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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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新雨雜誌》第40 (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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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目錄

空五欲/明法比丘

出三界/明法比丘

四念處的實修與利益/明法比丘

法雨道場 詩對/明法比丘撰

不如活一日,持戒與禪修/聖喜法師講 德雄比丘譯

安寧心地/聖喜尊者講 德雄比丘譯

十法經(十種省思經)/覓寂比丘譯

生活點滴阿旃帖著 阿耆多比丘譯

是何味乎?Gunaviro Bhikkhu

慈心作意 敏通

普曜日釋果儒

涅槃論/明法比丘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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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五欲

/明法比丘

五種欲,指面對世間的色、聲、香、味、觸所生起的情欲。即:一色欲,謂愛染男女(物質的某種形態)及物質的種種形色。二、聲欲,謂愛染男女聲音、音樂、歌詠。三、香欲,謂愛染男女體味、物質諸香。四、味欲,謂愛染男女身體的味道及某些飲食味道。五、觸欲,謂愛染男女身體軟滑、暖涼等,及衣服、物質等種種好觸。簡單地說,即對物質的愛染、執取。輕的執取,是生起欲望之後即刻消滅;重的執取,則堅持不捨,乃至再三索求,苦苦追求,若欲望得不到的滿足則不自在、懊惱。

 

對迷情的人來說,因無法覺知欲望的災害,因此好樂情愛、追求時髦、索求生活所需之外的物質;對正念現前的人來說,保持厭離五欲,少欲知足,勤修滅苦之道。在經論中常常警示五欲的災害,「此五欲境之過患,色如熱鐵丸,執之則燒;聲如塗毒鼓,聞之必死;香如憋龍之氣,嗅之則病;味如沸蜜湯、蜜塗刀,舐之則傷;觸如臥獅子,近之則囓。」(觀心論疏》大正藏46.606)

 

空五欲並不難,無染之念(正念)一現起,五欲即時空無,暫時降伏欲望。若念念持續以身心為注意的目標,轉移對物質形色的注意、討論及興趣,收攝六根,遠離憒鬧,不好樂世間的一切,好樂熄滅貪瞋癡,功德智慧就能日日增長。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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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三界

/明法比丘

三界指眾生所居的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是苦界、苦海。出三界指出離眾生的生存界,抵達涅槃界,出三界是離苦界、抵寂靜界。三界是:一、欲界,此界眾生具有婬欲、愛欲、飲食欲、物質擁有欲等有情所居的世界。此界包括六欲天界、人界、畜生界、阿修羅界、餓鬼界、地獄界。二、色界,此界眾生具有微細物質有情所居的世界。色界眾生無男女色法,無婬欲、食欲,此界皆由臨終時入禪定而化生,依禪定的深淺而分為四禪,共十六天()無色界,此界眾生具有受...識而無物質、形色之有情所住的世界。此界無身體、房屋、國土,唯以心識住於深定。此界眾生由臨終時入禪定而化生,依禪定的深淺而分為四天。

 

三界是一切眾生所依止的界,只要有婬欲、物欲、貪欲、無明,就會在三界中生死輪迴,無法超越這個羅網,在三界內已滅盡煩惱的聖者,他們的最後身也止住於此界。尋求解脫、自由的人,視三界如火宅,奮力邁向解脫的道路,以便出離生存界,到達無生無死。

 

出三界就是達到寂靜的涅槃界,「涅槃」是依修習戒、定、及觀察現象界的無常或苦或無我,而滅盡一切煩惱,涅槃的「界」只是形容詞,它是無實質的山河大地、日月、方位、樣貌,也無心識、生命、生死、生滅、去來。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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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念處的實修與利益

/ 明法比丘

    四念處的修法一直是佛陀時代及上座部佛教徒尋求開悟解脫的主要法門之一。在大乘佛教,有人懷疑這個法門是聲聞道、辟支佛道,而不是菩薩道,龍樹菩薩針對這個問題回答說:「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訶衍三藏中,亦不說三十七品獨是小乘法,佛以大慈故,說三十七品涅槃道,隨眾生願,隨眾生因緣各得其道。」(《大智度論》,大正藏25.197中∼下)可見通達佛法的人完全接納四念處及三十七道品。雖然佛法在中國弘傳,但是四念處的修法卻很少人知道或被實踐,在高僧傳中只有提到極少數的法師在實踐及弘揚,天台宗智者大師(538579A.D.)對教界的實修狀況很感慨地說:「若得四念處,一切法正;若不得者,一切法邪。今時行人,不識此意,悲痛奚言。」(《四念處》,大正藏46.560中)中國佛教興盛時期就很少人理解四念處,何況正法衰微的時期。當代台灣佛教行者,無論哪一個宗派,若有心續佛慧命,有必要對四念處加以理解、重視及實踐。

  四念處的修法,若參照《大念處經》及註解書,可以了解更多的實修細節及要領,而實修中還有一些方法及技巧,為歷代原始佛教國家的行者所開發,在台灣倡導四念處禪修,有必要引介南傳禪修大師的禪法。

 

四念處的實修法

 

  四念處的修法,簡單地說,透過觀察身體的活動、情緒的感受、心念的活動、思維的對象,來體悟無常、苦、無我。它是以觀照或專注呼吸開始,有人則以腹部的起伏作為專注的對象,呼吸的進出或腹部的起伏,都是身體的現象。為什麼先觀察身體呢?因為當一個人的心不澄靜,就如一盆水有波動,無法照見頭面,所以修持四念處的要務就是先專注在身體,使心澄清,經中這麼說:「我(阿難)聞世尊七年念身,常念不斷。」(《中阿含三十三經》,大正藏1.471下)可見佛陀也精勤於觀身,禪修者應當把專注於身體當做重要的修行下手處。當禪者在觀察身體的時候就專注觀察身體。

那麼什麼時候才觀察受、心、法呢?即當我們觀身而使心澄靜、安詳後,然後有餘力去作別的念處的觀察,觀察的因緣有兩種:一、主動作受、心、法的掃描、觀察。二、受、心、法產生一些訊息而被注意到。關於第一種是警覺是否維持在正念或正確的方法及有否心理的現象活躍者,第二種則被動地接到心理活動的訊息。無論是主動或被動,只要觀察到,就可以把觀察的受、心、法當做專注的對象,如觀察到苦的感覺,那麼就專注在「苦、苦」,若觀察到樂受,就專注在「樂、樂」,觀察要持續,只有觀察苦(或樂),直到那種感受消失或不再干擾,又回到呼吸(或腹部),若有心念(..癡、或無貪.無瞋.無癡等)或法念(思惟的對象,依《大念處經》記載,包括:五蓋、五取蘊、六根、七覺支、四聖諦)產生,情況也一樣,從專注在呼吸上,清楚地轉移專注力到那個心念或法念上,直至其消失或清楚地知道法,再繼續觀察呼吸。在進行觀察時,心念必需保持不逃避、不排斥、不壓抑,讓心的敏感度及自覺能力靈活起來,因此才有利於對法的體驗。

  修習四念處的人,隨時都可以練習禪觀,無論在行住坐臥,前進、後退,瞻前、顧後,曲、伸,吃、喝,嚼咀、品味,刷牙、洗澡,穿衣、脫鞋,講話、靜默,忙碌、悠閒,大小便,都是修行的時刻,任何處所都是修行的道場,所以四念處禪修者不會沒有修行的時間,因為可以跟生活打成一片,禪修者只要能專注觀察一分鐘就有一分鐘的正念效果,十分鐘就有十分鐘的效果。

 

修習四念處的利益

  

修習四念處的利益,包括消除不如意事或逆境產生的痛苦、焦慮、緊張、恐懼,也包括消除如意事(或順境)的黏著、愛戀、耽溺,若能完全做到消除各種的干擾,當下就獲得清涼自在,若不能完全做到,則只要能保持觀照,就盡到了當下該做的事,對減少潛在的業力亦有所裨益。保持著熱誠(atapi)、正念(sati 當下覺知)、正知(sanpajanna 當下明白)連續地及綿密地觀照,明覺力將由粗糙(隨時警覺,隨時拉回散亂的念頭)轉為細膩(任運自如地觀,不必很費心力,就可以觀察身受心法),由於累積強大的觀照能力,在靠近初禪的定力時,就可能證知肉體(四大)與精神的無常、苦、無我的現象,破除虛幻的、頑強的自我執著。依照《大念處經》所說,一個人若修持方法正確且精進不懈,在七日夜乃至七年內,可獲證三果(阿那含果)或四果(阿羅漢果)。這樣的修行成果是很可觀的。這確實是佛陀時代修行人修持四念處的成果,也對後代的學法者邁向解脫之道,有很大的鼓勵作用。

  脫離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再生死輪迴是釋迦牟尼佛所教導的解脫之道。一些佛徒以為自己若解脫之後,不再來世間度眾生、說法,未免悲心不足,於是就有這樣的聲音:「今是學時,非是證時。」(《小品般若經》第十八品,大正8.568下)而發願忍而不證,為了生生世世度化眾生,這種思想就是菩薩道,有別於佛教的主流解脫道(聲聞道)的思想。其實這樣的菩薩道是理想多於實際,若依照《雜阿含經》所說,一個人努力地學法,終會開悟見法。就像母雞孵雞蛋,因緣俱足,小雞終會孵成出殼;又像在河裡的一根木頭,只要不腐爛,不被人拿走,不被泥沙卡住等,終會流入大海。若修持四念處,能時時保持正念正知,奉持戒定慧,世間的憂惱將逐漸減少,雖然一個人沒有經過長期的密集禪訓,但還是有可能在一剎那間開悟見法,而見法者頂多只有七次天人往返就會證到阿羅漢果,而不再於世間受生,亦即發願生生世世行菩薩道的人,若精勤實踐佛法,在某一世不復記憶曾發願行菩薩道或捨棄菩薩願,也將回到正常的解脫道。

  四念處為寶貴的修行精要,被稱作「一乘道」(有人理解作「唯一的道路」),聲聞、獨覺、菩薩都可以依之修習而得到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對於沒有宗教信仰者或者甚至不同宗教信仰者,也可依沒有宗教色彩的四念處修習,而得到利益,如:身心輕鬆、睡眠安穩、不易生氣、慈祥、勤快、細心、耐心、正直、記憶力增加、消除惡業、增加善業等。當然,在增加了福智資糧後,實踐者也可能走向解脫道。

(原文刊載於1992.4.10.〈法光雜誌〉第31期,以張慈田之名發表,2003.3.修訂)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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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雨道場 詩對

/明法比丘 撰

承原始巴利藏  體證佛陀本意

施北傳阿笈摩  照見正法遺珍

道指歸攏原味

場止觀現見法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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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活一日  持戒與禪修

/ 聖喜法師    德雄比丘

 

Namo tassa Bhagavato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禮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Yo ca vassasataü jãve

dussãlo asamàhito,

ekàhaü jãvitaü seyyo

sãlavantassa jhàyino'ti. Dhammapada verse 110

明智的尊者們,世尊在談到僧吉帝沙彌Saïkicca  sàmaõera)時為比丘們誦出這首偈頌。這首偈頌的含義是:

     若人活百歲,    不持戒攝心,

     不如活一日,    持戒與禪修。  《法句經》110

如果一個人活一百歲,但是不持戒也不修行,臨死的時候沒有任何善念生起,只有惡念出現,結果下一世將投生在惡道,遭受許多痛苦。相反地,如果一個人持戒與修行,他的生命是比較高超的。如果他在修行的時候死亡,下一世將會更幸福。因此,一天的修行帶給他許多快樂。如此,各位尊者就能了解修行一天好過不修行而活一百年。

 

在佛陀的時代,有許多人來聽聞佛法。有些人就在聽法時證得聖道、聖果;有些人則放棄在家生活而在佛陀的座下出家。僧吉帝尊者在出家之前每天跟著親戚到舍衛城去聽法。當他的波羅蜜成熟時,他得到允許出家,他的親戚帶他到舍利弗尊者的地方。舍利弗尊者知道這個小孩有足夠成熟的波羅蜜,就負責作他的戒師。他教僧吉帝觀察自己的身體為不淨:在為他剃頭的時候,把一些頭髮放在他的手掌上,教他思惟頭髮為不淨。那時,僧吉帝的心專注在自己頭髮與身體的不淨,定力愈來愈深,一直達到禪那的境界。然後他開始修行觀禪,透視自己的身體。在短時間內,他就能以深的觀智了知世間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苦、無我的。他的觀智達到很深,乃至證得所有道果及神通。如此,他在出家的時候就完成了沙門的義務。

 

 在他出家並且證得所有道果的時侯,也成就了所有的禪定:他先透過不淨觀而達到初禪;接著專注身體部份的顏色而成就四種色界禪;然後專注色遍的空間,見到無邊的虛空而成就第一種無色界禪;然後藉著專注心識(空無邊處禪心)而成就第二種無色界禪;藉著專注無所有而成就第三種無色界禪;藉著專注第三種無色界禪禪心的寧靜而成就第四種無色界禪。由於他在很近的過去生中已經修行過這些,因此在那一生中他毫不困難地就證得這些禪定。如果任何人證得四道四果而且成就這八種定,他就有能力進入滅盡定;滅盡定是世間最高的禪定。如此,僧吉帝出家之後就協助自己的戒師,盡到對戒師的義務,並且時常服事比丘們,而當他有空的時候,就隨自己的意願而進入某一種禪定或果定。

 

 在僧吉帝出家的同時,有三十位年輕人聽聞佛法而在佛陀座下出家。他們學習比丘戒並且有時也禪修,但是他們無法完全地控制自己的心,所以對自己的禪修感到不滿意。一段時間之後,他們決定要到遠方去修行。他們去見佛陀,頂禮之後坐在一旁。佛陀無所不知,但是他仍然問他們說:「你們對自己的出家生活滿意嗎?」他們回答說:「世尊,我們對自己的禪修不大滿意,所以我們來請求世尊允許我們到遠方去修行,以便完成沙門的義務。」佛陀允許他們的請求,教導他們修行到證得最後成就的法門,並且對他們說:「去見舍利弗,然後才離去。」這三十位比丘得到佛陀的允許與教導之後,感到很歡喜,就去見舍利弗尊者,頂禮之後坐在一旁,說:「尊者,我們現在要離開這裡了。佛陀允許我們,並且要我們先來見尊者,然後才離開。這就是我們來見尊者的理由。」舍利弗尊者也有能力觀察別人的心及波羅蜜。他檢查為什麼佛陀要他們來見他。於是見到這三十位比丘將會遇到災難,而僧吉帝沙彌能解除他們的災難,這就是佛陀要他們來見他的原因。舍利弗尊者了解之後就說:「帶著我的僧吉帝沙彌去幫助你們吧。」

 

 包括僧吉帝沙彌在內總共三十一位尊者走了幾百英哩的路,找到一個很適合修行的森林。村子裡的人有充分的信心,為他們建造了簡單的住屋。他們每天到村子裡托缽,回到森林就整天禪修。

 

 有一個乞丐見到這些比丘得到充分與美味的食物,就想來幫比丘們服務,以便從比丘那裡得到食物。他得到最上座比丘的允許之後,就來幫比丘們提水、煮水及打掃森林。後來他想要回自己家裡一趟,就在取得比丘們的允許之後離開,走上穿越深邃森林的旅程。在那個森林裡住著五百個強盜,每年要殺一個人祭拜火神。那天,他們捉到那個乞丐,就要殺他來祭拜火神。那個乞丐哭著說:「我能帶什麼呢?我沒有錢。」他們說:「我們不要錢;我們要殺你來祭拜火神。」乞丐說:「我是骯髒的乞丐。如果你們用我這樣一個骯髒的人來祭拜火神,火神可能會生你們的氣。你們應該用清淨的人來祭拜祂,祂才會高興。」強盜們心裡也想:「是的,如果我們用骯髒的人祭拜火神,祂可能會生我們的氣。」於是就問乞丐說:「我們到哪裡才能找到清淨的人呢?」乞丐說:「在那個森林裡有三十一位清淨的出家人,你們可以去找他們。」強盜們就放走那個乞丐,而到那些比丘住的地方,說:「尊者們,我們需要用你們當中的一位來祭拜火神。」

 

那些比丘當中最上座的比丘就召集所有比丘來,對他們說:「強盜們需要我們當中的一位來祭拜火神。我就跟他們去了,你們好好地修行吧。」第二上座的比丘說:「不,尊者,你不應該去。你應該留在這裡領導大家。請允許我跟他們去吧。」第三上座的比丘說:「不,你們兩位都不應該去。請允許我跟他們去吧。」就這樣,一直到第三十位比丘,每一位都爭著要去。最後到了僧吉帝沙彌,他頂禮比丘們,然後說:「尊者們,你們都還沒完成沙門的義務,因此你們都留下來好好地修行。我跟他們去。」然後他又說:「請尊者們告訴舍利弗尊者說我去了。」於是僧吉帝沙彌跟著強盜們走了。他們將他帶到祭拜火神的地方。強盜首領舉起非常鋒利的大刀,用力地砍向僧吉帝沙彌的頸子,想要殺他來祭拜火神。僧吉帝沙彌立刻進入滅盡定。在滅盡定當中,沒有人能動他身上的一根毛,更不用說要傷害他。強盜首領的刀砍到僧吉帝沙彌的頸子時,立刻反彈回來,好像砍到石頭一樣。強盜首領再一次舉起大刀,更加用力地砍。這一次他的刀被砍彎了,還是無法傷害僧吉帝沙彌。強盜首領心裡生起恐懼,跪下來頂禮僧吉帝沙彌,說:「尊者,就連沒有心的刀都能感受到您的法力,我這個有心的人卻反而不認識您的法力。請尊者原諒我!從今天起,我皈依您及您的法。請剃度我並且幫助我依循那個法修行。」僧吉帝沙彌接受了他的請求。其他四百九十九個強盜也都請求原諒,並且跟隨他們的首領出家。僧吉帝沙彌帶領這五百個強盜回到寺院,剃度他們出家。

 

如此,那個寺院住了五百三十一位出家人。之前的那三十位比丘很高興僧吉帝沙彌平安地回來,但是對於自己還未能具有那樣的法力感到不滿意,所以他們都非常精進地修行。結果在那次雨季安居期間,那三十位比丘全部證得所有四道四果。安居之後,所有五百三十一位尊者就開始長途跋涉,去見佛陀。經過幾個星期之後,他們到達了舍衛城祇園精舍,頂禮佛陀之後,坐在一旁。佛陀問說:「你們如何平靜地度過雨季安居?」最上座的比丘回答說:「世尊,由於僧吉帝沙彌的緣故,我們才能完成沙門的義務。而且不只是我們,五百個強盜也是由於僧吉帝沙彌而皈依正法。」那時有許多比丘集合在那裡。佛陀就誦出這首偈頌,並且開示佛法。那五百位尊者就在聽法時證得所有四道四果。

 

佛陀在這首偈頌裡談到依法而生活及修行禪那。假設我們活一百歲,但是沒有修戒、定、慧之類的善事,臨死的時候我們就記不起任何善事,心中只有惡事出現,結果下一世將會更不幸、更痛苦。相反地,假使這一世我們做了很好、很有利益的善事,臨死的時候我們回憶起善事,下一世就會更安樂、更理智。這就是為什麼佛陀說持戒、修行一天的生命強過不持戒、不修行而活一百歲。

 

 這首偈頌中提到修行禪那。禪那的意思是燒毀五蓋(五種障礙)。在禪那當中沒有五蓋存在,因為禪那的力量燒毀了所有的障礙。我們都知道什麼是五蓋;五蓋覆蓋我們的心智,使它無法提昇。如果能超越五蓋,我們的定力就能愈來愈深,達到近行定。近行定之後就是禪那。透過禪那的幫助,我們很容易就能提昇心力。關於禪那,必須解釋四種色界禪及四種無色界禪。在色界初禪﹙第一禪﹚的階段,心由五個禪支伴隨而專注於禪相之中。這五個禪支當中的尋禪支使初禪的定力很容易破散,因為尋很容易執取其他目標,例如聲音等。到了色界第二禪,心由三個禪支伴隨而安住於禪相之中。在這三個禪支之中,喜禪支很接近五蓋而容易使心生起執著,但是第二禪的定力已經比初禪的定力更強。在第三禪中,心由兩個禪支伴隨而專注於禪相。這兩個禪支當中的樂禪支很接近喜,因此第三禪的定力仍然能在短時間內破散。在第四禪的階段,心安住於禪相中的一點,將它視為色法﹙物質﹚目標。由於目標是色法,所以定力仍然能在短時間內破散;儘管如此,出定後的定力仍然相當強。第四禪的心力比其他三種禪更強,但是由於透過色法而專注,所以仍然比不上無色界禪。

 

 在無色界禪的階段,不以色法為目標,心透過非色法而專注。在第一種無色界禪¾¾空無邊處禪時,心無限制地透視無邊的虛空;在虛空裡沒有色法存在,所以很少有機會讓五蓋生起,心力比色界禪更強。在第二種無色界¾¾識無邊處禪時,心的目標只是心,而不是色法,因此也比色界禪更強。在第三種無色界禪¾¾無所有處禪時,心安住在無所有,沒有色法目標存在,所以也比色界禪更強。第四種無色界禪¾¾非想非非想處禪的目標也是心識,不是色法,所以比色界禪強。

 

以上這八種禪就是佛陀所說的禪那。在這首偈頌裡,佛陀說修行這些禪那一天強過沒有修行而活一百年。因此,各位尊者,我們應當聽從佛陀的教導,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證得這些禪那。

 

願大家證得這些禪那。願大家迅速地證得所有道果。祝大家健康、快樂。                         (2001.12.16 講於斯里蘭卡 .龍樹林僧寺)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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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心地

/聖喜法師   德雄比丘

Namo tassa Bhagavato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禮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Gàme và yadi và'ranne  ninne và yadi và thale,

yatthàrahanto viharanti  taü bhåmiü ràmaõeyyakan'ti.

──Dhammapada verse 98

各位明智的尊者,世尊對比丘與居士們誦出這首偈頌,以顯示離婆多尊者(Venerable Revata)的阿羅漢境界。這首偈頌的含義是:

如果在聚落或林野,如果在低地或高地,

只要有阿羅漢居住,該地即是宜人之地。《法句經》98

                               

在這首偈頌裡,佛陀解釋阿羅漢的心是平靜與安寧的。我們知道由於人心的緣故,城市等一些地方是不平靜、不安寧的。由於住在這些地方的人們心很浮躁、很散亂,所以這些地方就不安寧。假設一個寺院裡的出家人都在禪修,則那個寺院是很安寧的,因為禪修是為了得到內心的安寧。相反地,假設一個寺院裡的出家人不禪修,而忙著做很多事務,則那個寺院是不安寧的,因為他們內心不安寧的緣故。我們必須了解為什麼當出家人禪修時寺院會變得安寧。當他們培育自己的心力時,心變得清淨,五蓋減弱,同時產生定力的光明,這個光明能遍佈到全世界。遵循正法的諸天神會尊敬他們,不好的眾生則會離開那個地區,所以那個地區變得更平靜、更安寧。如此我們就能了解,若想得到平靜與安寧的地方,我們就必須先使自己的心平靜與安寧。

 

離婆多尊者是舍利弗尊者的最小弟弟。在舍利弗尊者的家庭裡,包括舍利弗尊者在內有四個兄弟及三個姐妹。他們的家庭非常富有。舍利弗尊者在佛陀的座下出家,並且在十五天內證得所有的道果。後來佛陀宣布他為第一上首弟子。之後他對眾人開示佛法,聽眾包括他的家人在內。由於舍利弗尊者的緣故,他的兩個弟弟及三個妹妹也都在佛教裡出家,並且都證得所有道果,只剩下最小的弟弟離婆多在家裡。他的母親心裡想:「萬一連離婆多也出家,就沒有人繼承這些財富了,因此,應當趕快讓他結婚。」他的母親為他找了一個門當戶對的家庭。彼此接洽之後,選定了一個日期舉行結婚典禮。他們從離婆多家裡出發,去到女方的家裡舉行婚禮。他們舉辦了很大的宴會及依循傳統的禮節。有一位長輩祝福新娘長壽,能夠像她的祖母那樣活到一百二十歲。離婆多聽到了就問說:「她的祖母是否還活著?」他們回答說:「是的。」離婆多又問:「我可以見她嗎?」他們回答:「可以,進到屋子裡來吧。」他走進屋子,見到新娘的老祖母身體已經很虛弱:無法走動,無法說話,耳朵聽不到聲音,眼睛看不到東西;身體非常醜陋:牙齒都沒有了,皮膚充滿皺紋,頭髮都已變白。離婆多看了之後感到很同情她,就問旁邊的人說:「新娘以後也會變成像她的祖母這樣嗎?」旁邊的人回答說:「是的,終有一天她也會變老。」離婆多聽了心裡想:「原來我的哥哥、姐姐們早就知道了這個『秘密』!難怪他們要放棄在家生活而出家。我也應該捨棄世俗的一切,出家修行以便了知這個秘密。」

 

在回家的路上,離婆多向親戚們表示自己腹痛以及將要腹瀉。於是他進入樹林裡去,然後又回來;第二次他又進入樹林裡,然後又回來;第三次他再進入樹林裡,然後又回來;到了第四次,他進入樹林裡之後就開始逃跑,沿著一個路線去尋找寺院。跑了很長一段路之後,終於發現一個寺院。他去到上座比丘那裡,禮敬之後,說:「尊者,請剃度我出家。」上座比丘問說:「你是誰?」他回答說:「我是舍利弗尊者的弟弟。」上座比丘就收留他,並且不久就剃度他出家。他學習沙彌律儀及禪修法門。之後他心裡想他的親戚可能會找到那裡而將他帶回去,所以就請求戒師允許他離開,到遠方去,以免親戚們找到。得到戒師的允許之後,他就去到非常遙遠的地方,一個人獨住在森林裡修行。

 

 舍利弗尊者聽說弟弟已經出家為沙彌並且獨自住在森林裡,就想要去看他。他來請求佛陀允許他去。佛陀觀察離婆多沙彌的情況,發現他尚未證得任何道果,如果舍利弗尊者去看他,他將無法在那次雨季安居中證果,因此佛陀說:「舍利弗,雨季安居之後才去吧,我也會一起去。」於是舍利弗尊者就等待到雨季安居結束。

 

 在那次雨季安居期間,離婆多尊者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精進地修行,以期證悟佛法。他持續不斷地專注於禪修的業處。當他持續地修行時,他的心愈來愈平靜,完全地安住於單一目標。他的定力愈來愈深,生起智慧之光,證得色界禪與無色界禪。然後他轉而修行觀禪,而且觀智愈來愈深,能夠透視內在與外在世間的種種事物,了知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苦、無我的。進一步他證得所有的道智、果智及神通。

 

 雨季安居之後,佛陀動身前往離婆多尊者住的地方,包括舍利弗尊者在內的五百位比丘也跟隨佛陀同行。離婆多尊者知道佛陀要來看他,就進入第四禪,然後以第四禪的定力為基礎而發起神通,決意變現出提供佛陀及所有比丘使用的一切設備。當他們到達那個森林時,見到那裡一切設備都齊全。

 

他們在那裡住得很舒適。有些還沒證果的比丘因此而對離婆多的住處產生不好的想法。佛陀知道這件事,就決意在他們要離開時會有某些比丘東西忘了帶走。當他們走上回程時,有些比丘才想到手杖忘了拿,有些比丘濾水囊忘了拿……等等。於是他們走回原來那個住處拿自己的東西,才發現之前的一切住屋及設備全都不見了,他們忘了拿的東西都掛在樹上。他們費了很大的力氣才把那些東西拿到,然後與佛陀一起回到舍衛城。

 

回到舍衛城那天,毘舍佉母(Visakha)邀請佛陀及比丘們隔天去接受飲食供養。隔天佛陀與比丘們去到她家。當她在供養食物給比丘時,她問說:「尊者,離婆多尊者的情況如何?」有些比丘回答說:「他過著很奢侈的生活。」毘舍佉母再問其他比丘說:「尊者,離婆多尊者的情況如何?」他們回答說:「他住在很艱苦的地方 ,沒有什麼設備可用。」毘舍佉母是很有智慧的人。等到比丘們都用完餐之後,她就去頂禮佛陀,請問佛陀說:「世尊,離婆多尊者的情況如何?有些尊者說他過著很奢侈的生活,有些則說他住在很艱苦的地方。到底誰說的才是正確呢?」佛陀解釋說:「無論阿羅漢住在哪裡,那個地方就變得平靜與安寧。」那時有許多比丘聚集在那裡。佛陀誦出這首偈頌並且講了很好的開示。許多比丘就在聽法時證得聖道與聖果。

 

在這首偈頌裡佛陀談到阿羅漢。我們都知道什麼是阿羅漢,但是我們還應當深入地了解阿羅漢的情況:阿羅漢的心中沒有貪愛,沒有瞋恨,沒有愚痴,經常都有智慧生起。就一般人而言,心中不能經常有智慧,因為他們的心中生起貪愛、瞋恨、愚痴的緣故。由於這些貪、瞋、痴,結果就有更多浮躁與散亂的念頭生起。阿羅漢的心中沒有執著也沒有憤怒,所以時時刻刻都有智慧力存在內心。我們必須了解為什麼阿羅漢的心中不會生起這些無用的念頭。這是由於他的理解,由於他的智慧,由於他的觀智,由於他能透視世間一切有為法的緣故。

一般人的心中有四種密集:

一、相續密集(santatighana)

二、組合密集(samåhaghana)

三、作用密集(kiccaghana)

四、所緣密集(àrammaõaghana)

相續密集(santatighana):我們將自己的生命看成是單一、不變的個體;我們認為我、你、他、她都是單一的個體與自我。同樣地,我們也把樹木、建築物、岩石及其他外在事物看成單一的個體。然而,當禪修者的智慧變得銳利時,他就能了知這些都是生滅相續的集合體,而不是單一的個體。我們在三、四十年前得到這個身體。在那個時間之前我們不是今生這個生命,但是由於投生於母親胎中的第一念心,所以才開始有色法(物質)生起。這個色法在幾天的時間內慢慢累積成小團;在幾個月當中漸漸成長;然後出生到這個世間來。那時,這個嬰兒會認為 「這是我、 那是我的母親 ……。」他的身體漸漸長大,他會認為:「現在我長大了。」同樣地,他的身體會成熟,到了中年,到了老年,衰敗,生病,最後死亡。死亡之後他的身體被大地所吸收。不明智的人會說:「這個身體就是我,這是我的眼睛,這是我的頭等等。」事實上,這些物質只是依照自然法則而生起、暫時存在、壞滅而已。這些都依靠色法的生滅相續而產生,不是單一、不變的。我們身體裡的色法能夠產生新的色法;我們將這種舊色法產生新色法的現象看成是一個人或看成是我。但是,當我們真正了解身體時,我們就會知道身體只是一堆色法微粒(rupa-kalapa色聚)而已 ,而且這些色法微粒產生新的一代之後就立刻壞滅。當我們照見到色法微粒的相續產生時,就破除了相續密集。

 

如果我們進一步透視每一顆色法微粒的組成元素,見到有些微粒由八種色法元素構成,有些由九種,有些由十種,如此透視時就破除了第二種密集──組合密集。當我們深入觀察而了知這些色法元素的個別作用時,就破除了第三種密集ÞÞ作用密集。第四種密集是所緣密集,這是名法(精神)的密集,是比較複雜的一項。

 

有時禪修者會想:「我能夠了知我的智慧、我的能力是如此這般。」但是當他進一步反觀那個能了知的心時,他才知道那個心也是被觀察的目標(所緣)。當我們說話時,所說的每一句話都由不同的心產生出來,例如我們說:「我的定力很好。」當我們說到「我的」時,我們心裡想這是屬於我的;當我們說到「定力」時,我們心裡想到定力或快樂;當我們說到「很好」時,我們心裡對它產生執著。如此,禪修者執著於自己的禪修進展。有些人說:「我沒有定力。」當他說到「我」時,他的心以自己的身體為對象;當他說到「定力」時,他的心想到可喜的境界;當他說到「沒有」時,他的心裡感到不愉快或難過。當禪修者培育起很敏銳的正念時,他就能了知這些心念的情況;那時他破除了所緣密集,不執著能思惟的心,並且能去除沒有用的心念及培育好的心念。

 

阿羅漢的心深入地透視世間的這些現象,所以他了知沒有什麼可以執著,也沒有什麼可以生氣。以這樣的了知,智慧時時刻刻都伴隨著他的心生起。當他觀照任何有為法時,他的心能夠深深地透視它的實相,藉此而達到寂滅(涅槃)的境界及生起果智。如此他以智慧力而時時處在安樂的境界。

 

 各位尊者,我們的開示就講到這裡。願我們都能遵循佛陀的教導,修行到證得阿羅漢果。(2001.12.23 講於斯里蘭卡.龍樹林僧寺)

註解

密集 (ghana) :字義為:厚、固體的、密集的、緊密的。當名(精神)與色(物質)相互資助而生起時,由於誤解它們為整體,故有密集的概念產生。色法有三種密集:──

一、相續密集:誤解身體及其他物質為單一、不變的整體。當禪修者定慧力增強到能透視物質(色法)是由微粒構成的,這時他破除了相續密集。這些微粒快速地在生滅,舊的微粒能產生新的微粒,才使物質相續存在,而給人單一、不變的錯覺。

二、組合密集:見到微粒者可能會誤解每一顆微粒是單一的整體。當禪修者進一步分析而見到微粒的組成元素時,他了解微粒也是組合體(色聚),這時他破除了組合密集。

三、作用密集:能分析微粒的組成元素之後,可能會誤解這些元素有相同作用。禪修者必須更進一步觀察各個元素的個別作用,才能破除作用密集,徹底地見到色法的真相。

名法有四種密集:──

一、相續密集:一般人會誤解自己與他人的心都是單一、不變的整體。當禪修者修行到名業處,能夠照見每一剎那有不同的心念生起時,就破除了相續密集(名業處:分辨精神現象的修行法門)。

二、組合密集:將每一剎那的心念誤解為單一的整體。當禪修者進一步分析每剎那心念的組成時,他透視到每剎那有一個心及數個心所同時生起,因此心念也是組合體  (nàmakalàpa;名聚),這時他破除了組合密集。

三、作用密集:當禪修者深入觀察到心及各個心所的個別作用時,才破除了作用密集。

四、所緣密集:知道心與心所是能緣(能緣取目標;能了知目標),不知道它們也是所緣(被其他心與心所緣取的目標;被了知的目標)。當禪修者用後一念觀照前一念的心與心所時,才破除了所緣密集,徹底地見到名法的真相。

色聚 (rupa-kalapa):色法的基本元素(究竟色法)不能單獨生起,必須成群地以微粒的型態生起,如此的微粒稱為色聚。每一顆色聚裡的所有色法元素是同時生起、同時消滅的。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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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法 經( 十種省思經 )

Bhikkhu Santagavesaka (覓寂比丘)

(世尊這樣開示:)「諸比丘,有十法,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是哪十法呢?

1.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我已經成為沒有(種姓)階級(特權的身份)1。』

2.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我的生活(所需)仰賴他人(護持)。』

3.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我的行為舉止應當(和在家人)有所不同。』

4.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在戒行上, (自我檢校時)我不會(因為有所缺失而)受到自己(良心上)的譴責嗎?』

5.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有智慧的出家法友們來檢校我的戒行時,我不會(因為有所缺失而)受到他們的責備嗎?』

6.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我必將和所有我所喜歡和親愛的離開、分散。』

7.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我是業的主人,我是業的繼承人,我從業而生,我是業的親戚,業是我最終的歸宿。無論我行善還是造惡,我將是業的承受者。』

8.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我是如何日日夜夜度過2的呢?』

9.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我是否喜歡住在空閑處呢3?』

10.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我是否已經證得超過普通人的境界,聖者所擁有的殊勝智見4呢?當我在臨終時刻5,出家法友們來詢問我時,我將不會(由於還沒有證得聖道而)感到懊惱後悔嗎?』6諸比丘,出家人應當經常省思這十法。」

 

1:「進入沒有階級(的身份)了」──這裡的「階級」是指印度傳統社會的種姓階級制度。在印度有四種姓,而剎帝利(王族)和婆羅門(宗教師)在社會地位上,則享有其階級特權。當出家人離家而出家並進入僧團時,他即捨棄原來的階級特權,如經上世尊說:「諸比丘,就如諸大河(印度的五大河)──恆河、雅母那河、阿乞臘瓦提河、薩拉布河、摩企河,當它們流入大海時,就失去原先的名字,而只稱為大海。同樣地,諸比丘,有剎帝利(王族)、婆羅門(宗教師)、吠舍(平民)、首陀羅(低賤的奴隸等)四種姓,當他們離家而在如來所宣說的法與律中出家時,他們就失去原先的名字和種姓,而只稱為沙門釋迦子。」(Vin.II. p.239; A.VIII, 19)

      編按:十法中的第一法,《漢譯南傳大藏經》作:出家人應數數觀察「棄彩色」。註:「棄彩色」(vevanniya)原註舉對身斷鬚髮,對資具、衣、食、住、藥等出家前後不同。

2:省思「日日夜夜度過」是在指出出家人不要在滿意和輕忽、不在意中,安逸地度過,而提醒自己利用寶貴的時間致力於禪修,以體證涅槃。

3:「我是否喜歡住在空閒處呢?」是指出家人應該努力禪修,並在「空閒處」修行。

4:「超過普通人的境界,聖者所擁有的殊勝智見」是指須陀洹道等四道和四果。

5:「臨終時刻」原巴利字為:最後時刻,而註釋則指出為死亡時刻(死時)

6:第十種省思是在激勵出家人應當努力、精進地禪修。當出家人在其出家生活中,由於努力修行而獲得適當的果報(證悟道果)時,在臨終時刻,由於他已經達到出家目的而感到安慰。

 

譯者說明:

1.本經收錄在《增支部.第十集.第四十八經(A.X,48)》。本經經名為《十法經》,又名《十種省思經》或《十種省察經》。本經在斯里蘭卡也收錄在《保護經》當中。在南傳佛教裡,很多出家眾將此經列為課誦經典。由於經文簡短,含意深遠,所以譯者將它譯出與諸法友分享。

2.譯者翻譯此經,以忠於巴利原典、平實和容易讀誦、容易了解為原則,所以採用現代人比較容易了解的白話文來翻譯。譯者了解沒有絕對完美的翻譯,加上巴利語和漢語語系和結構全然不同,所以將巴利文翻譯成中文時,只能儘可能地減少錯誤和誤解,而不可能在譯文上既通順又百分之百地完全表現出巴利文原意。所以當諸法友們在受持本經時,能夠瞭解並讀誦巴利原文是比較理想的;如果不能夠,則可以依照本譯文讀誦。譯者也嘗試以更接近巴利原字義的方式──直譯法一併譯出並附在後面,讀者在瞭解經意後,也可以採用直譯本來讀誦。

3.譯文中括弧( )內的文字,乃譯者為了使文意更清晰、完整以及更通暢而權宜添加的,讀者在讀誦時,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保留或予以省略。

4.在翻譯本經時,譯者參考的英文譯本有五種之多,而這些譯本可說各有千秋。然而有的譯本的譯文有些已經失去巴利原意或譯錯了,例如有一種譯本將「最後時刻」譯為「後來」等。譯者建議有志想要翻譯巴利聖典者,希望在參考中、日文譯本外,儘可能也參考各種英譯本;此外,參考註釋書是很重要的,有些巴利字有很多種含意,而且有些字面上的意思如果不參考註釋書的解釋,將是很難正確地翻譯出來的,如果翻譯者連自己對譯文都不清楚,叫讀者又怎樣能夠了解呢?

願一切譯誦者能夠深深地反省、思惟,進而依法奉行,以獲得佛法真實殊勝的利益!

願一切眾生離苦得樂!

願世尊正法久住世間!

 

【附錄】

「諸比丘,我現在告訴你們:『諸行是滅法,你們應當以不放逸來達成(最終目標)。』這是如來最後的話。」《長部•大般涅槃經》(D.ii,p156; S.i,P158)

另一種譯法為:「諸比丘,我現在告訴你們:『諸行〔有為法〕是消滅法,你們應當以不放逸精勤地努力。』這是如來最後的話〔教誨〕。」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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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活點滴

/阿旃   阿耆多比丘

 

敬仰袈裟

在過去的老師與偉大的禪師,世尊是最佳的典範,也想著他們是如何善誘、指導佛法。我所升起的一個想法就是,我自己也在一步步地往此方向發展,我不枉此世生而為人﹔尤其是我剃度成為僧侶,而且也已克盡己責。每當人們頂禮我或供養我時,我總是想:‘他們敬仰什麼?他們與我完全相同,都是地水火風的聚集。他們一定是尊敬袈裟,那是阿羅漢的象徵與標誌。宗教就是被這種信念所維續著,即使自己的內心並非徹底純淨,然而他們卻信任所傳遞下來的法。’

我對佛教的優點十分了解。自出家以來,我一直被支持、教養成為一位良好有德的人,教法從未讓我去做絲毫不善的行為。即使如此,我們卻總是不願接受它,繼續我們的惡行。我們的住所,我們的睡墊、枕頭、蚊帳、食物,每日在此使用的,,以及治療一切疾病使我們復癒的醫藥,是來自於佛教信眾無私的捐獻。

甫出家時,我們完全依賴這件黃袈裟,那是聖者的象徵,也是戒師與諸位老師們授與我們的(戒師與阿旃祇是教法的代表,因為他們全都皈依在三寶)。當人接受了這件衣時,人們就會心生禮敬,並供以大量的食物,我能延存至今是因為這個教法之故。佛教帶來無限無數的美德與祝福給我個人,以及在世上的我們每一人。

物質是外在之物

來到這個我從前曾造訪的地方生活,我善盡了我所能做的一切,不顧身體健康與否地建造一座堅固耐久的予佛教。現在我老了,已經沒有足夠的力量可用在建築計劃上,而在家信徒仍振奮地為我而建築寺院。剩餘的資源則被分給其他的寺廟。我從未成為磚塊、水泥與木頭的奴隸,因為我知道這些物質祇不過是外在之物。無論如何地美觀與時髦的設計,不管它價值幾百萬,倘若我們的行為不道德,他們都將是空洞、完全沒有意義的東西。

佛教真正的核心或方寸並不在於物質,而在於個人的行為,這一直是我的指導原則。出家一直都被稱為捨,或棄離,是因為放棄所有形式的感官慾望之故。依尋世尊的四聖諦此教法來致力於訓練自己,以便逃離所有苦的人,不應讓自己埋葬在一堆磚塊與灰泥裡。

淡然的面對建築計劃

∙∙∙∙∙∙這類建築計劃比較像是種巨大複雜、艱難的資源,而失敗的主因是缺乏德操。成功使人的內在感覺快樂、溫暖,然而失敗卻讓人沮喪、焦躁。我從未讓這種感覺加於我,無論成敗與否,我依然保持中立、淡然的態度。我只將每個計劃視為對宗教責任的一部份。資源全都來自信徒,因為我並沒有財富。竣工之際,此即裨益了佛教,也帶給信眾極大的福報。我們並不需要什麼捐獻,那祇會帶來麻煩,使人對這整個事件感到疲憊。

我能完成所有計劃是由於來自各方、包含國內外的捐助。任何供養∙∙∙∙∙∙若是專予崟碼汴寺,那將特別留存以供用途∙∙∙∙∙∙∙但供養給我或供我私用的任何捐贈,從一銖、十銖、百銖∙∙∙∙∙∙甚至幾百萬銖泰幣,我都將它用於各種已經提過的僧團計劃上。基金似乎從未短缺過,而且之後依然有更大的興趣想資助我的計劃,∙∙∙∙∙∙鑑於此,以及諸事進行得相當順利,使我覺得自己並沒有衰退。灑禿!灑禿!灑禿!(善哉!善哉!善哉!)過去的福蔭似乎使我得能將此事做得圓滿成功。

即使是一毛錢,我也從未出去尋求過,但資金卻從各處進來,我已經像是中央儲蓄銀行,那些信眾想將資金直接用在對佛教最有利的地方。∙∙∙∙∙∙∙若缺乏紀錄,管理這些資金就會顯得困難,∙∙∙∙∙∙∙然而我卻可以流暢地予以管理。∙∙∙∙∙∙∙累積足夠的金額來完成工程,然後耗除這筆總金額。任何處理金錢的僧眾,需要確定自己的能力與具有廉潔的品格,否則就不應干涉此事。倘若有人違反此原則,那就會敗壞他人所高度景仰的佛教,也將會導致一個人的滅亡,到處都有這種例子。金錢可以致人於死地,它已經摧毀了很多人。

單只是針對佛教的利益及一般的善行,而不夾雜自私的利益,這就會是一個很大的成果;若有任何自私的動機,則將帶來不幸的結果。在弘法時,如果想從中為己獲得什麼的話,那將會是一個相當大的破壞,尤其是對僧眾而言。置身於建築工事後,這些計劃似乎將他們佔據了,所有的內在精神與戒律全都給遺棄了。他們建築了外在,卻無法建蓋自己的內在,因此導致了極大的衰微。(錄自:阿旃帖:《林僧自傳》。阿旃帖是一位被泰國南傳體系所高度景仰的法師之一,生於1902年,是當代泰東北林僧脈系阿旃曼的資深弟子。)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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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何味乎?

Gunaviro Bhikkhu

紅藍不宜摻,摻則非紅藍。

樂雜者無傷,喜純者不讚。

      近來馬國有教友將拙譯關於南傳律學的兩本小冊(編按:《分文不取》《依止》)再版流通,除原文之外,一本於封底加引北傳《四分律》的一段開示,另一本則博採北傳三藏,詳加編排,然後與拙譯合訂。倡印者為法為教的一番苦心與奉獻令人感佩,然而此舉實有筆者所不樂見者。

  南北傳的法與律固然有許多共通點,但是差異乃至相左之處也不少,尤其在法的方面。北傳佛教的特色是兼融並蓄;弘法者只要說得圓融無礙,不妨博引各派教法。南傳佛教的特色則是保守傳統;弘法者必須謹守在固有教義的範疇內作解釋,不能摻雜其他思想。正由於南傳佛教的保守作風,才使佛陀的原始教法得以依樣傳承、不變質。如果南傳佛教徒放棄傳統作法,開始融合其他宗派思想,其傳遞下去的教法就會開始走樣,後世的人也就品嚐不到佛陀教法的原味了。

  譬如有人喜歡喝鮮乳,有人喜歡喝調味乳。當這兩種乳品分別存放在不同的冰櫃時,喜歡喝鮮乳的人到存放鮮乳的冰櫃,取出標有鮮乳字樣的瓶罐,就能品嚐到鮮乳的美味;喜歡喝調味乳的人之情況亦然。現在若有人將兩冰櫃裡的乳品摻雜放置,並且將瓶罐上的字樣一律改為「乳」,後來的人將會混淆不清:當他在鮮乳冰櫃中喝到調味乳時,會誤以為那是鮮乳的滋味;當他在調味乳的冰櫃中喝到鮮乳時,會誤以為調味乳的滋味就是那樣。更嚴重的情況是當有人把所有瓶罐打開,將兩種乳品完全混合,然後再分裝成罐。這時全部乳品都變成調味乳,後來的人再也品嚐不到鮮乳的原味了。將南北傳的教法放在同一本書中就好比是將兩種乳品摻雜放置,將南北傳的教法混在一起解釋就好比是將兩種乳品完全混合,弘揚南傳佛法者絕不應如此做。

  南北傳佛法若分開弘揚,則求法者可各隨喜好而得到個中真味。反之,若將南北傳佛法互相摻雜,則造成求法者混淆迷惑,難以分辨什麼是真正的南北傳佛法。更進一步,若將南北傳佛法完全混合,則南傳佛法原味盡失,求法者無從領略其真義,更別說依循法義而實修、證悟、解脫了。屆時南傳佛法即名存而實亡,那將是佛教界及追求解脫者的大損失。

  現世不乏出身南傳而卻足跨南北、高唱融通的「圓融大師」。如此之人實在與上述譬喻中將兩種乳品摻雜乃至混合之人無異,自以為圓融無礙,其實是在製造混淆,導致迷惑。如此含渾籠統、不知明辨青紅皂白的鄉愿作法終將為南傳佛法帶來禍害。在此筆者相信馬國倡印者並非真有如此之意圖,其作為乃是無心之失。然而切念此風不可長,又其所用題材正是筆者的譯作,故有責任在此指出可能造成的不良後果。本文並無指責之意,更何況實在也沒有理由指責,因為筆者在原譯作書後並未聲明不得與其他內容合訂,而只是標註「歡迎翻印,請勿添減本書內容」,而倡印者確實也依文遵行了。提供這次經驗給眾讀者的另一個用意是:今後若欲出版書冊,請熟慮如何做才能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

  筆者先學北傳,後來改學南傳,志在品嚐佛陀教法的原味。幸好這時南北傳教法還截然可分,令筆者有所比較、抉擇,並且感到必須為法盡力。依筆者淺見,南傳佛教徒有責任將佛陀的原始教法完整無雜地傳遞給後世;其作法既不是與其他宗派互相對立,也不是互相融合,而是和平相處,各弘其道。深盼有志者共勉奮勵,令正法久住,眾生離苦。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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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心作意

敏 通

    慈心,就是我們永遠無條件、無所求的對人好;永遠只對人好,不對人不好。能對別人好,表示我們「有餘」,如果我們不能無條件、無所求的對人好,這表示我們需要休息。休息夠了,再去對人慈悲。

人家若對我們不好,表示他沒有「量」,他沒有多餘的量對人好,因為他有所不足,有所欠缺,好像我們要向他借錢,他沒有多餘的錢借給我們。

一個人之所以對人不好,是因為他不快樂。一個人快樂與否,取決於他的心量,心量愈大者愈快樂,心量愈小者愈不快樂。

一個修行人總是覺得自己的慈悲心不足,無法做到「無緣大慈,同體大悲」。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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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曜 日

/ 釋果儒

 

普曜日(Poya Day)是每月的月圓日,也是斯里蘭卡的國定佛教假日。

十幾年前,普曜日連續放假兩天,後來因為宗教假日實在太多了,而改為一天。斯里蘭卡是全民信教的國度,凡是佛教、回教、基督教、印度教的重大節日,全國放假一天。

我喜歡在月圓日到佛寺禮佛,以清淨心、恭敬心頂禮福德、智慧圓滿具足的佛陀。我的住處附近有四座佛寺,最近的佛寺離我的住處只有五分鐘路程,最遠的阿育王寺離我的住處也只有七百多公尺。

某個月圓日的傍晚,我陪房東太太到住處附近的佛寺禮佛,並第一次參加「傳供」儀式。我們以鮮花供佛後,再以滿瓶的水澆灌高大的菩提樹,此時有許多善男信女在成排的燈架上點油燈,有些人手捧著水瓶正在(正要)澆灌菩提樹,或以鮮花供養佛象、佛塔及菩提樹。

  房東太太告訴我,七點有傳供儀式,並要我留下來參加。七點整,聽見七聲犍椎聲後,但見百餘位的善男子、善女人大排長龍,然後將供在佛堂前的鮮花、油燈、香炷一一往後傳,傳至佛堂內供佛。

   整個儀式前後歷時約二十分鐘,共傳了約二、三十盞的油燈、香爐,及四、五十瓶(盤)的鮮花。有些小孩太小了,只能高舉雙手,以手碰觸瓶(盤)緣以示恭敬。傳供儀式結束後,由一位比丘帶領居士們以巴利文誦三皈依及五戒。

每當月圓日,斯里蘭卡的佛教徒,無論男女老少都會到佛寺禮佛,或聽法師開示,或受持八關齋戒。禮佛的時間從早上六點半至晚上九點,到佛寺的人潮一批接著一批,好不熱鬧。我喜歡看他們以歡喜心、恭敬心,點油燈、燃香炷,並將鮮花一朵朵整齊地排放在佛像、佛塔及菩提樹的供桌前。在月圓日,有許多佛教徒會跪在佛塔前誦經、祈福。

  每當看見佛寺裡潔白、壯觀的佛塔,總是讓我生歡喜心,因為在台灣看不到這種覆缽形的佛塔。

   其實,在每個月圓日皆有其傳說,例如據說佛陀曾在二千五百年前某年的第一個月圓日降臨斯里蘭卡,並在此島降伏惡龍及夜叉。第二個月圓日是紀念首次僧伽會議的召開(為了解決有關毘奈耶Vinaya的爭議而召開),佛陀在此日宣布將於三個月後入滅。佛陀曾於第三個月圓日回到祖國為釋迦族的比丘們宣說佛法,當時佛陀的父親淨飯王亦在場聆聽法音。

第五個月圓日即衛塞節,又稱三吉祥日,因為佛陀出生、成道、入滅均在此日。五月的月圓日是佛教最盛大的節日,全國放假兩天,據說佛陀第三度蒞臨斯里蘭卡亦在此日。第六個月圓日是為了紀念摩哂陀(Mahinda)阿羅漢蒞臨斯里蘭卡,並將佛法傳播到本島。第七個月圓日,是佛陀在鹿野苑初轉法輪度五比丘紀念日。第九個月圓日,是由大愛道比丘尼所領導的比丘尼僧團的成立紀念日。第十一個月圓日,是紀念彌勒菩薩受記為繼釋迦牟尼佛之後的未來佛。十二月的月圓日,是僧友將菩提伽耶菩提樹的分枝帶來斯里蘭卡的紀念日。由於重大的佛教節日全在月圓日,所以月圓日成為斯里蘭卡的國定假日。總之,普曜日是讓佛教徒歡欣鼓舞,是讓斯里蘭卡人呼朋引伴、扶老攜幼到佛寺禮佛、聽法師開示、受持八關齋戒的佳節。(《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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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比丘 編

【 經 說 】

《相應部》S.22.116(S. III, 164 P.T.S.) (佛告比丘:)「…於色生厭(nibbida),離欲(viraga),滅盡(nirodha),不執取而解脫者(anupada vimutto),應稱為見法涅槃之比丘(ditthidhammanibbanapatto bhikkhu)。若比丘於受、想、行、識,…生厭,離欲,滅盡,不執取而解脫者,應稱為見法涅槃之比丘。」(可參考《雜阿含經》第28)

   《相應部》S.35.95(S. IV, 76) (佛說:)「不染諸法,憶念知法,覺知心不染著,亦復不固執。若知法,亦復覺知,彼苦滅盡無累積,如是具正念而行,稱為近般涅槃。」(可參考《雜阿含經》第312)

《相應部》S.38.1(S. IV, 251)閻浮車問舍利弗:「友,舍利弗,所謂涅槃、涅槃者,云何為涅槃?」(舍利弗言:)「友,涅槃者,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是名涅槃。」(yo kho avuso ragakkhayo dosakkhayo mohakkhayo idam vuccati nibbananti.) (可參考《相應部》S.39.1(S. IV, 261)《雜阿含經》第490)

《相應部》S.38.2(S. V, 252)(舍利弗告閻浮車:)「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是名阿羅漢果」。(可參考《雜阿含經》第7971129)

《相應部》S.43.12(S. IV, 362)(世尊告諸比丘:)「云何無為法(asavkhatam)?謂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是無為法。」(參考《雜阿含經》第890)

《相應部》S.43.13~44(S. IV, 368~373)1無為法(asavkhataunconditioned)2究竟(antauninclined)3無漏(anasavataintedless)4真諦(saccatruth)5()(parafar shore)  6巧妙(nipunasubtle)7難見(sududdasavery difficult to see)8不老(ajajjaraunaging) 9堅牢(dhuvastable)10照見(apalokitaundisintegrating)11不可見(anidassanaunmanifest)12無戲論( nippapaunproliferated)13寂靜(santa  peaceful)14甘露(amatadeathless)15極妙(panitasublime)16安泰(sivaauspicious)17安穩(khemasecure)18愛盡(tanhakkhayodestruction of craving)19不思議(acchariyawonderful)20稀有(abbhutaamazing)21無災(anitikaunailing)22無災法(anitikadhammaunailing state)23無害(avyapajjhaunafflicted)24無欲(viragadispassion)25清淨(suddhipurity)26解脫(muttifreedom)27不執著(analayounadhesive)28洲渚(dipaisland)29窟宅(lenashelter)30庇護(tanaasylum)31歸依(saranarefuge)32到彼岸(parayanadestination)

《雜阿含經》第890經:「如無為,如是難見,不動,不屈,不死,無漏,覆蔭,洲渚,濟渡,依止,擁護,不流轉,離熾焰,離燒然,流通,清涼,微妙,安隱,無病,無所有,涅槃,亦如是說。」

 

《相應部》S.45.36(S. V, p.25)(世尊告諸比丘:)「…云何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云何為沙門義?謂貪欲永盡,瞋恚、愚癡永盡,是名沙門義」。(可參考《雜阿含經》第795)

 

    《雜阿含經》第64經:佛告比丘:「…比丘!離色界貪已,於色意,生縛亦斷,於色意生縛斷已,識攀緣亦斷,識不復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受、想、行界,離貪已,於受、想、行、意,生縛亦斷;受、想、行、意,生縛斷已,攀緣亦斷。識無所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識無所住,故不增長,不增長,故無所為作;無所為作,故則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脫,解脫,故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比丘!我說識,不住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除欲見法,涅槃、滅盡、寂靜、清涼。」(經中「比丘!離色界貪已,於色意,生縛亦斷《相應部》英文版Bhikkhu Bodhi: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譯為:“if a bhikkhu has abandoned lust for the form element, with the abandoning of lust the basis is cut off:…“可參考《相應部》S.22.55S. III, pp.55~58

 

《雜阿含經》第311經:佛告富樓那:「…若有比丘,眼見可愛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欣悅、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歡喜;歡喜已,樂著;樂著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樂著,貪愛阨礙,故去涅槃遠。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富樓那!若比丘眼見可愛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不深樂、不貪愛、不阨礙,故漸近涅槃。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可參考《相應部》S.35.88S.IV, pp.60~61)

 

《增支部》十一集•九 ﹝作意﹞(漢譯南傳大藏經) (A. V. p.322)(阿難白世尊言:)「大德!云何比丘可獲得如是之三昧耶?謂:眼不作意,色不作意,﹝耳不作意,聲不作意,鼻不作意,香不作意,舌不作意,味不作意,身不作意,所觸不作意,地不作意,水不作意,火不作意,風不作意,空無邊處不作意,識無邊處不作意,無所有處不作意,非想非非想處不作意,此世不作意,他世不作意,﹞見、聞、覺、知、得、求,以意所尋不作意,而作意也。」

(世尊言:)「阿難!此處,比丘如是作意:「此是寂靜(santam),此是殊妙(panitam)。謂:一切行寂止(sabbasavkharasamatho),一切依捨離(sabbupadhipatinissaggo)、愛盡(tanhakkhayo)、離貪(virago)、滅盡(nirodho)、涅槃(nibbanan’ti)。」阿難!若能如是,比丘乃獲得如是之三昧,謂:眼不作意,色不作意,耳不作意,聲不作意,鼻不作意,香不作意,舌不作意,味不作意,身不作意,所觸不作意,地不作意,水不作意,火不作意,風不作意,空無邊處不作意,識無邊處不作意,無所有處不作意,非想非非想處不作意,此世不作意,他世不作意,見、聞、覺、知、得、求,以意所尋不作意,而作意也。」

 

《增支部》十集•七 ﹝舍利弗﹞(漢譯南傳大藏經)(A. V. p.9)(阿難言:)友舍利弗!云何為比丘者獲得如是三昧耶?謂:「於地,無地想;﹝於水,無水想;於火,無火想;於風,無風想;於空無邊處,無空無邊處想;於識無邊處,無識無邊處想;於無所有處,無無所有處想;於非想非非想處,無非想非非想處想;於此世,無此世想;﹞於他世,無他世想;而有想。」

(舍利弗言:)友阿難!爾時,我住舍衛國之安陀林,入如是三昧耶?謂:「於地,無地想;於水,無水想;於火,無火想;於風,無風想;於空無邊處,無空無邊處想;於識無邊處,無識無邊處想;於無所有處,無無所有處想;於非想非非想處,無非想非非想處想;於此世,無此世想;於他世,無他世想;而有想。」

(阿難言:)具壽舍利弗,當時,以何為想耶?

(舍利弗言:)友!於我「有滅乃涅槃,有滅乃涅槃」之想生起,或想息滅。友!譬如一團火燃燒之時,或焰生,或焰滅。友!如是,於我「有滅乃涅槃,有滅乃涅槃」之想生起,或想息滅。友!其時,我乃以「有滅乃涅槃,有滅乃涅槃」為想。

 

《自說經》第八品(Udana):比丘,彼處無地(na pathavineither earth),無水(na aponor water),無火(na tejonor fire),無風(na vayonor air);無空無邊處(na akasanabcayatanamneither the sphere of infinite space),無識無邊處(na vibbnanabcayatanamnor of infinite consciousness),無所有處(na akibcabbayatanamnor of nothingness),無非想非非想處(na nevasabba- nasabbayatanamnor of neither-consciousness-nor-unconsciousness);無此生(n’ayam lokoneither this world),無他生(na paralokonor a world beyond),亦無二(此生、他生)(ubhonor both together);無日月(candima-suriya)。諸比丘,我說彼處無去(na agatimno coming to birth),無來(na gatimno going [from life] );無住(na thitimno duration),無死(na cutimno falling),無再生(na upapattimno arising);無依護(na appatitthamnot something fixed)、無轉生(appavattammoves not on 無轉起)、無所緣(anarammanamnot based on anything);這是真正的苦盡。」「諸比丘,彼處無生(ajatamnot born)、無有(abhutamnot-become)、無造(akatamnot-made)、無作(asamkhatamnot-compounded)。諸比丘,若非無生、無有、無造、無作,則生、有、造、作,無出離。然諸比丘,既無生、無有、無造、無作,可知即自生、有、造、作中出離。」「有所依止(nissitassacling),即有動搖(calitamwaver);無所依止(anissitassa),即無動搖,無動搖則輕安(passaddhicalm),輕安則無喜(rati na hotino bending),無喜則無往來(agatigati na hoticoming-and-going即輪迴);無往來,則無死生(cutapapato na hoti),無死生,則無此世、他世(n’ev’idha na huramno““here” or “yonder”);亦無兩者之中(ubhayamantarenor anything between the two),如是方為苦盡。」

【 論 說 】

《清淨道論》底本pp.507~509

慧地之五--釋四諦  3. 釋苦之滅 (涅槃)

「離貪」說為道,因為說:「離貪故解脫」(《相應部》第四冊第二頁(S.IV.p.2)。由離貪而滅為「離貪滅」。完全的斷滅了隨眠,故無餘及離貪滅為「無餘離貪滅」。或者說離貪是捨斷,是故無餘的離貪是無餘的滅。如是當知這裡的語句的接續,依它的意義,則此等一切與涅槃是一同義語。依第一義說苦滅聖諦便是涅槃。因為到達了涅槃之時,則愛離而且滅,所以說涅槃為離貪與滅。因為到達了涅槃時則是愛的捨等,及於彼(涅槃)處而於五欲的執著中即一執著也沒有,所以又名為「捨離、放棄、解脫、無執著」。

此「滅」有寂靜的特相;有不死的作用,或令得樂的作用;無相、或無障礙是它的現狀。

()是否沒有涅槃,猶如兔角而不可得的呢?

()不然,由於方便而得之故,因為那涅槃是由於稱為適當的行道的方便而得,猶如以他心智得知他人的出世間心相似,所以不應說「不可得故無有」。亦不應說因為愚人及凡夫的不得故無涅槃。更不應說沒有涅槃。何以故?終於不成為行道的徒然無益之故;即是說,苦無涅槃,則導以正見而攝於戒等三學中的正當的行道終於成為徒然無益的了,然此行道,因得涅槃之故,不是徒然無益的。

()(能得涅槃故)行道終非徒然無益是不是因得(五蘊)非有之故?

()不然,雖然過去未來的(五蘊)非有,但非證涅槃。

()那麼,彼等(現在的五蘊)非有應是涅槃?

()不然,現在的五蘊非有是不可能的,如果非有(諸蘊),則不成為現在的狀態了;又(如果現在的五蘊非有是涅槃),未免有依止於現在的諸蘊的道的剎那而生起有餘涅槃界的過失。

()在那時(道的剎那),諸煩惱的不現在(現起)(說為涅槃)應無過失?

()不然(有過失的),因為聖道成為無用之故,如果這樣(說煩惱不現起為涅槃),在聖道的剎那以前也有無煩惱的,聖道不是成為無用了嗎?所以這是不合理的。

()依照「朋友,那是貪等的盡」(S.IV p.251《相應部》S.38.1 舍利弗言:「友,涅槃者,貪欲滅盡,瞋恚滅盡,愚癡滅盡,是名涅槃。」;又參考《相應部》S.39.1//S. IV, 261)、《雜阿含經》第490)等的句子,則(貪等的)盡應是涅槃?

()不然,阿羅漢也只是(貪等的)盡,因為曾以同樣的句子說:「朋友,那是貪等的盡」等。並且(如果說盡是涅槃,)涅槃會成為暫時的過失之故(因為盡是暫時的)。如果這樣(盡是涅槃),則涅槃等於暫時的有為相,那又何必依正精進去證得它;因為有為相故,則(涅槃)包攝於有為中,包攝於有為之故,為貪等之火所燒,燒故成為苦了!

()因為盡了(煩惱)以後便不再起之故,此()為涅槃應無過失?

()不然,因為沒有這樣的盡之故,縱使有,也未免有如前面所說的過失之故;並且聖道亦可認為涅槃的狀態,因為聖道而盡諸煩惱,故名為盡。聖道以後便不再起過失故。其次就廣義說,這是稱為不生及滅的盡的(涅槃的)親依之故,成了它的親依,以接近而說(涅槃)為盡。

() 為什麼不直接的說(涅槃的)本質呢

()因為極微細之故。因為太微細,亦曾影響世尊不大熱心去說,並且這是由聖眼才能見證的。又此涅槃是具有道者才能獲得之,故為不共。又無前際之故而非新生。

()既於有聖道時而有涅槃,豈非新生?

()不然,這是不能由道而生的。只是由道而得證,而不是由道而生的,所以這不是新生。非新生,故無老死,既非新生及無老死,故(涅槃)是常。

()(外道的)(自性、神我、時)等的常性,是否如得涅槃的常性一樣?

()不然,因為(彼等的常)無有因故。

()是否因為涅槃常故,而彼()等是常?

()不然,因為因相不得故。

()(微等)是否如涅槃非有生起等,故為常

()不然,因為微等不是成就之故。依照上述的道理的自性,故只有涅槃是常;因為超越於色的自性,故涅槃非色。諸佛等的究竟涅槃無有差別,故究竟是一。

由於人的修習而得涅槃時,他的煩惱業已寂靜尚有餘依(即身体的諸蘊)在故,與餘依共同命名為「有餘依(涅槃)」。由於他除去集因,捨斷業果,於最後心以後便不再生起諸蘊,並且已生的諸蘊亦滅之故,無有餘依;這裡是依照無有餘依之故而命名為「無餘依(涅槃)」。由於堅強的努力的結果及由殊勝之智而證得之故,是一切知者所說之故,是第一義的自性之故,所以涅槃不是不存在的。即所謂:「諸比丘!這是不生、不成、無作、無為」。(《如是語經》Itv. p.37;《自說經》Ud.p.80)

這是解釋苦之滅的抉擇論。

《攝阿毘達摩義論》〈攝色分別品第六〉﹝涅槃論﹞

<14> 被稱為出世間的「涅槃」,它是由四道所證得,為四道、果的所緣。因為離去(Nikkhantatta)稱為「槃」(vana)的渴愛,故說為「涅槃」(Nibbana)。

依自性說,只有一種。若依原因的差別,則有「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二種。若依行相的差別,則有空、無相、無願三種。

    <15> 大仙解脫愛,說此涅槃句: 無死而究竟,無為及最上。依第一義諦,如來說四種: 即心心所色,以及涅槃法。

《瑜伽師地論》卷第八十七

涅槃極難知故,最微細故,說名「甚深」。種種非一諸行煩惱斷所顯故,說名「廣大」。現量、比量,及正教量所不量故,說名「無量」。(大正藏30.790~ 791)( 「現量」即感覺,乃尚未加入概念活動,毫無分別思惟、籌度推求等作用,僅以直覺去量知色等外境諸法之自相。如五根之眼見色、耳聞聲等是。「比量」即用已知之因(理由)比證未知之宗(命題),以生決定之正智。(參閱《佛光大辭典》p.4729p.1481)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一

其所起一切見道所斷諸漏,皆永斷故,亦名「清涼」。(大正藏30.818)

《阿毘達摩法蘊足論》卷六

云何苦滅聖諦?謂即諸愛、後有愛、俱行愛、彼.彼愛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如是略說苦滅聖諦。若廣說者。則二愛、三愛,復有三愛、四愛、五愛、六愛,及一切不善法、一切有漏善法、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皆名苦滅聖諦。……名苦滅聖諦,即此苦滅聖諦。亦名「室宅」,亦名「洲渚」、亦名「救護」,亦名「歸依」,亦名「應趣」,亦名「無憂」,亦名「無病」,亦名「不死」,亦名「無熾然」,亦名「無熱惱」,亦名「安隱」,亦名「清涼」、亦名「寂靜」,亦名「善事」,亦名「吉祥」,亦名「安樂」,亦名「不動」,亦名「涅槃」。(大正藏26.481)

說明:

1.《相應部》、《增支部》中文經文,引用或參考《漢譯南傳大藏經》

2.《攝阿毘達摩義論》、《攝阿毘達摩義論》引用葉均譯本

3.《相應部》英文名詞,參考《相應部》英文版Bhikkhu Bodhi: 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4. (Udana)(自說經) 參考F. L. Woodward: Udana: Verses  of  Uplift

(《嘉義新雨雜誌》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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