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五十二期/86年12月20日

英國成人教育的新取向

「開放學習」的探討(上)

曹琇晶


開放學習乃是以學習者為中心的一種理念,

藉由教學機構、專家、教師等提供學習者各項必要的支援,

由學習者選擇適合的學習活動,以達成更有效的學習。



前言

  本研究所指的「開放學習」(open learning),乃是近年來盛行於英國的一種新的學習取向,此取向於二次世界大戰後開始蓬勃發展,在英國的全國推廣學院(National Extension College,NEC)、開放大學(the Open University,OU)陸續建立後,而達到高峰。自從一九八○年代以來,開放學習已逐漸建立起一套獨立的系統,擁有其獨特的內在邏輯、教育價值及基礎結構;而另一方面,開放學習也漸移入教育的主流(如:高等教育、擴充教育)及三商企業的教育訓練中,成為成人學生及在職人員進修的一種彈性學習策略(胡夢鯨,民 84 )。 更重要的是,開放學習與成 人繼續教育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它已成為成人繼續教育中的一種主要方法,為成人繼續教育開啟了許多彈性學習的機會(Tight, 1988)。

  開放學習雖是西方社會的產物,但不可否認地,它也是現代民主化社會中必然的教育取向。由於開放學習本身具有彈性學習的特徵,相當適合角色多元的成人加以運用於學習活動上,故英國的高等教育、擴充教育、繼續教育、成人基本教育、社區教育及企業員工訓練等組織,都已逐漸採用開放學習的理念與方法,來推展成人學習活動。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九年英國的規劃委員會(Planning Committee)將「空中大學」(University of the Air)更名為「開放大學」(the Open University)後,使得「開放」一詞開始風行(蔡良宏,民84)。而受到英國「開放大學」的影響,「開放學習」被視為是「開放大學」的同義詞。加上開放學習被賦予實現教育機會均等與實踐社會公平的理想,且其本身具有提供彈性的求知機會與多樣教學方式的特色,非常符合成人的學習需求。可見「開放學習」的概念,無疑地將日益受到重視。

  本研究的目的,除了說明開放學習的重要性外,還要進一步探討有關開放學習的意義及其獨具的特色;並分析開放學習的社會學基礎,其基本精神、概念及其與社會變遷的關係,並釐清我們對「開放學習」一詞錯誤的觀念。最後,以英國為例,介紹開放學習在英國的發展現況,指出值得我國借鏡及省思之處,並作一結論。

「開放學習」的意義與特色

〔「開放學習」之定義〕

  根據Thorpe和Grugeo在一九八七年提出的看法:「開放學習」是一個廣義的名詞,像張開的傘一般,包含各種不同程度之開放性(陳如山,民 82)。在過去的十年中,有學者致力於界定何謂「開放學習」、其與隔空教育間的關係為何;亦有學者嘗試著建立開放學習的理論基礎。這些努力對於釐清開放學習的意義,均具有極大的貢獻。以下試舉出各學者專家,從不同層面所擬定較具代表性的定義:

  Lewis和Spencer(1986)認為「開放學習」一詞,乃用來描述為滿足個人需求而彈性設計的課程,它不僅被學習機構應用來減少學習的阻礙,以吸引被傳統課程拒於門外的學習者參與學習,也代表著一種「學習者中心」的哲學理念(learner-centred philosophy)(引自Hodgson, 1993)。

  根據Coffey(1988)的看法,「開放學習」並非一個固定不變的概念,而是一個繼續不斷演進的歷程。在開放學習系統中,所強調的是如何突破傳統教育的限制,解除其加諸學習者身上的束縛,並運用不同的教學策略,來幫助學習者進行學習,特別是獨立和個別化的學習(引自Hodgson, 1993)。

  而Holt和Bonnici(1988)則提出「開放學習」是一個具有多面向(multi-faceted)概念的看法。它試圖減少某些群體學生參與正規教育的障礙;亦試圖提供一個學習環境,使各種群體學生得以選擇,以及以最可能成功完成學習經驗的機會,參與各種研究的課程。所以,「開放學習」不僅要開啟學習者參與教育的途徑與管道,更要提供人們獲致成功的機會(引自Hodgson, 1993)。

  依照Paine(1989)的說法,「開放學習」乃是一種強調教育機會易於獲得的歷程,也是一種強調案主及「學習者中心」(client and student centred)的哲學。它是指在受限於教育及訓練資源的情況下,要儘可能地允許學習者自行選擇如何學習(how to learn)、何時學習(when to learn)、何處學習(where to learn)及學習什麼(what to learn)的學習活動(引自Hodgson, 1993)。

  另外,Hodgson在一九九三年指出,「開放學習」是用來描述藉由廣開學習的機會,來幫助想要學習的人,尤其是那些想學習卻不得其門而入的學習者,能更易於接近學習知能的機會。同時在開放學習的體系中,予學習者有適當程度的自主性(Hodgson, 1993)。

  胡夢鯨(民84)則提出一種綜合性的觀點,「開放學習」係指一種彈性學習的教育歷程,也是以學生為中心的一種哲學思想。開放學習的目的,乃藉教育障礙的去除,開放更多公平的學習機會,使學習者能依其需要,對學習時間、地點、方式及內容等課題,作最大程度的自主性選擇,俾透過彈性安排的課程、多媒體設計的教材,或其他教育工學產品的應用,學習個人所需的知識與技巧,獲致個人生涯發展的成就(胡夢鯨,民84)。

  綜合上述學者專家所提之定義,研究者嘗試為「開放學習」提出個人的看法:「『開放學習』乃是以學習者為中心的一種理念,亦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教育歷程。藉由教學機構、專家、教師及相關重要人士提供學習者各項必要的支援,如精心編制的教材、符合個別需求的彈性課程,以及導師(tutor)在生活與學習上的輔導與協助。並賦予學習者適度的自主權,培養其主動、負責的學習精神,由學習者自行選擇適合其需要的學習活動,以達成更有效的學習。」

〔「開放學習」之特色〕

  「開放學習」此一新取向,顯然必須配合著教學機構、教材、教師及學習者相應的改變,才能竟全功。這樣一個全新的觀念,不僅是教育上最大的創新措施,亦是對未來成人教育發展的一大挑戰!「開放學習」所涵蓋的層面很廣,其特色有(陳世敏,民 78; 蔡良宏,民 84 ):

  (一)解除學習過程中的障礙:除去一切會妨礙學習者進行學習的障礙,如物理與空間的阻隔、課程時間固定的限制及入學資格的嚴格要求等。此外,教學活動無須限於在教室內進行,隨時隨地皆可進行學習,或是在家中,或是在工作場所內,使人人在不同的生命階段,都有機會參與學習活動。

  (二)重視學習者的需求:強調以學習者為中心的學習、尊重學習者的需求,是開放學習最重要的特色。學習者的需求比組織或機構的需求更重要,而其在學習過程中享有自主選擇的能力,除重視學習者之經驗與學習潛力外,須注意學習活動要能符合學習者的意願。

  (三)運用多樣的教學與學習的策略:利用現代先進的多媒體進行教學,加上由專業人員組成工作小組,來編制適合學習者自學的課程材料,乃是整個教學的基礎。而教師的角色轉變成指導者、管理者、評鑑者、協商者和傾聽者,學習目標、課程內容和評量方式則改由師生來共同參與決定。

  (四)「開放」是個繼續不斷演進的歷程:開放與否僅是程度上的差別,並無一個絕對的標準,只要是在一種體制下的學習,就無法達到完全的開放。因此,提供學習者在一個較無拘束的環境中,進行具有彈性的自然學習,亦是開放學習的重要特色之一。

  (五)實現教育機會均等與社會公平的理想:提供繼續教育機會給有能力而又願意學習的人,以及為不同年齡、能力、性向的人提供多樣的教學和訓練計劃,包括在人生不同的階段都有機會參與不同程度的學習,不僅可以充實自我、發揮個人潛能、改善生活品質、提昇社會地位,更能夠提高國民素質、增加經濟的競爭力,達到公平正義的理想。

「開放學習」的社會學分析

〔「開放學習」之基本精神〕

  開放學習的基本精神在使學習者能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並進而主動參與學習活動,可分成消極性和積極性兩方面來解釋(陳如山,民82)。就消極面而言,開放學習乃在排除學習的障礙與行政上的限制;而積極面則強調,開放學習是一種以學習者為主的學習方式。

◎消極面——排除學習障礙與行政限制
  一、英國學者路易士(Lewis)指出在傳統教育制度下,所造成學習的障礙有四類(Lewis, 1986):

  (一)物理或時間障礙:對於居住在偏遠地區或有家庭、工作責任的人而言,要求其須在固定時間到固定地點上課,易造成極大的不便;加上有些課程之起迄時間是固定不變的,無法作彈性、合理的安排,亦使得有心進修者望之卻步。

  (二)教育或訓練之設計:教育或訓練的內容,無法針對個別學習者的需求來設計,且忽略每個人對學習深度及速度要求皆有不同,亦降低了學習者參與學習的意願。

  (三)個人因素:在學習的過程中,有些人因缺乏時間理解教材,或欠缺自信心、害怕出醜,以及對過去學校經驗有不好印象等,也會影響其往後的學習。

  (四)財務因素:學習者本身可能無法負擔學費,或交通費用不合經濟效益;加上雇主認為員工參與學習會延誤工作進度,影響其生產力,或成本過高而不予支持,這些因素皆會形成學習的障礙。

  二、美國學者布支(Boot)與霍吉森(Hodgson)提出學校本身在行政及教學上亦有其限制性(李麗君,民84):

  (一)行政上的限制:舉凡上課的時間、地點、長度、考試時間,甚至學分費等,在傳統教育中均有固定、嚴格的限制。

  (二)教學上的限制:包括教學目標、教學方法、教學順序,以及學生的先備條件和評量方式等,在傳統教育中皆由學校或老師一手所掌控。

◎積極面——以學習者為中心
  「學習者中心」(learner-centred)的理念,強調學習者必須為自己的學習負起責任,並有權利選擇學習什麼和如何學習,它是一種適宜的學習刺激,使學習者為達到學習目的,成為一個真正的、獨立自主的個體。而開放學習即是強調以學習者為中心,在學習的過程中以學習者的需求為出發點,使學習者依據自己的興趣,選擇想要學習的內容及學習方式,並對自己的學習作決定,協助其從事有效地學習。

〔「開放學習」之基本概念〕

◎視開放學習為「哲學」者
  開放學習是一種哲學、一種關於教與學的信念(Rowntree, 1992)。不僅強調為人們開啟更多學習機會,視學習者為學習活動的主體,並藉由障礙的去除,讓學習者能夠控制自己的學習,在舒適、不受拘束的情境中,更有效地完成學習活動。廣開學習機會的目的,在於滿足不同個體的需求,為因應快速變遷的社會所需,使得學習者能依其所選擇的速度去參與學習,進而發揮個人潛力,如此才能獲得學習的最大效用。而給予學習者更多的控制權,可使其學習得更加愉快、有自信,生活得更有尊嚴,能自重之外,也能夠尊重他人,進而為自己的生活與學習負起責任。

◎視開放學習為「方法」者
  開放學習是一種方法、一套教與學的技巧(Rowntree, 1992)。此理念顯示出利用資源為主的教學與訓練之特性,常與新傳播媒體的運用有關,特別是學習者自學的材料——「學習套材」(learning package)。「學習套材」指的是各種不同的教學媒體,如印刷媒體、錄音帶、電視、電腦和實用的工具箱等,並配合導師或其他相關人士的指導與協助。「學習套材」被設計用來幫助學習者學習,取代傳統面對面的教學方式,它的優點在於:

  一、節省老師教學時間的花費,並運用多樣化的媒體吸引不同的學習者。

  二、讓學習者能夠依照自己的速度,選擇何時或何地進行學習。

  三、學習活動可在學習者的家中、社區或工作場所等地進行。

  四、賦予學習者為自己的學習進展負起責任的權利。

〔「開放學習」與社會變遷〕

  開放學習雖源於英國,盛行於英國,它卻也是現化民主、自由、開放社會中必然的教育取向。在開放的社會中,由於生活程度的提高、工作環境的要求及休閒時間的增加,人們希望獲得更開放的教育機會,來提昇基本的教育程度,充實工作的專業知能,調適閒暇時的身心需求。由於開放學習所標榜的彈性學習之特性,相當適合成人的學習,英國境內許多教育與訓練等組織和機構,已逐漸採行開放學習的理念與方法,來提昇成人繼續參與學習的活動。

◎從「福特主義」的時代到「後福特主義」的時代
  西方國家如英國,在進入二十世紀後半葉以後,已漸由一個現代化國家,蛻變成具有後現代特徵的國家,尤其是工業生產的方式,具有非常明顯的轉變:從「福特主義」(Fordism)轉變為「後福特主義」(Post-Fordism)的生產方式。「福特主義」係指追求產品的數量化及規格化,大量地製造標準化的產品,產品的生產循環週期較長;而相對地消費者的選擇性便減少了:由中央集權式的官僚機關來支配整個組織,並由專家負責一切計劃,導致一種金字塔狀的組織結構之形成。而後福特主義所追求的是精緻化及多樣化,少量生產多樣的產品,產品的生產循環週期較短,使得消費者的選擇性與權利皆提高了。大規模市場的時代已經過去,小型組織不斷地增加,為因應社會變遷以及市場的改變,工人迫切地需要繼續教育與訓練,才能符合新工作任務的要求——導致學習型組織(learning organization)的產生(胡夢鯨,民84;Edwards, 1991)。

  後工業社會的特色在於:知識爆炸,若干舊行業急遽消失,而許多新行業快速興起,一般人或基於轉業的需要,或基於滿足求知慾和實現自我發展的需求,必須不斷學習才不致被社會所淘汰,開放學習即是在此順應世界潮流的背景下而產生的。由於開放學習乃是一種學習者(消費者)導向的教育設計,產品(如:自學教材)具有豐富的多樣性及選擇性,學習者可根據自身的興趣及需要,選擇適當的管道、方式及資源,來進行開放而有彈性的學習。

(編者按:本文獲安慧學苑文教基金會八十五年度成人教育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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