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佛法一佛陀的教導 此法博大精深,難見難知,寂然高尚,不落邏輯,微妙甚深,唯有智 者得見之。--《中部》 ■ 《三藏》 雖然佛陀己經涅槃,但是他在漫長、成功的行化過程中所傳教的崇高佛法,全部 毫無保留地傳授給了人類,現在仍然一塵不染地存在於世間。 世尊雖然沒有給我們留下文字記載的言教,但是他的弟子們博聞強記,世世代代 口口相傳,完整地把它們保存下來。 佛陀圓寂後三個月,也就是阿闍世王統治第八年,五百名大阿羅漢在王舍城舉行 了一次結集,重頒佛陀的言教,以期捍衛佛法的純潔性。阿難陀尊者,佛陀寵愛 的侍者特具恩惠,有幸常隨佛陀左右,親耳聆聽佛陀教法。他同優婆離尊者一道, 被大家推選出來分別回答有關法和律上面的問題。 第一次結集編緝整理了現存的巴厘文《三藏》,它代表了整個佛教。 一百年和二百三十六年後,分別舉行了另外兩次阿羅漢的結集,再次重頌佛陀的 言教,因為曾有人試圖篡解歪曲具正的佛法。 西元前八十三年,在僧伽羅國王瓦特甘彌尼無畏統治時期,眾阿羅漢又進行了一 次結集。這樣在佛教歷史上《三藏》經典第一次在獅子國的阿蘆寺以文字記載下 來。 由於這些具有卓識遠見的高貴阿羅漢,以及他們不知疲倦的努力,無論在現在還 是在未來,使那些高超的評論家或激進學者們沒有染汙清淨佛法的餘地。 卷跌浩繁的《三藏》經典包涵了佛教精髓,它大概是聖經的十一倍。 《三藏》,巴厘語Tipitaka,即《經藏》Sutta-pitaka 、《律藏》Vinaya-pitaka),《阿昆達磨藏》、即最高對法藏Abidhamma-pitaka“ ■《律藏》 《律藏》被認為是僧伽的最終依怙,主要講述了比丘和比丘尼僧團的清規戒律。 幾乎在佛陀成道後的最初二十年內,沒有制約和整肅僧團的明確戒規,後來,因 緣成熟,佛陀頒佈了未來僧團的戒條。《律藏》中全面講述了制定戒律的原因, 各個方面的意義,以及僧團內部的特別戒律儀規。記載了從佛教創建之初逐漸發 展的歷史,佛陀的一生及簡單的教化情況,以及三次結集的詳情細節,這些成為 《律藏》中後續補充的一些內容。它間接地提供了古代歷史、印度風俗習慣、古 老藝術和科學等有用資料。 僧伽的民主體制,大眾議事程式,比丘們崇高的道德標準,以及佛陀無與倫比的 領導才能,不可能不給每一個閱讀過《律藏》的人留下難以忘懷的深刻印象。佛 陀甚至預計到當今的議會制度。查特倫德伯爵寫道:「許多人也許會驚訝地獲悉, 兩千五百年前的印度佛教僧團中,發現了我們當今議會制度的雛型。」(見G.T. 迦羅--《印度遺產》中第10 及11 。) 《律藏》包含以下五部經典。 一.《波羅夷》-- Parajika pali 二.《波逸提》-- Pacittya pali 三.《大品》--- Mahavagga pali 四.《小品》--- Cullavagga pali 五.《附篇》--- Parivara Pali ■《經藏》 《經藏》主要囊括了佛陀在各種場合下對僧眾或居士所說的指導性經典。有幾部 是由舍利弗、目犍連、阿難陀尊者等所講,也被收列為經典。因為他們的言說得 到佛陀的印證,所以也被恭敬為佛陀所說。絕大多數經典是佛陀為了眾比丘的利 益而說,主要涉及到聖潔的梵行和對佛法真卓的闡述。另外有好幾部經典講解了 在家居士如何提高物質和道德生活,如《善生童子經》,著重講了居士的職責和 義務,也有一些針對兒童所說,有趣味的談話。 《經藏》可以被比作是一部藥典,因為這些經典是佛陀在各種場合下,為了適合 各類眾生的根機而闡說。表面看來,它們也許有相互矛盾之處,但是這些不應得 到誤解。因為佛陀所說是為了適合特殊的需要。例如,對於一個本質相同的問題, 當提問者只不過是由於愚昧的好奇,他就保持沉默,但當他知道詢問者是一誠實 的追求真理之人,他就給予詳盡的解答。 《經藏》包括以下五部 一.《長部》-- Digha Nikaya. 二.《中部》-- Majjhima Nikaya. 三.《相應音》- Samyutta Nikaya. 四.《增支部》- Anguttara Nikaya. 五.《小部》-- Khuddaka Nikaya. 《小部》又有十五部書組成 一.《小誦》--- Khuddaka Patha. 二.《法句》--- Dhammapada. 三.《自說》--- Udana. 四.《如是語》-- Itivuttaka. 五.《經集》--- Sutta Nipata. 六.《天宮事》-- VimanaVatthu. 七.《餓鬼事》-- Peta Vatthu. 八.《長老偈》-- Theragatha. 九.《長老尼偈》- Therigatha. 十.《本生》--- Jataka. 十一.《義釋》-- Niddesa. 十二.《無礙解道》 Patisambhida. 十三.《譬喻》-- Apadana. 十四.《佛種姓》- Buddhavamsa. 十五.《行藏》-- Cariya Pitaka. ■ 《阿毗達磨藏》 與簡單明瞭的《經藏》比較,《阿昆達磨藏》在《三藏》中最為重要,最有意義, 包含了深奧的佛法哲理。《阿昆達磨藏》是佛陀的最高教法,闡述了奧妙無窮的 佛法精華。 有些學者認為《阿昆達磨藏》不是佛陀的言教,而是後來僧侶學者的詳細展開和 闡述。但就傳統而言,《阿昆達磨藏》的核心部分可追塑到佛陀自己。《阿昆達磨 藏》中一些措詞的模型,如六部書(除Kathavatthu)裏解說的善法Kusaladhamm、 不善法akusaladhamma、不定法Abykatadhamma都是佛陀講說,舍利弗尊者有幸 詳盡地闡發了這些論題。 無論此偉大的作家或作家們是誰,我們必須承認,《阿昆達磨藏》是一部智慧天 才的著作,這些智者只有佛陀才能與之媲美。這一點可以從描寫各種因果關係繁 瑣而奧妙的真諦Patthana和俗諦Pakarana中一目了然。 對於一個探求真理的智者,《阿昆達磨藏》是一必不可少的指南和理性方法。對 于啟蒙思想家和希望開發智慧,以佛教理想為生的誠實後學者來說,他們可以在 這裏找到思想食糧。《阿昆達磨藏》不是膚淺的讀者走馬看花式的有趣讀物。 就意識、思惟和思惟程式以及精神財富而言,當代的心理學,一如自身有限的空 間,都被包容在《阿昆達磨藏》的範疇之內,但是,《阿昆達磨藏》不承認靈性 實體或靈魂的存在,它講的是沒有靈魂的心理學。 如果一個人把《阿昆達磨藏》當成一本現代心理學叢書來讀,他可能會大失所望。 它並沒有試圖解決當代心理學家所面臨的所有問題。 《阿昆達磨藏》給意識 Citta作了詮譯,從道德的標準分析和分類了思想。列舉 了所有心智方面 ( Cetasika一心所)的內容,詳細闡述了每一意識的構成,精 辟地描繪了思想的生起。思惟瞬間只有在《阿昆達磨藏》中得到解說,在當今心 理學中沒有與之相匹者,這對學習心理學的人來說深具特別的誘力,與個人解脫 無關,但能引起學生們或學者們興趣等旁枝末節等問題,都被有意識的擱置在一 邊。 《阿昆達磨藏》概括地討論了物質存在,但不是針對物理學家而言。它解釋了物 質的基本單位,物質屬性、起源,以及物質與精神的關係。但它又沒有力圖講授 物質與精神的系統性知識,對所謂有情的這兩個相待的因素作了一番剖析,幫助 人們認識物質的本來面目,因此哲學性在這些方面得到發展。以此哲學為基礎, 演發了一種道德體系,以期實現最終的目標--涅槃。正如羅斯大衛斯女士所 說:「阿昆達磨藏」論述了,一.我們所發現的,l.內在的,2.外在的;二. 我們希望發現的。」 《經藏》包含了一般性的佛法,而《阿昆達磨藏》包括了最高佛法。絕大多數佛 法的弘揚者一般都承認,若要全面的弄懂弄通佛法,《阿昆達磨藏》的知識至為 重要,它是打開實諦大門的鑰匙。 《阿昆達磨藏》由如下七本書組成: 一.《法聚論》 -- Dhammasanganl 二.《分別論》 -- Vibhanga. 三.《論事》 -- dhatukatha 四.《人施論》 -- Puggala pammatti 五.《界論》 -- kathavatthu) 六.《雙論》 -- Yamaka 七.《發趣論 》-- Patthana ■ 佛教是哲學嗎? 這些聖典裏所藏有的高尚佛法,向人們講述了通過自身實踐而能核對總和證實的真 理,但它們不是今天可能被稱為深奧的真理,而明天卻被拋棄的理論和猜測。佛 陀沒有宣說具有革命性質的哲學理論,也沒有想要創造物質領域的新科學。簡單 地說,佛陀解釋了如何從痛苦的人生中得到解脫的內外之法,揭示了解脫的唯一 途徑。 更進一步地說,佛陀沒有全部教授他所知道的一切。有一天,當佛陀住在一林中, 抓起一把樹葉說:「諸比丘,我所教之法好比我手中的樹葉,而未教之法卻好比 樹林中的樹葉。」(相應部第五品) 他傳教了他認為對人生解脫絕對重要的法門,在與他的崇高使命無關緊要的問題 上,他保持了獨特的沉默。偶爾有時,他超越了許多當今的科學家和哲學家。 赫羅卡利突斯 (Heraclitus.500-E.C)認為萬物流逝,宇宙萬有瞬息變化。他說,無 疸久之事,一切皆在變化之中。他的名言是:人們不可能兩次跳進同一溪流之中。 皮特歌羅斯 (Pythagoras,532-B.C),教授了靈魂輪回說以及其他學說。迪斯卡特 ( Descartes,1596-1650)宣稱有必要在理智的懷疑下,檢驗一切現象。斯皮那茲 ( Spinoza,1632-1676)承認有一恒常存在的實體,同時認為一切存在皆是暫時的。 在他看來,人們通過發現非暫時、非短暫、不變恒常、永存的知識體,戰勝痛苦。 伯克利(Berkely,1685-1776)認為,所謂的原子只不過是一種形而上學的臆 造。休姆( Hume,1711-1776)通過分析思惟,得出結論:意識包含了川流變化 的心智階段。黑格爾 ( Hegel,1770-1831)聲稱宇宙萬有都在變化之中。叔本華 (Schopenhauer,1788-1860)在他的《意志和觀念世界》一書中,以西方形式 展現了痛苦的真實以及原貌。亨利伯格森(Henri.Bergson 1859-1941)宣導變 化之學說。並強調了悟透力的價值。威廉傑姆斯 (Villiam`James,1842-1910)談 論了意識之流,否認了靈魂的存在。 佛陀早在兩千五百年之前就宣說了無常 anicca、苦dukkha、無我anatta的真理。 佛陀的道德和哲學的教導是讓人們來學習、實踐,更為要緊的是讓人們以自己的 內在智慧而親證。所以,佛法被比作是渡人穿過生命之海的木筏。 因此,嚴格講來,佛教不能被稱為哲學,因為它不僅僅是「一種對智慧的愛,引 發對智慧的追求。」佛教也不是對未知因素 ( 如形而上學 ) ,或對其不明確知 解( 它在倫理和政治哲學方面)的假設解答。 如果說,「哲學並不一定是對某些特殊事實的探求,而是探求我們生活世界的根 本性質,以及應有的生命方式。」 那麼佛教也許接近是一種哲學,但是它更具 有全面綜合性。 哲學主要涉足於知識,並不關心實踐,而佛教特別強調了實踐和悟證。 ■ 佛教是宗教嗎? 在《佛教》一書中,羅斯大衛斯教授寫道:「何為Religion 宗教?正如大家所熟 悉的一樣,這個名詞不是在與我們無關語言中發現的,它的出源並不肯定。西塞 羅在一段文章裏,把它說成是由re和lego派生出來,認為它真實的意思應該是 反覆的祈禱和稱念。另一種詮釋則把它說成是從re和logo而來,它的原意就是 執愛,或恒久的束縛( 無疑就是上帝 )第三種則把它說成與lex有關,解釋為 法的遵循,思想謹慎,良知的框架。」 嚴格地說,佛教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宗教,因為,它不是對超人上帝的忠誠而有 的信仰和禮拜系統。 佛教不要求信徒盲目的信仰。純粹的信仰被拋棄,取而代之的是「建立於知識基 礎上的信心」。一個佛教徒可以存有偶爾的懷疑,直到他證得第一聖果。這時, 所有對佛法僧的疑慮會徹底消除。只有在證得這一境地時,一個人才成為其正的 佛教徒。 佛教徒對佛陀的信心就像一個病者對名醫,或學生對老師的信賴。雖然佛教徒把 佛陀當成至高無上,指導清淨之路的導師,而皈依禮拜,但是他並沒有卑躬地放 棄自由。一個佛教徒不認為僅僅皈依了佛陀,或憑藉自己信仰就可得到清淨純 潔。即使佛陀也沒有辦法清洗他人的不淨。嚴格地說,一個人不能純潔或玷污他 人。作為導師,佛陀也許是一種工具,而我們的純潔就是我們自己的事。 在《法句經》中,佛陀說: 『由己而行惡,由己而染汙;由己不作惡,由己而清淨,淨不淨依己, 何能淨他人。』 佛教徒不是一本書或某個人的奴隸。他也不會因是一個佛教徒而犧牲自由思想。 他絕對自由地實踐自己的自由,開發知識,乃至自證佛果。因為每一個人都是未 來的佛陀。佛教很自然地把佛陀所說引述為權威,但佛陀本人卻放棄了一切權威。 在佛教中,頓悟是貢理的唯一標準,其關鍵是理性的悟解。佛陀告誡真理的追求 者,不要僅僅以他人的權威而接受一切,但要運用自己的理解能力,自我判斷事 情的正確或錯誤。 有一次,一群奇舍子的市民,屬於迦摩羅種姓的人來到佛前說,許多來向他們傳 教的梵志和婆羅門,都抬高他們自己的教法,指責他人。這樣,他們迷惑不解, 到底誰說的正確。 「是的,迦摩羅人,你們的迷惑和懷疑是正當的,因為對於一件可疑事, 懷疑就產生了。」 佛陀評論道,並且給了他們如下的勸告。這樣的勸告正如適應於古代多疑的婆羅 門,對當代的理性主義者也具有同等的感召力。 「噢,迦摩羅人,不要輕信言傳(我很早就這麼聽說過 ),不要輕信傳統 (認為這是歷代相傳),不要輕信傳說 ( 相信他人之說而無調查 )不要輕 信與經典相符之事,不要輕信猜測,不要輕信推理,不要輕信事物的表面 ,不要輕信與先入為主一致的觀點,不要輕信似是而非之事(好像應該被 接受之事 ),不要因尊敬梵志而接受其法( 認為接受他的教法是正確的) 。」 「但是,當你們自己明白這些事是不善,錯誤的,受到智者的譴責,做了 這些事後,將導致毀滅和痛苦,然後你們要員正地拒絕它們。」 「當你們自己知道,這些是善,無過,受到智者的讚美,做了這些事後, 將導致利益和幸福,你們要以此為行住。」(增支部.第一品_189頁) 佛陀在兩千五百年前所說的這些富有智慧的格言,即使在開明的二十一世紀,仍 然具有原始的動力和新鮮。 《法智論》運用通俗易懂的事例,以不同的語言,給予了同樣的忠告: 「如智者在試金石上鍛燒、敲打、摩擦以檢驗真金:同樣的,你們在接 受我的話語之前,要檢驗它們,不要僅僅尊敬我而接受我的教法。」 佛陀告誡他的弟子們追尋其理,不要理會權威者的遊說。 大家承認,雖然在佛教中沒有盲目的信仰,但是,也許有人會問,在佛教裏佛教 徒是否禮拜佛像,以及類似的偶像崇拜。 佛教徒禮拜偶像不是為了希求世間或精神的獲取,而是恭敬它所代表的。一個佛 教徒來到佛前,供花點香,不是獻給佛像,而是獻給佛陀。他這樣做是一種感恩 的表示,意念佛陀的善德,冥想鮮花的短暫。一個明瞭的佛教徒作意使自己感覺 到高貴的佛陀就在身邊,以此獲得追隨他的啟迪。 談到偶像,偉大的哲學家康特一凱少林在《一個哲學家的遊行日記》中寫道:「在 這個世界中,我不知道什麼能比佛陀的造像更加莊嚴的了。它是在可以視覺領域 中最為圓滿的精神體現。」 另外,佛教徒並不禮拜菩提樹,而是把它當成覺悟的象徵,因此而值得恭敬。 雖然這些外在形式的禮敬流行於佛教徒中間,但是佛陀不像天人一樣而禮拜。 外表的禮拜物體並不是絕對的必要,但是它們的作用卻非同小可,能幫助人制心 一處。一個知識份子沒有必要加以利用,因為他能輕而易舉地使自己的注意力集 中於佛陀身上,以此見佛。 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出於對佛陀的感激,我們如此禮拜。但是,佛陀希望從其 弟子那兒得到的不是順服,而是對他教法確確實實地遵從。 佛陀涅槃前夕,許多弟子們來向佛陀行禮作別。但是,有一比丘卻把自己關在一 個小室裏,致心禪定。佛陀聽說此事後,即把這位比丘招至跟前,詢問他沒有到 場的原因。他說:「世尊,我明自尊者您將在三個月後圓寂。我想,恭敬老師的 最好方法就是在他圓寂之前證得阿羅漢果。」 佛陀表揚了此忠誠盡職比丘,讚歎了他值得嘉勉的事蹟,說:「善哉,善哉,愛 我之人應以此比丘為榜樣。修習佛法最好之人即最尊敬我之人。」 另外一次,佛陀說:「見法之人即見我。」 這裏必須提出的是,佛教中沒有祈願或替代祈願的禱告者。無論一人如河哀求佛 陀,他都無法因此而獲解脫。對於祈禱之人,佛陀不賜予,也無法賜予世間的偏 愛。一個佛教徒不應希翼從祈禱中獲得解救,而應依靠自己,精進努力,贏得自 己的解脫,獲得清淨。佛陀勸告他的弟子們不要依靠別人,而要依靠自己,信賴 自己。他說:『汝等須自力,如來唯導師。』(法句經) 佛陀不僅闡述了祈禱的一無所獲,也藐視了奴顏卑膝的心態。佛陀強調了提高自 我訓練、自我調伏、自我純潔、自我覺悟之禪修的重要性,而並非祈禱。這些 對於意識和心智都有一種營養滋補作用,禪定是佛教的精髓。 不同於其他大多數宗教,在佛教中沒有必須順從和害怕的萬能上帝。佛教否認所 謂超人的神力,即萬能之神,或第一因的存在,沒有神啟,沒有神的使者或先知 者。故爾,一個佛教徒不對任何一個控制其命運,武斷地賜與或懲罰的神祗表示 恭順,因為佛教徒不相信神人的天啟。佛教不聲稱自己是真理的獨有者,不譴責 其他任何宗教。一個宗教最大的敵人就是不能容納異己。佛陀以其獨特的忍辱之 法,教導他的弟子們,即使有人惡語中傷佛陀本人,他的法以及他的僧團,都不 要因不滿和不快而大發雷霆。佛陀說:「果這樣做的話,你們不但把自己帶到精 神失落的險境,而且也不能判斷他們所說是否正確。」此乃最為開明的胸襟。佛 陀在譴責其他宗教不公正的批評時說: 『正如一人仰著脖子朝天吐痰,痰沫污染不了天,反墮其臉,玷污自身。』 佛教不講一個人必須盲目信奉教條,沒有因虔誠信仰而必須毫無理智接受的信 條,沒有因正式入教而應遵守舉行的迷信儀式典禮,也沒有為了自我清潔而進行 的無意義的祭祀和自我懲罰。 因此,嚴格地來說,佛教不能稱作為宗教,因為,它既不是一種信仰或禮拜的體 系,也不同於《韋伯斯特詞典》中所解釋的那樣:人們通過外在行為或形式表現 出對有能力控制他們生命,以及應該表示順從,服務和恭敬的一神或多神存在的 認可。 卡爾.馬克思說:「宗教是沒有靈魂境況下的靈魂,沒有心靈世界中的心靈,人 民的鴉片。」 佛教不是這樣的宗教。因為,所有在佛法搖籃裏成長的佛教國家 以及它們現代文化的發展,都明顯地受到佛法慈善精神的影響。 不過,如果說宗教是為:「一種不是表面生活觀的教導,是一種悟透生活而不僅 僅是只看到生活表層的教導,一種如理反省,指導行為,而使人們淨化的教導, 或能使人不屈不撓的生活,冷靜安詳的面對死亡。」 或者是一種從生活之苦中獲取解脫的體系,那麼,佛教是宗教之宗教,達黑卡博 士在爭論什麼是佛教時寫道:「由此,佛教被譴責判定為一種宗教。就指出今生 和來世完全的不同這一點而言,佛教不可能是宗教。」(佛教及其在精神世界中 的地位。27頁) ■ 佛教是不是一道德體系? 佛教具備崇高的在家出家二眾的道德準則,這些都大大超越了一般的道德教導。 戒sila僅僅是一基礎階段,其本身不是目的,而是達到目的的一種方法。它雖然 極為重要,但是它單獨並不引導人們趣至解脫或圓滿清淨。它僅是純潔之路上的 第一步。超越道德之上的是智慧 panna 。佛教的基礎是戒律,智慧是其終究。 這兩種互相補充的功德如同鳥的兩隻翅膀。智慧好比一個人的眼睛,戒律好比其 人的雙腳。佛陀的稱號之一就是兩足尊一具智慧和善德Vijjacaranasampanna。 四聖諦構造了佛教的基礎,其中最初三諦代表了佛法的哲學,第四諦,即佛教的 道德,它以此哲學為基準。 佛教的道德觀不是建立在任何可疑的神啟之上,它也不是特殊人物的天才發明, 它建築於可證事實和個人經歷基礎之上,是一理性的、可行的法典。在馬科摩羅 教授看來,佛教的道德準則是世界上僅見的最為完善的法典之 羅斯.戴衛思教授說:「無論從佛教或非佛教的角度,我對每一個偉大的世界宗 教體系都作了一次檢驗,其中我沒有發現任何一種在完美程度,或綜合理解方面 可以勝過佛陀八正道的東西,我願以此來規範我的生活。」 有趣的是,根據佛教,行為有善惡,非善非惡,以及趨於斷滅一切行為之行為。 善業是一個人解脫的關鍵,但是,一旦梵行的最終目的達到之後,一個人超越於 善惡之上。 佛道:「善法 dhamma你必須捨棄,更何況非善法 adhamma。」(□喻經) 以貪 lobha,瞋dosa,癡 moha為伍之法即為惡業;與無貪alobha,無瞋adosa, 無癡 Panna 為伍之法即為善業。 清淨無染阿羅漢之行為不具有道德價值,因為他超越了善惡。但這並不意味著阿 羅漢是消極的,他是積極向上.但他的行為是無我的,以此來幫助指導他人走自 己已經走過的道路。以世間之法來說,他的行為是善,但就其自身而言,缺少再 生力。不同于世俗人的行為,他的行為不會‘作為業報對自己產生反作用。 在巴厘語中,阿羅漢的行為被稱之為kiriya(功用)。純金不可能再被純淨。 四聖果道的心境,即預流果 sotapatti 、一還果sakadasami 、不還果 anagami 和阿羅漢果 arahatta。是善 kusala,不趨於積聚新業,反而趨於逐漸終止個人 業流的再生。以此次第消除善惡之業。在此種聖意識中,趨於斷除業根的智慧 panna佔有主導優勢,而在世俗的意識中,造作業力的行中 cetana,占主導地 位。 根據佛教,何為道德準則? 我們在佛陀給小沙彌羅候羅的告誡中找到答案。 『若為一事,如此思惟:此事于我有害,於他人有害,或於自他有害否?然 此事即為生苦之惡業,你定要遠離之。』 『若為一事,如此思惟:此事于我無害,於他人無害,或於自他無害,然此 事即為生樂之善業,你定要多事之。」 在衡量道德價值時,一個佛教徒考慮到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動物也不排除在外。 佛陀在《慈經》中開示道:“如同母親冒著生命危險保護自己的獨生兒子,願每 一個人對一切眾生培養無礙慈念。」 《法句經》第一百二十九偈雲: 『 一切懼刀杖,一切惜生命,以己度他人,無害亦無殺。』 為了明白佛陀希望其理想弟子們遵循的高尚道德標準,一個人必須仔細閱讀《法 句經》、《善生經》、《吉祥經》、《慈經》、《虎路往者經》、《出家經》、 《賤民經》、《曇彌迦經》。 作為一種道德教導,佛教超越了其他所有倫理體系,但是道德只不過是佛教的起 點而非終究。 一方面,佛教不是哲學,另一方面,佛教是哲學之哲學。 一方面,佛教不是宗教,另一方面,佛教是宗教之宗教。 ■ 什麼是佛教? 佛教既非一種形而上學之道,亦非一種宗教儀式。 佛教既非懷疑主義,亦非教條主義。 佛教既非常見,亦非斷見。 佛教既非自我折磨苦修,亦非自我物欲墮落。 佛教既非悲觀主義,亦非樂觀主義,而是現實主義。 佛教既非絕對的現實世界,亦非絕對的其他世界。 佛教非外向尋伺,而是內向反省。 佛教非以神為中心,而是以人為中心。 佛教是通往覺悟的唯一途徑。 佛教,原巴厘語為法,意為執持或保持如法行事,以預防墮落惡道。在英語中, 沒有一個等同詞語能確切地表達此巴厘語。 法即如實所是,真實之理。它是解脫痛苦的方法,也就是解脫本身。無論佛陀應 世與否,法恒存不變。佛陀覺悟此法,無知之人視而不見,直到覺悟聖者出現於 世間,慈悲向世人宣說為止。 「 諸比丘,無論佛陀應世與否,既立之法,自然之道一一切有為法皆是無 常 anicca,是苦 dukkha,諸法無我 anatta,此乃事實。佛陀認識,覺悟 此事實。既知且悟此法,如來即宣揚、傳授、公佈、建立、弘化、講解,使 人明白之:『一切有為法皆無常、苦、諸法無我。』 在《中部》中,佛陀說:『佛陀只教一法,即苦和苦滅。』 這就是真實之說。 《優陀那》雲:「諸比丘,如大海一味,即鹹味,此法亦一味,即解脫之味 。」 這就是解脫方法。 此高尚之法不與人相隔離,而是完全以人而立,由人而覺悟。為此,佛陀 說:「自為自島嶼,自為自皈依 - Attadina vlharatha attapatisarana. 以法為島嶼,以法為皈依,不外求依止 - Dhammadipa viharatha, patisarana,nanna patisara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