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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三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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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事物皆在「無常、苦、無我」的狀態之下。
          佛教所有教誨的目的,就在指出這三種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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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法律系的同學:
  
      前篇已經述說過,道德和宗教有著不同的界限,我們應該好好地將這個題
  目劃分清楚,以免出現任何衝突或混淆。在此重申一次:道德是屬於社會、世
  間的基本修行原則,為的是熄滅世間不同程度的苦和不安,讓人們生活在和平
  安樂中。至於宗教的任務則更為超越,能熄滅並拔除各式各樣的憂悲苦惱,這
  是超越道德性質所能拔除的煩惱;譬如自己內心的紛亂,從生、老、病、死及
  至細微的煩惱所生起的苦,那不是道德性質所能拔除的,而屬於宗教性質的範
  圍,是宗教的責任。它能夠直接協助我們拔除種種的苦,因此說它們在不同的
  界限範圍內。雖然我們把道德納入宗教的一部份,但只是被劃定於某一個範圍
  內,它的任務也只是這一些罷了,遠不如宗教範圍所包含的廣闊。
  
      總而言之,道德比不上佛教或其它宗教之戒律和法所共有的原則來的完善
  ,戒條的五個共同原則是:
  
      (一)不要存心以身、口侵犯殘害別人 (不論用那一種方式生活都應如此)
  ,相反的要有慈悲心、仁愛心,不要互相鄙視,而應團結合作;不應執持己見
  ,應有感恩心。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認同:在這個世界上,一切眾生都難免會生
  、老、病、死,所有的人和動物相互之間,都有著不能避免的親切與恩惠。
  
      (二)不要偷盜、爭奪。在社會或人群中,不論在人前人後,都不要佔人便
  宜,應該以合法的方式謀生。對於學問和善業,人們都必須互相幫忙、尊重,
  樂於助人,精進地為前途而求上進,在自己工作崗位上,勤奮地負起責任,不
  要成為小偷,而應將優良傳統的德行延續下去,為大眾利益著想,徹底地實行
  民主生活方式。
  
      (三)不要侵犯別人所喜愛的人和物,不要放逸自己,隨著慾望的洪流而流
  轉;相反地要滿足於自己以合理的方式爭取和擁有的事物,也隨喜別人所喜愛
  的東西。不要縱情於慾樂享受,應生活簡樸,不要因貪心而違反法律。
  
      (四)不要以身口或文字來欺騙造惡,相反的應做一位可信賴的人,對人有
  利益、正直、不偏私、不虛偽。
  
      (五)不要成為六惡行「酗酒、嫖妓、賭博、結交損友、半夜遊蕩、好吃懶
  做」其中任何一項的俘虜,也不要耽迷於色法和心法,而導致沈迷、上癮,使
  我們放逸、迷醉,失去醒覺的心念。相反的應有正見、正確信仰,不迷信,有
  圓滿的覺智,不粗心大意。對於我們的教育,要耐心學習,能自我控制,不論
  是朋友或敵人,都能好好對待。知道自己的身份,知道時間地點,少欲知足,
  懂得社會人事關係,謹慎、有禮,有教養,不固執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對罪惡
  有羞恥和慚愧心,害怕造惡。有良好的品行和善良的朋友,喜歡行善,不為人
  所鄙視,懂得因才施用和結交益友等等。
  
      一切道德的目標,只是為社會帶來安寧、秩序及基本的和平安樂。道德是
  一般人所應有的品行,並不是那可斷除一切習氣煩惱成為聖者的崇高滅苦目標
  ,後者正是宗教的任務,這個重點必定要把它區分出來。
  
      我要重提所謂佛教,即是那簡短又被制定的主題-「為了明瞭『什麼是什
  麼』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程序」,這原則應該牢固的限定著,因為它可使我們更
  容易明白佛教。儘管佛教有數以萬計的理論,我們卻能輕易地明白,這只不過
  是去瞭解「什麼是什麼」罷了!若我們真正明瞭「什麼是什麼」,雖沒人教導
  ,也有能力正確地去實行一切事務;否則即證明我們還不能完全地瞭解「事情
  是什麼」這個要點,希望大家能將它視為一般基本而又不能缺少的原則。假如
  我們已真正了解「什麼是什麼」,其意即是我們必定曉得應如何去履行某一件
  事務,譬如能徹底瞭解生命是什麼?生命的責任、工作、職業是什麼?生命最
  終的來去是什麼?....等等。我們就有能力圓滿地去實行一切人生的責任
  ,直到所謂的涅槃,這就是我們最終的行程,是每一個生命都應該去實踐的天
  職。因此才這樣簡單的總結:明瞭「什麼是什麼」就是佛陀覺悟的真理。當我
  們完全明瞭「什麼是什麼」或「生命是什麼」,才有能力熄滅苦,使我們的生
  命沒有苦,那就是獲得無上正等正覺—佛陀證悟的真理。
  

● 宇宙三種特性──無常、苦、無我

      現在,我要繼續談談所謂的「什麼是什麼」這個題目,如果依照佛教的原
  理,就要了解萬物都有著三法印的特性。因此,今天就講解這三種特性。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三種特性,即是老年人所常說的無常、苦、無我 (譯者
  註:北傳的佛法三法印即是無常、無我、空) ,但是這三種特性的含義,對於
  普通人來說,是非常深奧的,內容錯綜複雜,難以明白。我們一定要特別用心
  去了解它們,當我們要回答「什麼是什麼」這個問題時,就會顯得輕而易舉。
  我們可直接了當地回答:每一種事物都是無常、苦、無我,這就是萬物的真理。
  
     「無常」(Anicca) 譯為不永恆,一切的「諸行」,都是因緣和合,不斷地
  變化,沒有一個是永恆不變的;「苦」即一切「行」都有苦的特性,當清楚地
  觀照,就會感觸到驚愕並為受者帶來苦受;「無我」譯為「不是自我」,不論
  是「行」或「非行」的事物,都沒「自我」的感覺,或在任何情形下都不能執
  持為「自我」,假如我們已經確實清楚洞悉一切事物,則將自然產生「沒有自
  我」的感覺。但是我們卻迷失地認為有個「我」、有個「自性」,這是因為不
  能正確明瞭「什麼是什麼」,希望各位能知悉無常、苦、無我這三種特性,是
  世尊最常用來教導眾生的法語,若將一切的教誨濃縮起來,就只是無常、苦、
  無我。
  
      「無常」意即不永恆和不斷地在變化,這個句子不難明白吧!尤其是目前
  的科學教育,都在指出各種現象的實質和原理,使我們更容易於明白、清晰地
  看到萬物在不斷變動。在佛陀之前,這個教誨已一直在流傳和教導,但這無常
  的內容卻不曾像佛教那樣深入地被推廣!
  
       「苦」(Dukkha) 解釋為看到之後有所感觸和驚愕,令人厭惡;這也是在
  佛陀之前已有的教誨,但卻不曾深入探討苦因和圓滿的滅苦方法-「道」,只
  因不曾充份明瞭「苦」的實質,所以不能與佛陀所覺悟的相提並論。
  
      至於「無我」(Antta) 即沒有實質的「自我」,這只有在佛陀的教誨中出
  現,也只有那些最徹底明瞭「什麼是什麼」的人,才能瞭解萬物是「無我」的
  。因此,只有像佛陀那樣徹底明瞭「什麼是什麼」才能教導「無我」。
  
      在眾多的修行法門,都在教導要清晰地觀照這三種特性,如果修行到能清
  楚觀照無常、苦、無我,就會感覺到什麼都不值得執著、不值得執取、不值得
  擁有,「結論是:不值得要、不值得是、不值得做,這是已看到無常、苦、無
  我的最精煉含義」。雖然有些人以前不曾聽過無常、苦、無我,就如在你們之
  中,有些可能在不自覺間已看到「無常」、「苦」、「無我」的真相;那就是
  當你們明瞭看清任何的「是」、「要」都是虛假騙人的現象。不值得要、不值
  得是,這就是真正完全看透身心的生命,也即是你自己已真正的看到無常、苦
  、無我了;至於那些整天整夜背誦無常、苦、無我數百萬遍的人,卻可能無法
  看清無常、苦、無我,因為這不是從聽、念、背誦或從理論中推論而能看到的。
  
      依照著理由去判斷一個原則,那不是「見法」、「清楚看到」,由於無常
  ,將會改變,那個原則或事就隨著變動或隨著理由的變動而轉變。「見法」不
  可能從理由的推測而見到,必須真正以內心的感受所清晰見到的,才是真正的
  看到,也即是說要以內心去看。舉個例子說,有一個人觀察他對所貯藏的東西
  迷愛著,使他憂悲苦惱,這種「見」不需要依靠理由,是真正的體驗而有所感
  觸,並能真正產生來自內心的感受,直到生起厭倦、驚愕,對貪欲的執著鬆懈
  下來,這樣才被稱為「見法」或「徹底看清」。這種方法才是見到無常、苦、
  無我的真義。因此相信有理智的人,當他在世間有一段相當的經歷之後,必定
  會在某一個機緣中對世間的心境有所對抗,直到對那件事物真正的感覺到虛幻
  、被欺騙並生起畏怯退縮的心境,再也不迷戀這東西,不願與其糾纏在一起。
  這種方式的清楚看透,會逐漸上升到最究竟,使我們對萬物捨放,稱為真正地
  看清、觀照到無常、苦、無我的人。至於那些終日只是背誦無常、苦、無我或
  觀察這個、觀察那個,如果沒有對萬物生起畏退的感覺,不想有什麼、不想是
  什麼、不想執取什麼,這還是不能看到無常、苦、無我。因此總結一句:「看
  清楚直到感覺:不值得『拿取』、不值得『成為』」。我將會用更多時間盡力
  解說這個部分,使大家了解「三法印」—無常、苦、無我,同時也開導實踐法
  門。
  
      「空」(SUNYATA)是佛教的另一個精華,即是「空,無自我」的意義、「
  自我」的空。這個句子包含了一切精華,無常、苦、無我也在其中。「空無自
  我」也即「空無實質」,觀照出萬物是空無自我,沒有實質能被執取為「我們
  所有」,那就是佛教的真相或佛教的核心,也是修行佛法的中心原則。看清萬
  物為「空無自我」,就是最究竟地了解佛教,也即是究竟地了解「什麼是什麼
  」。把它濃縮為一句簡短的「空無自我」也已足夠了,因為無常、苦、無我都
  已被匯集在其中。萬物在不斷變化,沒有一個部分是堅固永恆的,同樣也可稱
  為「空性」。當觀照出充滿著驚愕,也可說為是「空」,對於那可執取的部分
  ,照見沒有「自我」的狀態,了解那只是大自然流動的現象,是依據大自然法
  則而存在,即是它不能「自主」或「主宰」;就能看出「空無自我」的特質。
  「空」性的意義和空掉獻身於執取的意義,叫做「看出空性」,即是佛法的精
  華。如果一個人看出萬物「無有自我」,無論在任何的情況下,都能立刻有不
  值得「拿取」、「成為」的感覺。這不想「拿取」、不想「成為」的感覺,有
  著足夠的力量來維護我們,不至成為煩惱或任何情緒的俘虜。這種人將不可能
  做任何的惡事,也不再偏向於那一種事物,或被其引誘而耽迷、攀緣、纏縛著
  ,卻時時刻刻都有一顆逍遙自在的心。這種狀態是最必要的,也是最適合於一
  位將要執行審判事務的人,如果有那一種方法可以使心識完全自由,那這是一
  種最適宜於一位相當於審判官或法官所應學習訓練的方式。我將會爭取機會跟
  各位再做一次專題討論。
  

● 「不值得拿取、不值得成為」

      今天的重點是講述這種「不值得拿取、不值得成為」是怎樣的感覺,以及
  我們有什麼樣的實踐方法。這裡的「拿取」、「成為」是以迷惑、執著的心去
  「拿取」、「成為」的方式,但並非指人們不必「拿取」、「成為」就能生存
  下去,但不要以迷惑的心態去「拿取」、「成為」。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必
  須「拿取」、「成為」,譬如必須有著金錢、財產、妻兒等等,或成為一個善
  人、法官或是位勝利者、是位貪圖小利者、吃虧者等,那也是各位所知曉的,
  但是為何佛教的原理卻教導我們觀照不要「拿取」、「成為」,這要點是佛教
  指導我們看出「拿取」、「成為」只是世間所假設的事情罷了!另外也是由於
  無明或不明白事物的推動力,因為當我們真正而又絕對的站在真理的崗位上,
  事實上,我們是沒有什麼能去「拿取」、「成為」的。
  
      站在絕對的真理立場,我們將不能「拿取」什麼,不能「成為」什麼,這
  是什麼緣故呢?原因為拿取的人和被拿取的東西,全都是無常、苦、無我的,
  希望能真正往這個方向加倍的做更多的觀察,即是「拿取」、「成為」什麼也
  好,或那些被「拿取」、被「成為」的,全都是無常、苦、無我。但是對心識
  還不知曉的人,還看不透那是無常、苦、無我,還有無明的存在,將必定自然
  的有這種感覺:「我們拿取」、「我們成為」、「我們擁有」,這是任誰也幫
  不忙的。也就是這種「拿取」、「成為」,使我們產生很沈重很苦的感受。所
  有的苦必定是從「拿取」、「成為」或想要「拿取」、想要「成為」產生的。
  「拿取」、「成為」其中也隱藏著想要某種的慾望,就是想不讓他那正在「拿
  取」或「成為」的東西消失或失落。除了這慾望的「拿取」、「成為」、「擁
  有」之外,再也沒有什麼可帶來苦了,簡單的說,欲望的想要是苦的起因,會
  貪愛是由於不知道那東西或一切的事物都不值得貪愛,因為當我們還在母胎中
  ,就已有與生俱來本能的錯誤觀念。自從我們出生到世間,從小就懂得貪愛,
  懂得依據貪愛去做事,即生起任何一種符合或不符合貪愛的果報。假如其果報
  是符合自己的貪愛,那將會加倍的貪愛,越是貪愛就越是隨著它去做;假如其
  果報不符合那貪愛,也會掙扎著繼續去做另一件事,直到能符合自己的貪愛為
  止。這也是使我們一直做下去的原因。當動手做了之後,它將生任何的一種成
  果,就形成一個「惑」、「業」和「苦」所組成的循環,即是你們所說的輪迴
  。所謂的輪迴,不應該理解為所謂的宿世、今世和來世,事實上這是由「貪欲
  」、「隨著貪欲去做」和「從貪欲的行動所生起的果報」這三種組合而成的圈
  子。由於不能停止貪欲,因此繼續的貪愛著某種東西,繼續隨著貪欲去做和貪
  欲行動的結果,又是另一個由這三部份所組成的循環圈子,就這樣永無止盡地
  輪轉,即是你們所說的輪迴,因為這是一個永無休止的循環圈子。
  
      我們就停留在這個圈子裡,承受著苦的折磨,若能脫離這個圈子,必然已
  從苦中解脫出來。但如果還在這貪欲的漩渦中,跟隨貪欲行動,而獲得那行動
  後的果報,也即是在滋長另一個貪欲的生起,永無止境,若是這樣的話,必定
  無法脫離苦。不論是一位乞丐、富翁、大富豪、閻羅王、天神、梵神,不論是
  什麼都好,每一位都陷入此洪流中,就必須承擔任何一種契合於自己的貪欲行
  動後的苦果。因此可確切地說,在輪迴中充滿著痛苦,貪欲的驅使力和某種果
  報所折磨。倘若不能停止貪欲而不斷貪愛下去,可說是輪迴的極大痛苦,所以
  你們可以看出只用道德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我們必須依靠著佛教的實習,即高
  層次的法,針對問題解決。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所有的苦,都是由貪愛而來,
  合於佛陀在四聖諦裡所講集諦,是直接造成苦的原因:世尊把它分為三種類:
  
      第一類愛叫做「欲愛」,對色、聲、香、味、觸的滿意、貪愛;第二種的
  愛稱為「色愛」,隨著自己的愛欲而想要成為這個、成為那個;第三種愛稱為
  「無色愛」,即是隨著不愛的欲望而想不成為這個,想不成為那個,共有三種
  類的愛欲。對於這三個準則,我們有膽量向任何人挑戰證明:除此之外,還有
  其他的愛欲嗎?
  
      最終任何人都會承認,在所有的愛欲中,有情眾生匯集於三種愛欲中,愛
  欲就是苦生起的原因,這似乎是不須解釋各位也都可以看到的。當在那裡有愛
  欲,那裡也將有熱惱、煩躁,當隨著愛欲去行動時,肯定的將由於這行動而有
  痛苦的果報。因為還不能說離愛欲,就依然繼續成為愛欲的奴隸。由此原故可
  說惡人行惡,因為想要行惡,它就按著惡人的習性而有苦,甚至善人要想行善
  ,也必須有另一種善人習性的苦;但是別誤解這個句子,不是教導我們放棄行
  善,這個問題下一次有機會我們必須要互相了解。因為在這裡的目的是要清楚
  地指出,以看清苦有著幾個種類的層次,細微到一般普通人難以理解。因此,
  必須要依靠像佛陀這樣有卓越智慧的人,清楚地指出:若我們只依靠行善而想
  究意的超越苦,那是不足夠的,仍須實行比善行難度更高的層次,即是讓心能
  脫離各種愛欲的控制,這是佛教的精華也絕不遜色於任何的宗教,它們是不能
  與佛教相比的。為了要擊敗這三種愛欲應繼續不斷的學習,所以必須要將這件
  事牢記在心,了解它才能徹底的超越一切苦。
  

● 洞察「擁有」和「成為」真相

      現在進入這問題,到底我們要如何才能夠拔除、熄滅欲望或完全徹底斷除
  愛欲的根源?答案是:觀察照見無常、苦、無我的法則,直到看出沒有什麼值
  得貪愛,到底有那一些「拿取」、「成為」不會帶來苦惱的呢?「成為」、「
  拿取」、「擁有」那是由於愛欲的驅使力進而去「拿取」和「成為」,這些就
  是苦的原因。一般人不論如何,都會隨著貪愛欲望的驅使而行動,當貪愛著某
  種事物,就必定會為了要獲得而去做。譬如要擁有物質、職位、榮譽、善業等
  ,當已經擁有之後,到底有那一些不會因愛護著它而須承受的苦和承受著想要
  永恆保持現狀的苦呢?又有那一些當它損壞、離失、改變後而不會使人心情沈
  重、憂悲苦惱的呢?
  
      至於「擁有」是指擁有物質方面的東西,比如擁有金錢等各種各樣的東西
  ;「成為」則成為人、畜牲或天神等,希望各位思考一下:這種「擁有」和「
  成為」的欲望中,到底有那一種,不會為我們帶來沈重的心情或憂悲苦惱呢?
  比如一個凡夫當他擁有了金錢並守護著它,試問它將帶來身心輕鬆舒暢、清涼
  或是帶來心情沈重、擔憂呢?擁有妻兒是帶來身心輕鬆或是帶來各種各樣的負
  擔呢?擁有這個職位、那個職位,負起這種責任、那種責任,其至最後擁有各
  種名譽地位,它們到底是在增加寧靜安樂或是使負擔更為沈重呢?我們不難看
  出這些純粹只是帶來種種「負擔」和「職責」罷了!那是什麼原故呢?原因是
  一切事物皆是「負擔」,因為它本身就是無常、苦、無我,當我們擁有了,就
  必須處理它來符合我們的心意,給我們利益,使它永遠和我們在一起;但它是
  無常、苦、無我的,是不懂得亦不會順從任何人的指示而行動,只是隨著因緣
  而變動,要它們跟隨人們的意願去做,那是不可能的,若我們努力使它們符合
  我們的意願,就會演變成爭鬥,違反無常變動的自然法則。因此,想要保護它
  維持現狀,甚至想到它隨著自己的意願去做,就會產生艱難困苦,遭受折磨,
  「『擁有』就是苦,『成為』也是苦,這就是真理」。
  
      某種方法可讓我們進入對一切東西都「不值得拿取、成為」的真實相。這
  是當我們對這個問題做深入的觀察、思考,就會發現到這個真理,即是我們在
  存有煩惱欲望的妄想下所「拿取和成為」的感受與有著正確智慧,沒有欲望煩
  惱,明瞭「什麼是什麼」之後的「拿取和成為」的感受必定不同。舉個簡單的
  例子來說,如果一個人以欲望來享用東西或食物,並貪著其美味可口;相反的
  另一位則是以智慧來了解「什麼是什麼」,不帶欲望去享用,雖然同是人類,
  但由於動機不同,其果報差異是很大的,甚至正在享用時的動作和感受及享用
  後的結果都有著極大的不同。因為那位以智慧來吃的人,必定不會以欲望來享
  用,這是我們必須要了解的,雖然沒有貪愛著那美味可口的滋味,還是可以享
  用食物的,不一定要有欲望,我們人類還可運用智慧來實行一切事物,那即是
  以廣學的智慧判斷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為了更容易了解,請各位進入阿羅漢或佛陀的境界,那是沒有煩惱欲望的
  人,但他們依然能夠做任何事,在一般人的眼中他們仍舊工作繁多,不會少過
  我們這些有習氣煩惱的人。但是他們到底以什麼力量來做呢?是否像我們這些
  以煩惱力帶動想要成為這個、成為那個呢?正確的答案是,他們都以智慧判斷
  去做事,那說是徹底明瞭「什麼是什麼」,所有的行動都已遠離欲望了。反之
  我們凡事都以欲望為首,所以才有完全相反的區別與果報。我們這一群只能繼
  續的苦下去,而他們卻已經沒有苦了,他們不想獲得、擁有什麼,成果都轉讓
  給人類及一切眾生,他們慈悲地使其他人從苦中解脫出來。
  
      緊接著下來所要指出的是:當不依靠或已沒有欲望時,並不等於我們不能
  再做任何事。相反的我們仍可做一切事務,所不同的是:這是以悲智的動力,
  而以不想拿取、不想成為的感覺來做事,聽起來也許覺得很驚奇。阿羅漢已遠
  離煩惱,無論做什麼事都存著不想「拿取」、不想「成為」的感覺,可以說只
  有智慧在推動他去做那應該做的事,來運用那空閒的身心。因此他才有能力延
  續著佛教的慧命直到現在,這都隨著明覺心去做應該做的事以及有利於別人的
  事,就不再有欲望煩惱了。像我們這些期望著步上佛陀、阿羅漢足跡而脫離苦
  海的人,就得訓練自己,不論做事做什麼,都必須以念念分明的覺智去做,不
  要以煩惱做事。假如我們是一位學生,則應以明辨是非的態度做事,若從事其
  它任何職業,也應隨著覺智辨別是非盡力把事做好,而且以覺智的能力,心平
  氣和地完成每一件事。假如以欲望為出發點,那由始而終,不可否認的必定是
  一直處在煩躁熱惱中。反之,假如是以智慧做事,那由始至終都不會煩躁熱惱
  ,成果必然不同。
  
      在求學、工作或有著妻兒財產的人們,若能運用智慧去做事,就不會像那
  些依著欲望做事的人那麼煩躁熱惱;因此我們必須運用理智處理事情,時時刻
  刻都覺知:萬物只是無常、苦、無我,不值得拿取、成為。但是當我們還不能
  斷除、拋捨那存有的煩惱,還會繼續陷入,那就必須運用圓滿的智慧去處理,
  我們的行動就不會再陷入煩惱中,「睜開眼睛」而不是盲目地以「我」、「我
  所」去做事,即是以覺智做事,如此則由始至終都不會有苦了,也不會對萬物
  有著「拿取、成為」的執著,能隨著社會風俗習慣、法律制度,及其它等來守
  護任何事,仍然可明辨是非,理智地去做事。舉個例子說:雖然我們有田地財
  產,也不必以欲望的感覺去執取那些事物,使自己陷於心情沈重中,時時燃燒
  著心。社會風俗或法律制度將會維護這塊地,它還是在我們的主權之下。我們
  若以煩惱去防範,而產生憂悲苦惱,雖然如此,它依然會消失不見,甚至有人
  來爭奪霸佔它。如果只以理智去防範守護著,不以那瞋心的習氣去對抗,不讓
  這瞋火使我們急躁熱惱,這樣還依然可以依著社會風俗習慣或法律制度的權力
  來防範守護,因此不必有苦,還能照樣守護著它。如果它真的失去了,就算有
  那愛惜的欲望,也是幫不上忙的,因為萬物本來就是這樣的,無時無刻都在無
  常的變動中,那又何需去煩躁苦惱呢?無論你如何防守,時間一到它就無常地
  變化,任誰也幫不了,因此對於所擁有的東西,攀緣是沒有什麼利益的。這即
  是安住於無常、苦、無我的實踐方法。
  
      甚至「成為」也是一樣的,我不必執著成為這個或成為那個。因為說實在
  的,「成為」是沒有什麼值得快樂的,它只是純粹帶來痛苦而已。這裡有直接
  而又簡單的對治方法,那就是內觀,去審察觀照直到看出什麼都不值得「成為
  」或者「成為」什麼都是不快樂的。你們各位應該提起一個疑情-「到底有那
  些『成為』是值得快樂的?」以便每天都可以省思迴光反照。比如:做父母親
  的孩子,快樂嗎?做孩子的母親快樂嗎?那些已有子孫、上了年紀的人將會給
  你一個很好的答案:成為他父親也不值得快樂,因為要負起那需執行的責任;
  成為他的丈夫快樂嗎?成為他人的妻子快樂嗎?成為佔人便宜者,欺詐他人者
  、吃虧者、勝利著、失敗者快樂嗎?如此等等;又甚至成為畜牲、人類、樹木
  、石頭、泥土快樂嗎?再推及天神、梵神等高級眾生快樂嗎?假如你們有真正
  明瞭「什麼是什麼」的知識,這種「不值得快樂」的感覺將顯現於每一個角落
  ,每一件事物,每一種拿取,每一種成為,每一種負擔中;我們將不自覺地忍
  耐著「做」、忍耐著「成為」、忍耐著「拿取」、忍耐著「有」,這些全都是
  不值得快樂的。為什麼我們要奉獻此身心迷糊地「拿取」、「成為」並且獻身
  於煩惱中做事呢?我們應該有正確的「不值得拿取,不值得成為」的感覺,然
  後安住於智覺去處理事務,就能置身於只有少許的苦或沒有苦的情況之下。
  

● 阿羅漢──超越善惡境界

      另外,我們必須使與我們同住在這個世界的朋友,甚至最親近的父母、妻
  兒,都能像我們一樣有正確的知識,了解萬物本來就是這樣的。如此在家中、
  社會、國家,甚至在世界上,彼此間就永不互相妨礙,大家都不在煩惱中迷迷
  糊糊地去執著對方或事物;而是生活在理智的人生中,時時刻刻都清楚照見沒
  有什麼可被執取為「我」和「我所有」。每一個人都應該有如此的感覺「萬物
  原本就是無常、苦、無我的」,不應該在迷糊中,一味的貪愛著萬物。接觸萬
  物時,應該運用智慧來克制,那將只有少許的苦或完全沒有苦了,「人生」就
  在安全的情況之下了。這種以智慧來生活,有著正見跟隨佛教直到終點的人,
  才值得稱為正信的佛教徒,雖然不曾出家、讀過佛書、受持戒律、發願,但他
  們還是具足戒與法的人,是真正進入佛寶、法寶、僧寶中的彿教徒。他們的心
  識狀態和佛法僧狀態是統一、融為一體的,即是清淨、光明、寂靜。原因是不
  迷執任何東西為值得「拿取」、「成為」,他們依據正確的方法來觀照無常、
  苦、無我直到生起那不值得「拿取」、「成為」的感覺,由此而成為一位正直
  又圓滿的佛教徒。
  
      所有那最卑鄙的惡事,都是在煩惱欲望的想要「拿取」、「成為」的驅使
  力下而產生的,甚至那輕微的惡,也都是由欲望煩惱的想要「拿取」的驅使力
  而生起的;就算是所有的善法,也都是由那細微、高層次的煩惱欲望而去「拿
  取」、「成為」的,這是屬於善法的層次。甚至是最善的法,也是由於那最細
  微的煩惱欲望所驅使的,雖然已不是惡法,但是還不能說脫離一切的痛苦。因
  此那些徹底脫離苦的人-阿羅漢,才能徹底沒有煩惱欲望的行動,說行善也不
  對,說造惡也不對,而只做那些超越善惡的事情。當心識能超越善惡的控制而
  自由自在,便再也沒有苦惱了!這是因為他已看清萬物的真相是無常、苦、無
  我的,對一切事物已沒有那想要「拿取」、想要「成為」的欲望,這些前面已
  有述說過了。
  
      我已指出佛教早就存有這樣的行持軌道,無論你們各位能不能奉行,這佛
  教的行持軌道已不能再變更了。無論各位是否有這個意願去修持,但脫離苦的
  軌道早已這樣存在了。若現在還沒有這個意願,不久的將來,當因緣俱足時,
  就必定會發出這個意願,原因是當徹底拋棄惡法,增長善法時,心還是被那細
  微層次的煩惱所控制,而悶悶不樂,也不知道用什麼方法來熄滅,除了精進的
  學習,研究那超越習氣煩惱的層法,才可以徹底脫離所有的苦,即是必須要超
  越那欲望中對善法或惡法的「拿取」、「成為」。至於我們應該怎樣去學習?
  現在暫時把它擱下,日後再來講解。
  
      總而言之,佛教就是為了明瞭「什麼是什麼」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程序。最
  究竟的明瞭「什麼是什麼」即是瞭解萬物無常、苦、無我,那將會在心裡產生
  這種不貪愛什麼的感覺!不想要「擁有」什麼!不想要「成為」什麼!這樣在
  接觸任何事物時,如果有「拿取」、「成為」的情形,便能以念念分明的覺智
  處理,而不是以煩惱欲望的驅使力去處理。因此就沒有苦或只有少量的苦。即
  是洞察無常、苦、無我的成果,這時就能瞭解任何事物都是不值得把生命獻出
  去,不必為了「拿取」、「成為」而淪為它的奴隸。希望各位能依照著今天所
  講的,把佛法的精華歸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