, upekkha.
七禪支:一、尋;二、伺;三、喜;四、一境
性;五、悅;六、憂;七、捨。
節十六之助讀說明
在此,「禪那」一語的用法與一般意為安止定的用法
不同,而是更廣泛地指「緊密地觀察」(upanijjhayana)
目標。所以即使在此所列出的諸法有時是在禪修安止之外
發生,但也被視為禪支。這七個心所被稱為禪支是因為它
們使到心能夠緊密地觀察目標。它們當中的「憂」是絕對
不善的,且只生起於兩種瞋恚相應之心。其餘六個可以是
善、不善或無記,這決定於它們生起於什麼心。
節十七:道分
Dvadasa maggangani: sammaditthi, sammasankappo, 
sammavaca, sammakammanto, samma-ajivo, 
sammavayamo, sammasati, sammasamadhi, 
micchaditthi, micchasamkappo, micchavayamo, 
micchasamadhi.
十二道分:一、正見;二、正思惟;三、正語;
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
正定;九、邪見;十、邪思惟;十一、邪精進;十
二、邪定。
節十七之助讀說明
在此「道」一詞用以代表的含意是導向某個目的地,
即導向善趣、惡趣或涅槃。在十二道分當中,首八個導向
善趣與涅槃,後四者則導向惡趣。
這十二道分可縮小為九個心所。正見是慧心所。正思
惟、正精進、正念與正定個別是有因善心與無記心裡的
尋、精進、念與一境性心所。正語、正業與正命是三個離
心所(virati),在出世間心裡它們一起出現;在世間善心
裡則依據情況個別地出現。
在四個邪道分當中,邪見是邪見心所;在諸道分裡它
是絕對屬於不善的心所。其他三道分則順序屬於不善心裡
的尋、精進與一境性心所。在此並沒有個別的邪語、邪業
與邪命道分,因為它們只是由煩惱鼓動而造的不善行。在
此也沒有邪念道分,因為念是絕對屬於美心所,不可能出
現於不善心。
節十八:根
Bavisat'indriyani: cakkhundriyam, sotindriyam, 
ghanindriyam, jivhindriyam, kayindriyam, itthindriyam, 
purisindriyam, jivitindriyam, manindriyam, sukhindriyam, 
dukkhindriyam, somanassindriyam, domanassindriyam, 
upekkhindriyam, saddhindriyam, viriyindriyam, satindriyam, 
samadhindriyam, pabbindriyam, 
anabbatabbassamitindriyam, abbindriyam, 
abbatavindriyam.
二十二根: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
四、舌根;五、身根;六、女根;七、男根;八、命
根;九、意根;十、樂根;十一、苦根;十二、悅
根;十三、憂根;十四、捨根;十五、信根;十六、
精進根;十七、念根;十八、定根;十九、慧根;二
十、未知當知根;二十一、最終知根;二十二、具最
終知根。
節十八之助讀說明
根是在其範圍之內控制其相應法之法。首五根是五淨
色;兩個性根是兩種性根色;命根有兩種,即名命根與命
根色。意根是心整體,即所有八十九心。五受根已在前文
論及(第三章、節二)。五修行之根(第十五至十九項)
會在下文重述;在節廿二則會解釋最後三根。
節十九:力
Nava balani: saddhabalam, viriyabalam, satibalam, 
samadhibalam, pabbabalam, hiribalam, ottappabalam, 
ahirikabalam, anottappabalam.
九力:一、信力;二、精進力;三、念力;四、
定力;五、慧力;六、慚力;七、愧力;八、無慚
力;九、無愧力。
節十九之助讀說明
這九力因為不會受到對立之法動搖,或因為它們增強
其相應法而得其名。第一、第三、第六與第七種力可以是
善或無記;第八與第九種力是絕對不善;第二與第四種力
則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
節二十:增上(或:支配)
Cattaro adhipati: chandadhipati, viriyadhipati, 
cittadhipati, vimamsadhipati.
四增上:一、欲增上;二、精進增上;三、心增
上;四、觀增上。
節二十之助讀說明
增上法是支配它所屬的心實行及完成艱難或重要的任
務的心所。增上法與根之間的差別是在於它們支配的程度
與範圍。增上法全面地支配整個心,而根則只在其範圍之
內實行其支配能力。所以在一心裡可以有好幾個根存在,
但在同一個剎那則只有一個增上法存在。關於這點,增上
法就有如國王,是唯一的統治者,支配他所有的官員;而
根則有如官員,在各自的區域裡有支配權,但不能干涉其
他人的範圍。
四增上法是欲心所(即「欲行動」,不可把它與屬於
貪的貪欲混淆)、精進心所、心及在此稱為「觀」的慧心
所。欲、精進與心只能在五十二速行心裡成為增上法,即
除去兩個痴根心與阿羅漢生笑心;觀則只能在三十四個三
因心裡成為增上法。在同一個剎那裡只能有一個增上法存
在,而且是在它支配其相應法的時候。觀增上可以是善或
無記;其他三種增上法則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
節廿一:食
Cattaro ahara: kabalikaro aharo, phasso dutiyo, 
manosabcetana tatiya, vibbanam catuttham.
四食:段食、觸是第二、意思是第三、心是第
四。
節廿一之助讀說明
「食」(ahara)這一詞是指作為強大助緣以維持
(其他法)之法。根據經教的解釋,段食維持色身;觸維
持受;意思維持三界輪迴,因為業即是思,而又是業導致
投生;心則維持名色。根據論教法,段食維持身體裡由四
種因產生的色法,而其他三食維持一切與它們俱生的名色
法。屬於色法的段食是無記法,而其他三名食則可以屬於
所有三種道德素質(善、不善或無記)。
節廿二:說明
Indriyesu pan'ettha sotapattimaggabanam anabba-
tabbassamitindriyam; arahattaphalabanam 
abbatavindriyam; majjhe cha banani abbindriyani ti 
pavuccanti. Jivitindriyab ca ruparupavasena duvidham hoti.
於此,在諸根當中,「未知當知根」是須陀洹道
智;「具最終知根」是阿羅漢果智;「最終知根」則是
中間六種(出世間)智。命根有兩種:色與名。
Pabcavibbanesu jhanangani, aviriyesu balani, 
ahetukesu maggangani na labbhanti. Tatha vicikicchacitte 
ekaggata maggindriyabalabhavam na gacchati. Dvihetuka-
tihetuka-javanesv'eva yathasambhavam adhipati eko' va 
labbhati.
在五種根識裡沒有禪支;在沒有精進的(心)則
沒有力;在無因(心)裡則沒有道分。同樣地,在疑
(相應)心裡,一境性(心所)不會到達禪支、根或
力的程度。在同一個時候,只能根據情況獲得一個增
上法,而且只能是在二因或三因的速行心裡。
節廿二之助讀說明
五種根識只是純粹面對各自的目標。由於它們的作用
與依處色還很弱,也由於它們在心路過程裡所佔的是很基
本的位置,因此它們不能緊密地觀察目標,所以與它們相
應的受及一境性不能到達禪支的程度。另者,尋
(vitakka)是禪支的基礎,但在五種根識裡並沒有尋,這
並不是因為(有如高層次的禪那般)已超越了它,而是因
為它們的作用太簡單得不能包括它在內。
同樣地,心必須擁有精進(心所)才能使到其成份達
到力(bala)的程度。因此,在十六種沒有精進的心裡,
一境性心所不能夠實行定力的作用。
無因的心不能夠作為導向某個目的地之道;因此在十
八無因心裡並沒有道分。
在與疑相應的心裡,一境性缺少了「勝解」(adhi-
mokkha)的支援,且被疑的猶豫不決本性所淹,因此不
能達到道分、根或力的程度。
在同一個時候只能有一個增上法存在,因為增上法的
本質即是在任何一個心裡只能有它們四者之一執行總支配
的作用,而且是在二因或三因的速行心裡才能發生。


表7-2:混合類別

只是不善 只是善 只是無記 善與無記 所有三種
6因 貪+瞋+痴     無貪+無
瞋+無痴
 
7禪支       尋+伺+喜
+一境性
+悅+捨
12道分 四邪道分     八正道分  
22根 未知當知 五根識+
二性+
命根色+
樂+苦+
具最終知
信+念+慧
+最終知
名命根+
意+悅+捨
+精進+定
9力 無慚+
無愧
    信+念+慧
+慚+愧
精進+定
4增上       欲+精進
+心
4食     段食   觸+思+心



節廿三:總結
Cha hetu pabca jhananga magganga nava vatthuto
Solas'indriyadhamma ca baladhamma nav'erita.
Cattaro'dhipati vutta tathahara ti sattadha
Kusaladisamakinno vutto missakasangaho.
根據各別法,已說六因、五禪支、九道分、十六
根及九力。
同樣地,已說四增上及四食。如是,已從七個方
面解說包含善法等的混合類別之概要。
節廿三之助讀說明
根據各別法,禪支有五種,因為悅、憂與捨都是受,
而受只是一個心所。上文已解釋了諸道分如何縮小至九
個。諸根縮小成十六種,因為第十至第十四項只是屬於一
種心所,即受心所;第十九至第二十二項則皆是慧心所;
而命根則分為兩個各別法,即:屬於二十八色之一的命根
色及屬於五十二心所之一的名命根。
菩提分之概要
(bodhipakkhiyasangaha)
節廿四:四念處
Bodhipakkhiyasangahe cattaro satipatthana: 
kayanu-passana-satipatthanam, vedananupassana-
satipatthanam, cittanupassana-satipatthanam, 
dhammanupassana-satipat-thanam.
在菩提分之概要裡有四念處:一、身念處;二、受念
處;三、心念處;四、法念處。
節廿四之助讀說明
菩提分:直譯巴利文bodhipakkhiyadhamma即是「覺
悟一方之法」。雖然這一語很少出現在經裡,但後期的著
作常採用它作為佛陀把其教法濃縮之後而剩下的三十七法
的總稱(見《長部•經十六》及《中部•經七十七》)這
些法被稱為菩提分是因為它們有助於覺悟,即證得出世間
四道智。如這一篇所示,三十七菩提分可分為七組。
四念處(satipatthana):在此巴利文patthana可
作兩種解釋,即:「建立起」(upatthana)及作為「念」
(sati)的「立足處」。此四念處是一套對正念與觀智完整
的禪修方法。《長部•經十》及《中部•經廿二》詳述了
該修習法;《相應部•念處相應》則收集了一些有關修習
念處的較短的經。
四念處都有同一個要義,即具有正念地觀照諸法。它
們之間的差別只在於正念所觀照的四種目標──身、受、
心與法。最後一種包括了五蓋、五蘊、六處、七覺支及四
聖諦等法。修習四念處與修習八聖道分的正念相等。
節廿五:四正勤
Cattaro sammappadhana: uppannanam papakanam 
dhammanam pahanaya vayamo, anuppannanam 
papakanam dhammanam anuppadaya vayamo, 
anuppannanam kusalanam dhammanam uppadaya vayamo, 
uppannanam kusalanam dhammanam bhiyyobhavaya 
vayamo
四正勤:一、精進於斷除已生的惡法;二、精進
於防止未生的惡法生起;三、精進於令未生的善法生
起;四、精進於令已生的善法增長。
節廿五之助讀說明
四正勤(sammappadhana):在此精進心所執行了四
種作用。這四正勤與八聖道分的正精進相等。
節廿六:四成就之法(四神足)
Cattaro iddhipada: chandiddhipado, viriyiddhipado, 
cittiddhipado, vimamsiddhipado.
四成就之法:一、欲為成就之法;二、精進為成
就之法;三、心為成就之法;四、觀為成就之法。
節廿六之助讀說明
四成就之法(iddhipada):在此巴利文iddhi(成
就)是指一切通過勤修佛陀的教法而證得的廣大與出世間
法。獲得這些成就的主要方法即稱為「成就之法」。這四
法與四增上法相等(見節二十)。只要是作為達到目標的
主要成份,該些法即是增上法;然而,只有在運用它們於
證得佛教的目標時才能算是成就之法。成就之法包括世間
與出世間法兩者。
節廿七:五根
Pabc'indriyani: saddhindriyam, viriyindriyam, 
satindriyam, samadhindriyam, pabbindriyam.
五根:一、信根;二、精進根;三、念根;四、
定根;五、慧根。
節廿八:五力
Pabca balani: saddhabalam, viriyabalam, satibalam, 
samadhibalam, pabbabalam.
五力:一、信力;二、精進力;三、念力;四、
定根;五、慧力。
節廿七至廿八之助讀說明
根與力擁有相同的五種心所,儘管這兩組的作用並不
一樣。根是在其範圍之內執行支配作用的心所;力則是該
些心所不會受到對立之法動搖。因此五根在它們各自的勝
解(adhimokkha)、致力(paggaha)、警覺
(upatthana)、不散亂(avikkhepa)及照見(dassana)
範圍裡執行其支配的作用;如此它們協助對治對立之法:
猶豫不決、懈怠、失念、散亂及愚痴。五力即是這五法不
受到對立之法不動搖與無法擊敗的一面。在培育五根時必
須平衡信與慧,以避免輕易盲信與機智狡詐兩端;以及平
衡精進與定,以避免心散亂煩躁與軟弱無力。然而,在任
何時候都必須具備極強的念根,因為念能夠看管其餘諸根
的提昇,以及確保它們平衡。
節廿九:七覺支
Satta bojjhanga: satisambojjhango, dhammavicaya-
sambojjhango, viriyasambojjhango, pitisambojjhango, 
passaddhisambojjhango, samadhisambojjhango, upekkha-
sambojjhango.
七覺支:一、念覺支;二、擇法覺支;三、精進
覺支;四、喜覺支;五、輕安覺支;六、定覺支;
七、捨覺支。
節廿九之助讀說明
在七覺支當中,擇法覺支(dhammavicaya)是慧的
一個名稱,即如實知見名色法的觀智。輕安(passaddhi)
是指心與心所兩者的輕安(見第二章、節五)。捨
(upekkha)在此是指屬於遍一切美心心所的中捨性心
所,而不是捨受。擇法、精進與喜三覺支對治心的軟弱無
力;輕安、定與捨三覺支則對治心的激動。念覺支則確保
這兩組平衡,不會有其中一者強過另一者。
節三十:八道分
Attha maggangani: sammaditthi, sammasankappo, 
sammavaca, sammakammanto, samma-ajivo, 
sammavayamo, sammasati, sammasamadhi.
八道分:一、正見;二、正思惟;三、正語;
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
正定。
節三十之助讀說明
在八道分當中,正見是了知四聖諦的慧心所。正思惟
是把心導向出離、無瞋與無害的尋心所。第三至第五道分
則與三離心所相同(見第二章、節六)。正精進與四正勤
相同(節廿五)。正念與四念處相同(節廿四)。正定則被
定義為經教的四禪(見《長部•經廿二》)。
節卅一:說明
Ettha pana cattaro satipatthana ti sammasati eka va 
pavuccati. Tatha cattaro sammappadhana ti ca 
sammavayamo.
於此,四念處可說為一正念。同樣地,四正勤可
說為一正精進。
Chando cittam upekkha ca saddha-passaddhi-pitiyo
Sammaditthi ca sankappo vayamo viratittayam
Sammasati samadhi ti cuddas'ete sabhavato
Sattatimsappabhedena sattadha tattha sangaho.
依自性,三十七分裡的七組包含了十四法:欲、
心、捨、信、輕安、喜、正見、思惟、精進、三離、
正念與定。
Sankappa-passaddhi ca pit'upekkha
Chando ca cittam viratittayab ca
Nav'ekatthana viriyam nav'attha
Sati samadhi catu pabca pabba
Saddha dutthan'uttamasattatimsa
Dhammanam eso pavaro vibhago.
Sabbe lokuttare honti na va samkappapitiyo
Lokiye pi yathayogam chabbisuddhippavattiyam.
對這三十七殊勝法的分析如下:思惟、輕安、
喜、捨、欲、心與三離九法只現於一處;精進現於九
處;念八處;定四處;慧五處及信兩處。
在出世間(心)裡,這一切都會出現,但有時候
則會除去思惟與喜。在世間心裡,它們也會根據情況
出現在六清淨裡。
節卅二至卅三之助讀說明
在節卅二裡,三十七菩提分被縮小成十四各別法,其
中之一是心,其餘十三個是心所。節卅三總計了該些各別
法在諸菩提分裡出現的次數。
精進出現九次為:四正勤、成就之法、根、力、覺支
與道分。
念出現八次為:四念處、根、力、與道分。
定出現四次為:根、力、覺支與道分。
慧出現五次為:成就之法、根、力、覺支與道分。
信出現兩次為:根與力。
其餘的只出現一次。
屬於第二禪層次及以上的出世間心裡並沒有思惟,因
為正思惟是尋心所,而屬於第二禪層次及以上的出世間道
心與果心是無尋的。同樣地,在屬於第四及第五禪層次的
出世間心裡也沒有喜。
六清淨(chabbisuddhi):在七清淨當中,首六清淨
是屬於世間的階段,第七清淨是屬於出世間的階段(見第
九章、節廿二)。這六清淨是把戒定慧三學擴大之後而成
的分類。第七階段是證悟出世間道。
一切之概要
(sabbasangaha)
節卅四:五蘊
Sabbasangahe pabcakkhandha: rupakkhandho, 
vedanakkhandho, sabbakkhandho, sankharakkhandho, 
vibbanakkhandho.
在一切之概要裡的五蘊是:一、色蘊;二、受
蘊;三、想蘊;四、行蘊;五、識蘊。
節卅四之助讀說明
一切之概要:在這一篇裡,作者的目的是收集在《阿
毗達摩論》裡包含了一切各別法的分類法。列出這些分類
法並不是為了發展抽象的本體學,而是為了顯示觀智觀照
範圍之內的諸法。這符合了佛陀所說的:「若不實知一
切、不遍知一切,人們絕對無法滅盡苦。」(《相應部》
35:26/iii,47)
五蘊:巴利文khandha(蘊)的意思是「組」、「堆」
或「聚集」(rasi)。佛陀把有情分析為這五蘊。在諸經裡
他說道:「無論是那一類色,是過去、未來、現在、內、
外、粗、細、劣、勝、遠或近,這一切都稱為色蘊。」對
於其他四蘊也是如此。(《相應部》22:48/iii,47)在前文已
解釋了五蘊與四究竟法之間的關係(見第一章、節二)。
節卅五:五取蘊
Pabc'upadanakkhandha: rupupadanakkhandho, 
vedanu-padanakkhandho, sabbupadanakkhandho, 
sankharupadanak-khandho, vibbanupadanakkhandho.
五取蘊:一、色取蘊;二、受取蘊;三、想取
蘊;四、行取蘊;五、識取蘊。
節卅五之助讀說明
五取蘊:這五法稱為upadanakkhandha(取蘊),因
為它們組成了執取的目標。佛陀說:「無論是那一類與漏
有關及會被執取的色,是過去、未來、現在等,這一切都
稱為色取蘊。」再次,對於其他四取蘊的定義也是如此。
(《相應部》22:48/iii,48)在此,一切能被四取(見節
七)所執取的五蘊成份皆名為取蘊。這包括了所有色蘊及
屬於世間的四名蘊。出世間的四名蘊並不屬於取蘊,因為
它們完全超越了執取的範圍,也就是說它們不會成為貪或
邪見的目標。 
節卅六:十二處
Dvadas'ayatanani: cakkhayatanam, sotayatanam, 
ghanayatanam, jivhayatanam, kayayatanam, manayatanam, 
rupayatanam, saddayatanam, gandhayatanam, rasayatanam, 
photthabbayatanam, dhammayatanam.
十二處:一、眼處;二、耳處;三、鼻處;四、
舌處;五、身處;六、意處;七、顏色處;八、聲
處;九、香處;十、味處;十一、觸處;十二、法
處。
節卅六之助讀說明
十二處是另一個整體的分類法。這分類法從門與識的
所緣分析一切各別法。首五處與五淨色相同;第七至第十
一處則與五根所緣相同。然而,屬於第六項的意處的範圍
則比意門更為廣泛;它相等於整個識蘊,即包括了所有的
八十九種心。法處並不相等於法所緣(dhamma-
rammana);它只包括不屬於其他十一處的各別法。如
此,它不包括五根所緣、五淨色、及相等於意處的諸心。
它也不包括概念法(pabbatti),因為處(ayatana)所辨
識的只是究竟法,即擁有自性而存在之法,並不包括由概
念組成而存在之法。法處包括了五十二心所、十六微細色
及涅槃(見節卅九)。 
節卅七:十八界
Attharasa dhatuyo: cakkhudhatu, sotadhatu, 
ghanadhatu, jivhadhatu, kayadhatu, rupadhatu, 
saddadhatu, gandhadhatu, rasadhatu, photthabbadhatu, 
cakkhuvibbanadhatu, sotavibbanadhatu, 
ghanavibbanadhatu, jivhavibbanadhatu, 
kayavibbanadhatu, manodhatu, dhammadhatu, 
manovibbanadhatu.
十八界:一、眼界;二、耳界;三、鼻界;四、
舌界;五、身界;六、顏色界;七、聲界;八、香
界;九、味界;十、觸界;十一、眼識界;十二、耳
識界;十三、鼻識界;十四、舌識界;十五、身識
界;十六、意界;十七、法界;十八、意識界。
節卅七之助讀說明
(上述諸法)稱為dhatu(界)是因為它們「持有」
或「背負」(dharenti)自己的自性。把十二處的意處分
成七個識界,即得十八界(見第三章、節廿一)。在其他
方面,處與界是相同的。對於諸蘊、處及界和四究竟法之
間的關係,見表7-3。


表7-3:對照四究竟法與蘊、處及界

四究竟法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二十八色 色蘊 眼處 眼界
耳處 耳界
鼻處 鼻界
舌處 舌界
身處 身界
顏色處 顏色界
聲處 聲界
香處 香界
味處 味界
觸處 觸界
法處
(微細色+
心所+
涅槃)
法界
(微細色+
心所+
涅槃)
五十二心所 受蘊
想蘊
行蘊
涅槃 (無)
八十九心 識蘊 意處 眼識界
耳識界
鼻識界
舌識界
身識界
意界
意識界



節卅八:四聖諦
Cattari ariyasaccani: dukkham ariyasaccam, dukkha-
samudayam ariyasaccam, dukkhanirodham ariyasaccam, 
dukkhanirodha-gaminipatipada ariyasaccam.
四聖諦:一、苦聖諦;二、苦因聖諦;三、苦滅
聖諦;四、趣向滅苦之道聖諦。
節卅八之助讀說明
四聖諦是佛陀的根本教法,由他在證悟之夜發現,且
在他(四十五年)漫長的弘化期間不斷地重複開示。這四
聖諦稱為「聖」(ariya)是因為它們由聖者洞見、因為它
們是至上聖者佛陀所教之諦、因為發現它們能夠導向聖者
之境、以及因為它們是真實、無可變更、絕不虛假之諦。
表7-3:對照四究竟法與蘊、處及界
苦聖諦可分為兩種:生、老、死、愁、悲、苦、憂、
惱、怨憎會、愛離別、所求不得及五取蘊之苦。簡要來說
則是除了渴愛之外,三世間地的一切法都屬於苦聖諦之
內。
苦因聖諦只有一法,即相等於貪心所的渴愛
(tanha)。然而渴愛有三個方面:欲愛(kamatanha)、
有愛(bhavatanha,渴愛生存)及無有愛
(vibhavatanha,渴愛斷滅)。
苦滅聖諦也只有一法,即通過去除渴愛而證悟的涅
槃。
趣向滅苦之道聖諦是八聖道分。在四諦的教法裡,這
是在四出世間道心裡生起的八道分心所。當知在菩提分一
篇裡的八道分可以是屬於世間或出世間法,但在四聖諦教
法裡,它們則純粹屬於出世間法。 
節卅九:說明
Ettha pana cetasika-sukhumarupa-nibbanavasena 
ekunasattati dhamma dhammayatanam dhammadhatu ti 
sankham gacchanti. Manayatanam eva sattavibbana-
dhatuvasena bhijjati.
於此,包括(五十二)心所、(十六)微細色及
涅槃的六十九法屬於法處與法界。意界本身分為七識
界。
節四十:總結
Rupab ca vedana sabba sesa cetasika tatha
Vibbanam iti pabc'ete pabcakkhandha ti bhasita.
Pabc'upadanakkhandha ti tatha tebhumaka mata
Bhedabhavena nibbanam khandhasangahanissatam.
Dvaralambanabhedena bhavant'ayatanani ca
Dvaralambataduppannapariyayena dhatuyo.
Dukkham tebhumakam vattam tanhasamudayo bhave
Nirodho nama nibbanam maggo lokuttaro mato.
Maggayutta phala c'eva catusaccavinissata
Iti pabcappabhedena pavutto sabbasangaho.
色、受、想、其餘的心所及識五者被稱為五蘊。
屬於三(世間)地的相同之法被稱為五取蘊。
由於涅槃無可分別(為過去、現在、未來等),
所以不包括在蘊類之內。
由於門與所緣之間的差別,而有(十二)處。依
門、所緣及相符的識,則生起(十八)界。
三地輪迴苦,渴愛是其因,涅槃名為滅,道是出
世間。
與道及果相應的心所不包括在四諦之內。
如是已依五種方法解釋了一切之概要。
節四十之助讀說明
與道及果相應的心所:除了相等於八道分的八個心所
之外,道心裡的其他名法,即心本身及其他相應心所都不
屬於八道分,因此不被視為聖諦。四果也被置於四聖諦之
外。

Iti Abhidhammatthasangahe
Samuccayasangahavibhago nama
sattamo paricchedo.

《阿毗達摩概要》裡
名為「類別之概要」的
第七章至此完畢。


注釋

在《長部•梵綱經》裡,佛陀舉出了有關「我」與「世界」 的六十二種邪見。這些都離不開常見與斷見兩端。 對於五蘊的詳細分析,見《清淨道論》第十四章。 對於處與界的詳細解釋,見《清淨道論》第十五章。 對於四聖諦的詳細解釋,見《清淨道論》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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