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輪回的形式 一次又一次,沉淪不斷;一次又一次,再生又再死;一次 又一次,眾人抬我去墳墓。 ──《相應部》。 十二緣起以精微的佛教術語說明了輪回的進展過程, 並把死亡歸結於如下四因之一。 ─·再生業力之終結出 Kammakkhaya。 佛教認為,在生命存在之時,通常來說,想、行和貪的力量極為強大;而在臨終 之時,它們變化為一種主導支配力量,引發相續的後生。在此最後的意識活動中 具有一種特殊的潛在能力,一旦再生業力的潛伏能量消盡,在一特定界地的壽命 結束之前,表現其生命力的肉體有機活動終止。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那種墮落惡 道 apaya 的眾生身上,當然,也可能出現在其他道界。 二·壽命的了結 ayukkhaya,這種因不同的界道情形也不一樣。 因年老自然死亡可以被分類在這種範疇之中。 不同的生存道界,其眾生的壽命限量隨應變化。無論業力還有多大延續力,當一 個人壽命極限到時,他必死無疑。如果說他的再生業力是如此強大而不可抗拒, 業力在同一界道中再次顯現有形,或者更生上界,如天人等。 三·再生業力的完結與壽命的終止同時發生 ubhayakkhaya 。 四·在壽命終結之前,更為強大的相對業力意想不到地阻礙了再生業流 upacchedaka kamma。 一個人的突然非時死亡,以及孩子的夭折都是由於這一原因。 更為強大的相對力量可以遏止住流星飛箭,並把它撥倒在地。因此,十分重大的 過去業力能使臨終時意識中的潛在能量化為烏有,由此而破壞了有情的精神生 命。例如,提婆達多之死就是由於他在一生中所作惡業的報應。 一至三被總稱為應時死出 Kalamarana,第四種為非應時死akalamarana。 如同一盞燈的熄滅可能是由於如下四種因素造成,即:燈蕊燒完、燈油耗盡、燈 蕊和燈油同時用完,或是其他外來的原因,如一陣疾風。 因此,死亡也許是由以上所說四因造成。 佛教這樣來解釋死亡的原因,講述四種再生形式,即:卵生andaja 、胎生 ja- labuja 、濕生 samsedaja 和化生 opapatika。 這種廣闊的分類包含了一切有情眾生。 鳥類和卵生的蛇類屬於第一種。 胎生眾生包括所有人類、一些生長在地球上的神 、以及一些在母胎中懷孕的動 物。 把潮濕作為自己生長之地的胚胎,像一些低級動物的生命就在第三類之中。 以自然化現而生的眾生通常非肉眼所能見,由於他們以前的業力,他們自然顯 現,不須經過胚胎繁殖過程。一般餓鬼和天人,以及梵天都屬於這一類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