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七十五期/92年9月20日
秘術佛教 ── 期待千福年的宗教(一) 麥爾福•史拜羅 著 |
在佛教中,解脫在於人的來生或輪迴終了處, |
秘術佛教的主要特徵 所有偉大的宗教都曾孕育出忠於神祕教義的祕術宗派,這些神祕教義雖然與規範性的宗教意識型態有關,卻是屬於邊緣且外圍的,就算不是非正統的,也與它脫不了關係。緬甸佛教也不自外於這普遍性,除了在前面所討論的顯教系統外,緬甸還有兩種相關而殊異的祕術系統。 如涅槃與業力佛教一般,這兩個秘術系統的意識型態很清楚地屬於救世論,在邏輯上應直接在這兩種解脫論系統之後論述。另一方面,在消災佛教之後才論述有兩個原因:首先,祕術佛教的意識型態與規範性傳統關係不深,不似前三種顯教系統明白地源自於規範性或經典佛教,並納入其主要的教義。實際上,祕術佛教代表一種鍍上佛教教義外衣的神秘信仰(印度、中國與本土)的融合,有了這件將之合理化的外衣,它們便與佛教教義鬆散地整合了。 將祕術佛教的救世意識型態,從規範性佛教的救世論分開(甚至與非救世論的消災佛教分開)的第二個原因在於,後者是整個佛教「教派」(church)的公共財,前者(如其名稱所暗指的)是與種種準神祕教派(quasi-secret sects)相關,並制度化成為許多的準神祕教派。因此,雖然有無數的佛教徒們知悉,甚至支持其某些教義,但只有正式加入這些教派,才能獲得關於這些教義的完整知識,或運用它們作為與超自然及神秘力量交流的技巧。根據某位權威人士之說,這些祕術教派(緬甸語為 gaing:)超過百種,會員總數則以千計。(Mendelson 1960:115) 它們所共通的,是追求比佛教顯教救世論(或除此之外)所許諾,更為即刻與(或)不同形式的解脫,當然,這是在任何解脫宗教中常見的現象。在所有的解脫宗教中,解脫(無論這名詞指涉何種情境)是個只能在來世達到的目標。而現在──無論是個人的現世生活,或就歷史而言的當代與自然界的現狀,人們從未相信現在即可解脫。 因此,在佛教中,解脫在於人的來生(業力佛教)或輪迴終了處(涅槃佛教)。然而,在所有這些宗教的歷史上,曾有某些人與某些情況中的一群人,不願將解脫的渴望延後到來生,對他們而言,解脫是現在、今生就要達成的迫切目標。為了滿足對解脫的急切渴望,他們有時重新解釋傳統的救世目標,要不就是發展、假借新的方法,以達到這個目標。 緬甸佛教的祕術教派即是很恰當的例子。既然佛教如印度教一般,無論如何都不是排外性的宗教,這些教派並未排斥較為傳統的佛教救世論,反而接受它,甚至將其他的救世系統,加入已存在的解脫系統中。 除了與佛教顯教的道友們共享教義與行持,並希望藉此達到未來某種超凡的解脫外,他們也支持祕術教義與修持系統──能提供固有的、即將來臨的解脫。在合理地考量佛教與基督教間的差異下,我們可以稍微適當地將這些教派的救世論刻劃為千福年(chiliastic)取向的。(1) 這些祕術教派雖具有各種不同的信仰與教義特徵,但在本質上,它們構成兩種主要的意識型態系統。兩系統所共通的是都信仰神話中的魔法師或明咒師,認為他們擁有廣大的超自然神力,已戰勝死亡,並成為教派的領導英才或心靈大師。 對這系統的其中之一而言,加入教派是使鍊金行家變為明咒師的方法,就如他們已成為明咒師的上師們一般。無論明咒師或對明咒師的渴望,的確都不屬於佛教的特性(其實它們都是反佛教的);而他們自己也不認為祕術教派是佛教的教派。只有在明咒師信仰與佛教對未來佛、轉輪聖王或兩者(有時會發生的)的信仰整合時,才是佛教的教派。 簡而言之,根據佛教信仰,喬達摩佛陀(生於西元前六世紀)是五位在這世代會出現的佛陀中的第四位;人們也幾乎普遍認為第五位或未來佛,將在喬達摩死後的五千年出現。同樣地,根據佛教的信仰,有一天轉輪聖王將會出現,並使天地萬物處於佛教律法的統治下。上述這些信仰的其中之一(有時兩者皆是),是每個祕術佛教教派意識型態的組成要素,雖然對轉輪聖王的信仰,已變形為對緬甸未來王的信仰。 但正如明咒師信仰本身不屬於佛教,後面兩種信仰也不屬於祕術,反而多少是上座部佛教的規範性教義。只有當它們與明咒師的信仰結合,並成為更大的結構──千福年信仰與行持──的組成要素時,才變成祕術佛教獨特的教義。 在祕術教派中,這三種祕術佛教的基本信仰以兩種主要的方式結合,產生出千福年解脫的兩種祕術意識型態。 如某些教派是強調創教的明咒大師時,這烏托邦似的信仰便與未來王的信念結合,產生出「千福年佛教」(millennial Buddhism)。而在其他教派中,強調鍊金行家期望自己成為明咒師時,這信仰便與未來佛的信仰結合,產生出「來世論佛教」(eschatological)。(2) 現在我們可以來詳述每個系統。 來世論佛教 ﹝鍊金術及其目標﹞ 緬甸的來世論佛教,建立在原與佛教無關的鍊金術與行持(eggiyat,以火來工作)的基礎上。這些技術一方面類似歐洲人的鍊金術,但卻有所不同。另一方面則是不僅與之相似,甚至某部分可能來自中國與印度的鍊金術 (3)。就如歐洲的鍊金術,緬甸的鍊金術也包括將卑金屬變成黃金的技術。然而,緬甸鍊金術中更重要的是成就神力(magical power)的目的,特別是如中國的鍊金術(亦即道教的)一般,達成長生不死的目標。 這些力量藉由鍊金石來達成,鍊金石的絕對純淨或精鍊,是所有鍊金實驗的目標。不論何時,當人們在緬甸看到風箱與鉗鍋,便可確定其持有者大多數的時間與主要財力,都投注在此目的上。在某些情況中,用來成就這種力量的媒介並非鍊金石,而是一塊具有法力的「印」(in:),它充滿神秘的符號,並一再地重鑄,直到目標完成。然而,為了簡化問題,我們大部分的討論將限於鍊金的技術。 與大多數亞洲人一樣,緬甸人相信一切物質由地、水、火、風四種元素組成。雖然這些元素會改變與衰壞,緬甸的鍊金理論卻認為它們擁有一種不朽的本質(這當然是反佛教的信仰,與佛教無常的教義相互矛盾),它是根據一個前提而建立──若能從鍊金的金屬(在緬甸,汞與鐵是最受歡迎的金屬)中粹取出這種本質,並將之注入人體,此人也將不朽。 然而,一塊冶鍊得當的鍊金石,在達到完美的最後階段前,便能獲得神力。在這過程的第一階段中,這金屬再三地冶鍊,直到不再產生可察覺的化學或物理變化,人們相信它此刻便具有特別的保護神力。在我工作的村落中,無論在家或出家的鍊金者,都不斷地詳述他們自己或他人鍊金石的神力。 一位比丘說他曾擁有一塊能使牛奶保鮮二十四小時以上的石子,但後來弄丟了!此外,將石子帶在身上,便能以一種連年少沙彌都趕不上的速度行走。另一位比丘則詳述他石子的力量,說將之放入一杯汽油中,無論用多少火柴,汽油都不會燃燒。 一位亦為基督徒的小鎮官員,持有一塊聲稱能制服任何眼鏡蛇的石頭,他曾用它舉過一條頸子膨脹的眼鏡蛇頭部,蛇脹起的頸部便縮小了。當石子舉在蛇頭上夠長的時間,牠便會死掉。其他石子所提供的防護,不只針對蛇類,也可防衛女巫、巫師、子彈與其他致命的力量。 完全純化了的石子不僅本身具有力量,還能賦予持有者極大的力量。雖然我訪談的人中,沒有任何人持有或知道誰擁有這樣的石子,但他們都曉得這些力量包括:飛天遁地、隱身、瞬間位移與即刻滿足人所有欲望的力量 (4)。曼德勒一間寺院的方丈告訴我,他雖未曾親睹這種力量的展現,但「眾所周知」,在一九三○年時,某些任教於曼德勒農業學院的德籍老師,曾看到鍊金術士飛越曼德勒。稍後才證實他們也是僧人。 到目前為止,我所描述的鍊金力量存在於鍊金石中。然而,如上所述,鍊金者的終極目標是將力量納入自己的體內,俾使自身擁有神力。藉由以下所描述危險且恐怖的入門儀式(initiation ceremony)的一部分──當他吞下這石頭時,就可以達到目標了。(5) 若這儀式成功的話,鍊金術士本人無須石子幫助,便能以自己的力量在空中飛翔、隱身等。更重要的是,他將如石頭一樣獲得永生,更明確地說是永保青春,他已成為明咒師了。(6) 成為明咒師之後,這位鍊金術士不再停留於人類的住處,甚至人類的氣味都令他厭惡,更別說是看見人了(人類是肉食者,而明咒師則鄙棄肉食。許多鍊金術士為了他們未來的狀態作準備,而成為素食者),因此,明咒師通常住在遙遠的喜瑪拉雅山區。為了滿足性欲,他們與一種外表類似女人的水果(「少女果」,fruit maiden)交媾,因為女人是肉食者,當然不適合明咒師。 至少在我工作的上緬甸區域的村民相信,鍊金術、明咒師與早期緬甸首都蒲甘有其淵源,而詳述以下的故事作為此信仰的憑據 (7)。在蒲甘王朝中,住著一位想利用鍊金石來變成明咒師的隱士,在到達「成功」的途中,他獲得國王的支持,由國庫資助其鍊金實驗。在許多失敗的實驗後,國庫幾乎告罄,國王震怒之下挖了他的雙眼作為處罰。 實際上,隱士並不知道這石子只需要再加一種液體便可完成,他怨嘆自己的命運並厭惡那石子,便吩咐弟子們將它丟到公廁的糞坑裡。當石子觸及坑底時,立即就「成功了」,原來成功所需的液體便是人類的排泄物。當弟子們向他報告公廁中射出不可思議的色彩時,他便知道石子完成了,立刻命令弟子為他從肉鋪中帶兩隻眼睛來,公牛或羊的皆可。 然而,因為眼睛不夠,弟子帶來了山羊與公牛的眼珠各一個。他用鍊金石碰觸它們,並放入眼窩中,視力便恢復了,接著他告訴弟子們自己已成為「明咒師」。然而,在遁世之前,他指示人們在大鍋中精鍊所有的青銅、鐵與鉛,隨後以自己的石子碰觸鍋子,鍋內的一切都變成了金子,每個人都變得非常富有 (8),他才由這世界中隱退,成為明咒師。 ﹝鍊金教派﹞ 野畿村只有八位在家人(皆為男性)是鍊金教派的成員,僧眾的百分比又遠高於此,每四位村莊比丘中,就有兩位鍊金。在家修鍊者數量少的一個重要(並非唯一的)原因是,鍊金是項很花錢的事業。淨化鍊金石的方法之一是以金子來「餵」它(緬甸人如是說),這過程的成本極高,我就遇過許多以往很富有,卻因鍊金實驗而一文不名的緬甸人。 無論如何,許多緬甸人確實在修行鍊金術,由野畿村向外推算,全國會員達數千人,我們也特別注意到城市中鍊金術士的百分比遠較村落為高,且他們會為了修鍊金術,而成為某個祕術教派的成員。 雖然不同的受訪者以各種方式分別這些教派,且這些教派本身的目標與技法各有差異,但它們的終極目標全都是要達到明咒師此一神祕目標。不論其目標為何,它們不僅是神秘教派,也是佛教的教派。無論其起源是什麼(無疑地,它們很可能在佛教之前的緬甸歷史中,有著極深的根源),它們已擁有某種佛教的特徵,包括佛教的認可。 我們知道長生不死是反佛教的思想,因為根據佛教之說,一切事物都非永恆,甚至連延壽的期望都不屬於佛教,因為真正的佛教徒會嚮往解脫輪迴,而這些教派調整了對不老的追求,以適應來自佛教教義的限制。他們說成為「明咒師」並不意味永生,而是意味著某種約定俗成的延壽期間──有些人聲稱是二千五百年,有人則說八萬年。 此外,他們認為延壽的本身並非目的,而是受到與未來佛信仰有關的來世論目標所激發。在此,明咒師的觀念即與佛教教義結合──將神秘信仰改變為來世論佛教,並因而合法化。 未來佛──世間成壞循環中的第五位,是最後一位出世的佛,也就是規範性佛教中的彌勒佛。(Maitreya, Metteyya, Arima-dei:ya,見《長部.轉輪聖王師子吼經》CakkavattI SIhanAda Suttanta of the Digha NikAya, in Dialogues of the Buddha, Part III)根據廣為流傳的上座部信仰,彌勒佛將於喬達摩佛陀死後的五千年出現──距今約二千五百年後。緬甸人相信在他出現前後,將發生許多改變。這世界會被火、水與風暴毀滅,當他出現時,就有個新世界。 此外,雖然大部分現世的人們將因自身的罪惡而為大災難所毀滅,但少數的虔誠者將會活到彌勒佛降臨以後,而彌勒佛的壽命會持續八萬年。 現在可以解開明咒師與未來佛信仰間的曖昧關係了,教派成員渴望成為明咒師,如此便能活到彌勒佛(二千五百年)來臨時,或他天命(八萬年)之末。活到彌勒佛降臨,他們便能藉著禮拜喬達摩佛陀的「色身」而進入涅槃(就正好在彌勒佛來臨之前,喬達摩佛陀的色身會因舍利的重組而完成)。 這就是所謂的「界涅槃」(da-tu. neikban,巴利語 dhAtu,為界、本質、本體或元素之意)(9)。認為明咒師將繼續活在彌勒佛整個天命中的人強調,持續禮拜彌勒佛,並學習、修行佛教律法,將能確保證得涅槃。 除了藉由禮敬佛陀而達到涅槃的願望之外,某些教派成員則以另一種佛教論點,來合理化他們想延壽的欲望。他們認為佛教教導一切生命皆苦是誤解了佛陀的教誨,而指出佛陀談到四種不可避免的苦因──生、老、病、死;也說到怨憎會與愛別離苦;最後則談到求不得的苦。這意味著,在這事例中,擔任他們發言人的比丘說:「雖然有許多導致苦的事物,但仍有許多快樂的事。明咒師的生命是去除了苦,而只有樂的生命」。 在繼續探討之前應該注意到,涅槃與明咒師成就的結合,表面看來並不奇怪,因為從心理學上來看,它們是同一枚硬幣的正反兩面。涅槃的特徵是無欲的狀態,根據佛教的心理學,其特徵是無苦。同樣地,成就明咒師的特徵也是無苦的狀態,但並非由於無欲,而是因一切欲望都瞬間獲得了滿足。雖然這些信仰在教義上是不同的兩極,但在心理學上卻完全相同。 然而從另一方面來說,這些教派仍屬於「佛教的」。(10) 既然成為明咒師是證得涅槃的方法,要正式加入某個教派,便需要承諾信守佛教戒律。加入者必須同意遵守佛教戒律,並修持佛教的宗教儀式。此外,許多教派成員練習佛教的禪定(當然,多半是為獲得明咒師的超能力,而非作為達到涅槃的方法),最後將自身寄託於一位或多位佛教天神的庇護之下。 我所知的教派成員們仍處於鍊金體系的底層,充其量也不過成功地將鍊金石精鍊到可以免於蛇、女巫等侵害的程度,尚未將石子鍊到藉由它可表現出超人技藝的程度,更別說是成為明咒師了。然而,因為大部分的人都希望達到這種狀態,所以都知道成就明咒師的條件。在創造出持有它便得以表現超人技藝的鍊金石後,鍊金術士必須吞下鍊金石,以使石子的力量成為自己的。 但這並非易事。他必須在一位勇敢且值得信賴的弟子陪同下進入森林,在那裡掘一個墓穴,吞下鍊金石後,處於恍惚狀態的鍊金術士將埋在穴中七天。弟子隨後接受野獸、邪靈、女巫與誘人的少女等一連串嚴格的考驗,這些都一個個試圖引他出穴,若誘惑成功,師父便會死亡。然而,如果堅守立場,師父將會出土成為完全合格的明咒師。(11) 教派成員雖然通常不會成為明咒師或獲得神力,但許多則獲得其他所宣稱的力量。他們可能不僅接受鍊金技術的訓練,還接受控制超自然實體的技術訓練,而會將這力量用於邪惡或良善的目的上。人們相信利用其技能來驅逐邪惡的超自然實體(精靈與女巫)的人,具有較大的力量,因為他們有控制這非邪惡勢力的能力,並在這過程中,能徵得仁慈的佛教天神的幫助(Spiro 1967: chs. 11 and 13)。著名的驅魔者將因其努力而獲得大量財富的獎勵,然而,大部分的驅魔人並不富有,因為其收入多用於資助自己的鍊金實驗。 他們之中雖然還存在著其他的關係,但特別是在驅魔者的角色上,使祕術與消災佛教彼此有所交集。許多消災佛教的儀式由驅魔者執行,雖然他們是消災佛教的執事人員,但其技能卻在祕術佛教中學得(並得到力量)。 此外,他們幾乎總藉由其在某個祕術教派中的會員身分,來建立自己的資格,而在驅魔儀式中,他也幾乎總會請求所屬教派的明咒大師援助。在驅魔者與鍊金術士之間,終於有種決定性的金錢連結關係,除非鍊金術士本身很富裕或是出家比丘,否則必須透過驅魔者的角色,來獲得實驗所需要的資金。(下期待續) 編者按:本文摘譯自麥爾福•史拜羅(Melford E. Spiro) 所著《佛教與社會》(Buddhism and Society)一書。文中部分標題為編者所加。 【註釋】 (1) 千福年解脫(chiliastic)的兩種基本特徵(即使在嚴格意義下的基督教「千年至福說」中亦然),便是將「『享有』更好的世界」,視為在「歷史內」發生的事件。(參見 Tuveson 1964: ch. 1) (2) 如「千年至福說」的例子,當把「千福年的」(millennial)與「來世論的」(eschatological)二詞,和歷史上界定的基督教定義聯想在一起時,並非全然讓人滿意。儘管如此,我們仍須用某些符號來稱呼這些系統,而上述這些語詞很可能比其他詞彙更為適當。(我相信曼德爾遜的「彌賽亞佛教」(messianic Buddhism)[Mendelson 1961a:560] 甚至更不恰當,總之它將兩個必須分開看待的系統混為一談。)運用「來世論」來刻劃第二個系統,有能強調祕術佛教系統的末日向度(end-of-day dimension)與其重視個人解脫的好處。以「千福年」一詞指稱第一個系統,是比較用法(comparative usage)所認可的(cf. Thrupp 1962)。「千年至福說」的一般屬性,如這些運動的某位主要權威所界定的(Cohn 1962:31),得以在這系統中一一找到對應並非只是巧合。 (3) 特別強調鍊金術神祕面向的調查報告,可參見Burland(1967),Eliade(1962),Jung(1953),Taylor(1962)。中國與印度的鍊金術,尤其是神祕的部分,都概述於 Eilade(1958: ch. 7; 1962: chs. 11-12),Johnson(1928),Taylor(1962: ch. 6)中。有關緬甸的鍊金術,可見 Htin Aung(1962: chs. 4-5)。 (4) 某些瑜伽(Yoga)也確保修習者獲得這些力量(cf. Eliade 1962:127)。事實上,獲得這些力量的緬甸鍊金術士被稱作「叟吉」(zawgyi),為緬甸語對 yogi(瑜伽行者)一詞的訛用。同樣這些力量,偶爾也可以藉著禪那──伴隨佛教禪坐而產生的專注狀態──而獲得。 (5) 潛在於某件物體或某人的力量,可被另一者所吸收,當然是一種非常普遍的信念,它構成了同類相食(cannibalism)的動機之一。以下的引文指出,這種吃人的作法,是除了只能藉由鍊金術而獲得法力以外,直到最近仍是在緬甸獲得法力的另類方法。 惡名昭彰的強盜 Twet Ngalu 曾經是比丘與魔法師,身上紋有精巧的刺青。當他在一八八八年死亡時,最親近的撣族首領非得掘出其屍體,煮成一種羹湯,並堅持與英國最高行政長官共享,以便使他們變得所向無敵才能滿足。緬甸與撣族的傳說,充滿著食屍以獲得諸如飛翔法力的故事。同樣地,在一九○七年時,一位緬甸的巫醫 Saya I,在韓達瓦第(Hanthawaddy)法庭因令人悚然的謀殺食人行為(mulierem grauidam occidit, pue-rumque utero exsecuit coxit, deuo-rauit)而被判罪;但當我一九一四年在巴森(Bassein)時,一位緬甸人因在城鎮公墓中掘屍而被審判定罪,顯然是為了相同的目的。(Harvey 1925:318) (6) 在印度,不死(immortality)的渴望是某種密宗(tantra)的目標之一(cf. Eliade 1962:133-35),這同樣也是鍊金術的目的(cf. Eliade 1958:ch. 7)。在中國,追求不死也是鍊金術的首要動機,其根據當然可在道教中看見(Cf. Taylor 1962:63-69)。如Taylor(ibid:53)與 Jung(1953)所示,這死亡與復活的主題對歐洲鍊金術而言也十分的重要。 (7) 緬甸的專家可能會有興趣去比較我所聽到的故事,與 Htin Aung(1948:155-59)記錄在他的緬甸民間故事典藏版中的差異。 (8) 在 Htin Aung 的版本中,這故事是用來解釋蒲甘如何獲得財富,以建造許多華麗的佛塔。我的受訪者們多方面地運用為這故事補上的續集(無須在此詳述),以「證明」女人與男人都能成為明咒師;解釋納特如何找人的麻煩,並說明拔河能祈雨這緬甸信念的起源。 (9) 在大多數關於明咒師的討論中(cf. Mendelson 1960:115; Htin Aung 1962:131),能確保成就涅槃的是禮拜彌勒而非喬達摩。這信仰在錫蘭也可見到(Ames 1964:26 Obeyesekere 1968:36)。雖然我的一些受訪者見解相同,但他們代表的只是極少數的人。然而強調禮拜喬達摩佛陀的大多數人,則又分為兩類,一者(至少是暗示)認為喬達摩舍利的重組將實際上形成新的佛陀,以及認為這兩尊佛是完全不同的人。我無法由後者的觀點了解,之後在喬達摩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10) 認為涅槃可藉由儀式與敬拜而達到的想法,當然完全違反上座部規範佛教的教義。 (11) 關於這點,F. K. Lehman(藉著私人的交流)提出許多富有見地的議題。首先,當佛陀試圖達到開悟時,也受到同樣的試鍊。此外,由世界中隱退,這點是明咒師與佛陀、隱士、比丘與印度的托缽僧共有的,也都伴隨著神力與(或)功德的回報。 以上所有的例子中,都包括死亡與重生的主題:僧侶與隱士由世俗的死亡而得到心靈上的重生;明咒師則由大地中重生──大地是印度思想中重要的母性象徵。在所有情況中,心靈重生也提昇了鍊金行家在娑婆世界的地位,即使當鍊金行家因心靈重生而超越一切世俗地位的相對性時亦然。至於明咒師本身,我們可以思索,是否在更深的象徵層次,人們相信這些作法(可以延壽)可以藉由以象徵性的重生代替死亡,來達到他們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