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集論》(Dhammasangai) [194]

此係置於七論中最初的,似乎曾經被稱為《攝法論》(Dhammasagaha),佛音在《分別論》的註釋書,將本論或本論的註釋稱為《攝法論》或《攝法論註》(Dhammasagahaṭṭha-kathā)(1)

本論如其名,集諸法而加以說明的,依心心所法、色法、一切法的順序作說明。即由:

一、心生起品(Cittuppādakaṇḍa)

二、色品(Rūpakaṇḍa)

三、總說品(Nikkhepakaṇḍa)

四、解義品(Aṭṭhakathākaṇḍa)

之四品而成。

更於說此諸品之前,於論的最初置論母(Mātikā)。即「論之論母」(Abhidhammamātika)百二十二門,與「經之論母」(Suttantamātikā)四十二門。所謂論母係為了說示論之內容,如於論之最初置目次,存在於普通的論,特別是在南傳上座部將此置於《法集論》最初的「論之論母」也只稱為論母。此「論之論母」係從阿毘達磨的立場觀察一切法而含有百二十二方面的,百二十二門在南傳上座部是一定的,在《分別論》《界論》《雙論》《發趣論》都採用此。如此重要故在此不厭其煩將其列出(2) 

一、論之論母  百二十二門 [195]

 

A.三法(Tika)二十二門

 

(1)

善法、不善法、無記法(1-983)(1368-1370)

 

(2)

樂受相應法、苦受相應法、不苦不樂受相應法(984-986)(1371-1373)

 

(3)

異熟法、異熟法法、非二法(987-989)(1374-1376)

 

(4)

已取當取法(upadādinna-upādāniya dhamma)、不已取當取法、不已取不當取法(990-992)(1377-1379)

 

(5)

已染當染法(sakiliṭṭha-sakilesikā dhammā)、不已染當染法、不已染不當染法(993-995)(1380-1382)

 

(6)

有尋有伺法、無尋唯伺法、無尋無伺法(996-998)(1383-1385)

 

(7)

喜俱法、樂俱法、捨俱法(999-1001)(1386-1389)

 

(8)

見斷法、修斷法、非二斷法(1002-1008)(1390-1393)

 

(9)

見斷因法、修斷因法、非二斷因法(1009-1012)(1394-1396)

 

(10)

流轉法(ācaya-gāmino dhammā)、還滅法(apacaya-gamino dhamma)、非流轉非還滅法(1013-1015)(1397-1399)

 

(11)

學法、無學法、非二學法(1016-1018)(1400-1402)

 

(12)

小法、大法、無量法(1019-1021)(1403-1405)

 

(13)

小緣法、大緣法、無量緣法(1022-1024)(1406-1408)

 

(14)

劣法、中法、勝法(1025-1027)(1409-1411)

 

(15)

邪定法、正定法、不定法(1028-1030)(1412-1414)

 

(16)

道緣法、道因法、道增上法(1031-1034)(1415)

 

(17)

已起法(uppannā dhammā)、不已起法、當起法(uppādino dhammā)(1035-1037)(1416) [196]

 

(18)

過去法、未來法、現在法(1038-1040)(1416)

 

(19)

過去緣法、未來緣法、現在緣法(1041-1043)(1417-1418)

 

(20)

內法、外法、內外法(1044-1046)(1418)

 

(21)

內緣法、外緣法、內外緣法(1047-1049)(1419-1420)

 

(22)

有見有對法、無見有對法、無見無對法(1050-1052)(1421-1423)

B.二法(Duka)百門

 

(1)

因法、非因法

 

(2)

有因法、無因法

 

(3)

因相應法、因不相應法

 

(4)

是因法而有因、是有因法而非因

 

(5)

是因法而因相應、是因相應法而非因

 

(6)

是非因法而有因與無因

以上六種是因類(Hetugocchaka)(1053-1082)(1424-1435)

 

(7)

有緣法(sappaccayā dhammā)、無緣法

 

(8)

有為法、無為法

 

(9)

有見法、無見法

 

(10)

有對法、無對法

 

(11)

有色法、無色法

 

(12)

世間法、出世間法 [197]

 

(13)

所識法、非所識法

以上七種是小中間二法(Cūḷantaraduka)(1083-1095)(1436-1447)

 

(14)

漏法、非漏法

 

(15)

有漏法、無漏法

 

(16)

漏相應法、漏不相應法

 

(17)

是漏法而有漏、是有漏法而非漏

 

(18)

是漏法而漏相應、是漏相應而非漏

 

(19)

是漏不相應法而有漏與無漏

以上六種是漏類(Āsavagocchaka)(1096-1112)(1448-1459)

 

(20)

結法、非結法

 

(21)

有結法、無結法

 

(22)

結相應法、結不相應法

 

(23)

是結法而有結、是有結法(saññojaniyā dhammā)而非結

 

(24)

是結法而結相應、是結相應法而非結

 

(25)

是結不相應法而有結與無結

以上六種是結類(Saññojana-gocchaka)(1113-1134)(1460-1471)

 

(26)

(31)縛法、非縛法等如上。

以上六種是縛類(Gantha-gocchaka)(1135-1150)(1472-1483)

 

(32)

(37)暴流法、非暴流法等如上。

以上六種是暴流類(Ogha-gocchaka)(1151)(1484) [198]

 

(38)

(43)軛法、非軛法等如上。

以上六種是軛類(Yoga-gocchaka)(1151)(1485)

 

(44)

(49)蓋法、非蓋法等如上。

以上六種(3)是蓋類(Nīvarana-gocchaka)(1152-1173)(1486-1497)

 

(50)

取著法、非取著法

 

(51)

已取著法(parāmaṭṭhā dhammā)、不已取著法

 

(52)

取著相應法、取著不相應法

 

(53)

是取著法而已取著、是已取著法而非取著

 

(54)

是取著不相應法而已取著與不已取著

以上五種是取著類(Parāmāsa-gocchaka)(1174-1184)(1498-1507)

 

(55)

有所緣法、無所緣法

 

(56)

心法、非心法

 

(57)

心所法、非心所法

 

(58)

心相應法、心不相應法

 

(59)

心相雜法(cittasasaṭṭhā dhammā)、心不相雜法

 

(60)

心等起法、心不等起法

 

(61)

心俱在法(citta-sahabhuno dhammā)、心不俱在法

 

(62)

心隨轉法、心不隨轉法

 

(63)

心相雜等起法、心不相雜不等起法

 

(64)

心相雜等起俱在法、心不相雜不等起不俱在法 [199]

 

(65)

心相雜等起隨轉法、心不相雜不等起不隨轉法

 

(66)

內法、外法

 

(67)

所造法(upādā dhammā)、非所造法(大種)

 

(68)

已取法(upādiṇṇā dhammā)、不已取法。

以上十四種是大中間二法(Mahantara-duka)(1185-1212)(1508-1535)

 

(69)

(74)如取法、非取法等漏類。

以上六種是取類(Upādāna-gocchaka)(1213-1228)(1536-1547)

 

(75)

染法、非染法

 

(76)

有染法(sakilesikā dhammā)、無染法

 

(77)

已染法(sakiliṭṭhā dhammā)、不已染法

 

(78)

染相應法、染不相應法

 

(79)

是染法而有染、是有染法而非染

 

(80)

是染法而已染、是已染法而非染

 

(81)

是染法而染相應、是染相應而非染

 

(82)

是染不相應法而有染,與無染。

以上八種是染類(Kilesa-gochaka)(1229-1253)(1548-1563)

 

(83)

見斷法、非見斷法

 

(84)

修斷法、非修斷法

 

(85)

見斷因法、非見斷因法

 

(86)

修斷因法、非修斷因法 [200]

 

(87)

有尋法、無尋法

 

(88)

有伺法、無伺法

 

(89)

有喜法、無喜法

 

(90)

喜俱法、喜不俱法

 

(91)

樂俱法、樂不俱法

 

(92)

捨俱法、拾不俱法

 

(93)

欲界法、非欲界法

 

(94)

色界法、非色界法

 

(95)

無色界法、非無色界法

 

(96)

繫法(pariyāpannā dhammā)、不繫法

 

(97)

出法(niyyānikā dhammā)、不出法

 

(98)

定法、不定法

 

(99)

有上法、無上法

 

(100)

有諍法、無諍法

以上十八種是後二法(Piṭṭhi-duka)(1254-1295)(1564-1599)

 

二、經之論母 四十二門

 

(1)

明分法(vijjābhāgino dhammā)、無明分法

 

(2)

電光喻法、金剛喻法

 

(3)

愚法、賢法 [201]

 

(4)

黑法、白法

 

(5)

苦行法(tapanīyā dhammā)、不苦行法

 

(6)

增語法、增語道法

 

(7)

詞法、詞道法(niruttipathā dhammā)

 

(8)

施設法、施設道法

 

(9)

名、色

 

(10)

無明、有愛

 

(11)

有見、無見

 

(12)

常見、斷見

 

(13)

邊見、無邊見

 

(14)

前際見、後際見

 

(15)

無慚、無愧

 

(16)

慚、愧

 

(17)

惡言、惡友

 

(18)

善言、善友

 

(19)

入罪善巧、出罪善巧

 

(20)

入定善巧、出定善巧

 

(21)

界善巧、作意善巧

 

(22)

處善巧、緣起善巧

 

(23)

處善巧、非處善巧 [202]

 

(24)

質直、柔和

 

(25)

堪忍、可樂

 

(26)

和順、承迎

 

(27)

不護根門、食不知量

 

(28)

能護根門、於食知量

 

(29)

失念、不正知

 

(30)

念、正知

 

(31)

思擇力、修習力

 

(32)

止、觀

 

(33)

止相、策勵

 

(34)

策勵、不散亂

 

(35)

缺戒、缺見

 

(36)

具戒、具見

 

(37)

淨戒、淨見

 

(38)

淨見、如見勤勵

 

(39)

可恐怖之恐怖、恐怖者之如理勤勵

 

(40)

於善法不喜足、於勤勵不遮止

 

(41)

明、解脫

 

(42)

盡智、無生智(1296-1367)

 

 

 

 

[203] 於論之論母,在三法門與二法門有重複者而非組織性的。於經之論母所論述的,大部分來之於巴利長部的《眾集經》(Sagīti-suttanta D. 33)之二法(名色二法以下的大部分),因此與有部的《集異門足論》之二法有一致者多。

以下於本文,依項目將全部分為一五九九項目,依以上的論母之順序作說明。最初的二品是依善法、不善法、無記法之三法分類而說明色心。略述各品如次。

 

 

第一 心生起品(Cittuppādakaṇḍa)(一∼五八二項目)

說三界出世間之八十九心及相應之心所法。將八十九心表示之則如次。

A.善心 二十一

 

i.善欲界心(八)

 

(1)

喜俱智相應(無行)心(somanassasahagata-ñāṇasa-mpayutta[-asakhāra] citta)

 

(2)

喜俱智相應有行 (4)

 

(3)

喜俱智不相應(無行)心

 

(4)

喜俱智不相應有行心

 

(5)

捨俱智相應(無行)心

 

(6)

捨俱智相應有行心

 

(7)

捨俱智不相應(無行)心

 

(8)

捨俱智不相應有行心

 

ii.色界善心(五)

 

(1)

初禪 [204]

 

(2)

第二禪(5)

 

(3)

第三禪

 

(4)

第四禪

 

(5)

第五禪

 

iii.無色界善心(四)

 

(1)

空無邊處

 

(2)

識無邊處

 

(3)

無所有處

 

(4)

非想非非想處

 

iv.出世間善心(四)

 

(1)

初道(須陀洹向)

 

(2)

第二道(斯陀含向)

 

(3)

第三道(阿那含向)

 

(4)

第四道(阿羅漢向)

B.不善心 十二(欲界)

 

(1)

喜俱見相應(無行)心

 

(2)

喜俱見相應有行心

 

(3)

喜俱見不相應(無行)心

 

(4)

喜俱見不相應有行心 [205]

 

(5)

捨俱見相應(無行)心

 

(6)

捨俱見相應有行心

 

(7)

捨俱見不相應(無行)心

 

(8)

捨俱見不相應有行心

以上八心是貪欲心。

 

(9)

憂俱瞋恚相應(無行)心(domanassasahagata-paigha-sampayutta-citta)

 

(10)

憂俱瞋恚相應有行心

以上二心是瞋恚心

 

(11)

捨俱疑相應心

 

(12)

捨俱掉舉相應心

以上二心是愚痴心。

C.無記心 五十六 無記心有異熟(vipāka)與唯作(kiriyā)。

 

C1.異熟心 三十六

 

i.欲界善異熟心(一六)

 

(1)

眼識

 

(2)

耳識

 

(3)

鼻識

 

(4)

舌識

以上捨俱。[206]

 

(5)

身識(樂俱)

 

(6)

意界(捨俱)

 

(7)

意識界(喜俱)

 

(8)

意識界(捨俱)

以上八心(6)是無因(ahetuka)。

 

(9)

(16)八種之名稱與欲界善心同樣,以上八心是有因。

 

ii.色界異熟心(五)

 

(1)

(5)初禪乃至第五禪。

 

iii.無色界異熟心(四)

 

(1)

(4)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iv.出世間異熟心(四)

 

(1)

(4)初道異熟(須陀洹果)乃至第四道異熟(阿羅漢果)。

 

v.不善異熟心(七)

 

(1)

眼識

 

(2)

耳識

 

(3)

鼻識

 

(4)

舌識

以上捨俱。

 

(5)

身識(苦俱)

 

(6)

意界(捨俱)[207]

 

(7)

意識界(捨俱)

以上七心無因。

 

C2.唯作心(7) 二十

 

i.欲界唯作心(8)(十一)

 

(1)

意界(捨俱)

 

(2)

意識界(喜俱)

 

(3)

意識界(捨俱)

以上三心是無因。

 

(4)

(11)八種之名稱與欲界善心同樣,以上八心是有因。

 

ii.色界唯作心(五)

 

(1)

(5)初禪乃至第五禪。

 

iii.無色界唯作心(四)

 

(1)

(4)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大致以上為八十九心,但出世間的八心各有初禪乃至第五禪故成為四十心,則合計成為百二十一心。

本論所說,將地遍(pahavī-kasia)乃至白遍(odāta-kasia)之八遍處及初二勝處(abhibhāyatana)配當於全五禪;第三乃至第六勝處、初三解脫、十不淨觀配當於初禪,慈悲喜之三無量配當於初四禪,捨無量配於第五禪 [208]。各禪再與苦遲通行等四通行及小小所緣等四所緣組合而成十六,然後配當於上記諸法,所以諸禪心之數極多。又說三界善心的各個與四增上,劣中勝等組合之二十種,於出世間心則在諸禪之上配當空、無相、無願等三解脫門故,八十九心若分析至細部時也成為無量。

以上的諸心與各各心所法相應,而現在將於欲界善心的最初的說明法,揭示則如次。

何法是善?是喜俱智相應而以色、香、味、觸、法為所緣的欲界善心生起時,有觸、有受、有想、有思、有心、有尋、有伺、有喜、有樂、有心一境性、有信根、有精進根、有念根、有定根、有慧根、有意根、有喜根、有命根、有正見、有正思惟、有正棈進、有正念、有正定、有信力、有精進力、有念力、有定力、有慧力、有慚力、有愧力、有無貪、有無瞋、有無癡、有無貪欲(anabhijjhā)、有無瞋恚(avyāpāda)、有正見、有漸、有愧、有身輕安、有心輕安、有身輕快性(9) (kāya-lahutā)、有心輕快性、有身柔軟性、有心柔軟性(citta-mudutā)、有身適業性(kāya-kammaññatā)、有心適業性、有身練達性、有心練達性(citta-pāguññatā)、有身直性(kāyujjukatā)、有心直性、有念、有正知、有止、有觀、有策勵(paggāho)、有不散亂、或於其時有其他(10)的緣已生(paicca-samuppannā)的無色法。

即於欲界第一善心有五十六心心所法相應,除去心法及重複則心所法是二十九法。然後在本書對此五十六法之各個作定義說明,或作分類差別。其他的欲界善心也是或從第一心減慧、或減喜、或減慧與喜,其他則相同。在出世間,則加上正語、正業、正命,並且於初善心加未知當知根,第四果心加具知根,其餘六心加已知根。在不善心第一說述邪見、邪思惟、邪精進、邪定、無慚、無愧、貪、癡、散亂等不善心所,第九、第十心有瞋,第十一心有疑,第十二心有掉舉。

如上除去重複之後的一切心所法,於善法加二十九 [209],出世間加三(正語等),不善有新的八(見、無慚、無愧、貪、痴、瞋、疑、掉舉)故,合計四十法,較後世所確定的五十二法少了十二法。

第二 色品(Rūpakaṇḍa)(五八三∼九八○項目)

首先有可說是入色品的序的一項。

何法是無記?善不善之異熟的欲界、色界、無色界、不繫之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及非善、不善、業異熟之唯作,並一切色與無為界。此等諸法是無記。此中,云何是一切色?是四大種與四大種所造色。此謂一切色。

然後將一切法分類為一法乃至十一法而說明。這些的分類,首先以論母列舉,然後作廣說定義。依論母列舉如次。

一法色,四十三種(依論之論母的二法門者多)

二法色,百四種(依論之論母二法門中的,及根、大種、表色、ㄡ荂B遠近、基(11) (vatthu)、處、界等分類)

三法色,百三種(一法、二法中的組合)

四法色,二十二種(前之組合)

五法色乃至十一法色,各一種

後世,南傳上座部將色法分為二十八種,但於本論,與心所法的場合同樣,不曾除去色法的重復而加以整理。若將此整理時,二十八種色全部可以在二法色中找到。所謂二十八色是如次:

a.四大種(四)地、水、火、風(大種色)[210]

b.所造色(二四)眼、耳、鼻、舌、身(淨色)、色、聲、香、味(境色)(12)、女根、男根(性色)、心基(13) (hadaya vatthu心色)、命根(14(命色)、段食(食色)、虛空(差別色)、身表、語表(表色)、色輕性(rūpassa lahutā)、色軟性(rūpassa mudutā)、色適業性(rūpassa kammaññatā)(變色)、色積集(rūassa upacaya)、色相續(rūpassa santati)、色老性(rūpassa jaratā)、色無常性(rūpassa aniccatā)(相色)。

第三 總說品(Nikkhepakaṇḍa)(九八一∼一三六七項目)

以上二品係以善等之三性門為基準而說明心心所及色法,而在本品則依三性門以下百二十二門的論之論母、四十二門的經之論母說明一切法。

何法是善?三善根──無貪、無瞋、無痴──其相應之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其等起之身業、語業,此等諸法是善。

此係本品最初的一段,如此依順序進行說明。以見斷法為身見、疑、戒禁取之三結,修斷法為貪瞋癡及相應之心心所法、等起之表業,此與有部等比起來較為幼稚。

第四 解義品(Aṭṭhakathākaṇḍa)(一三六八∼一五九九項目)

在本品除去經之論母,只說論之論母,而其說明法與於前品的不同。將最初的例揭示則如次。 

何法是善?在四地之善,此等諸法即是善。何法是不善?十二之不善心之生起,此等諸法即是不善。何法是無記?於四地之異熟,於三地之唯作無記、色及涅槃,此等諸法即是無記。

[211] 如上,主要是以界地說明。依註釋書則係舍利弗因不能觀察前述總說品之略要的一弟子而說示本品(15)

 

附記《法集論》的特徵

一、總說

《法集論》是巴利七論的基本,也可說是綜合。那埵魚捖′ㄓ局蛂A以對應於佛教作為存在而立的五位說(色、心、心所、心不相應、無為)為中心而說明。而在巴利佛教不將心不相應法作為獨立法而說,他派作為心不相應法的,在巴利則含攝於色法及心所法之中的場合也有。至於無為法,在巴利只把涅槃作為無為,而異於說一切有部的三無為(擇滅=涅槃、排擇滅、虛空),或法藏部的《舍利弗阿毘曇論》中的九無為(智緣盡=涅盤、非智緣盡、決定、法住、緣(起)、空處智、識處智、不用處智、非想非非想處)。

又在巴利論藏異於他派的論書,將重點置於論述作為心識的心、心所。那就是將心之種類遍及三界、出世間而分類為八十九或百二十一。如此詳細的心的分類是他部派全然沒有的。此分類中,他部派未說的要素是,將禪依佛教一般也作為四禪,但為了使禪的心的動態更一層明瞭而把在有尋有伺之初禪與無尋無伺的第二禪之間的無尋唯伺之中間禪獨立,然後將此加入成為五種禪,此點異於他派。

又於心之種類之中加入唯作(kiriyā)。所謂唯作說明為karaamatta(只有作用),唯作之語係不存在於阿含經以及他部派或大乘佛教,是巴利獨特的。

所謂唯作非善惡也非善惡之報果(異熟)[212],是無記的,其作用有a無記的認識作用,與b超越善惡的阿羅漢在三界的慈悲活動所展現的二種。唯作之語最初出現於巴利論書之前階段的《無礙解道》中,在本書只有說認識關係的唯作,未言及於阿羅漢的唯作故,此是說八十九心的《法集論》為初出。

如此加上五種禪與唯作心,則心的種類成為八十九種(或百二十一種),將此分類表示則如次: 

善心(21)

欲界(8)、色界(5)、無色界(4)、出世間 (4)或分為五種(20)  

不善心(12)

只有欲界  

 

無記心(56)

A異熟心(36)

B唯作心(20)

 

A@@@B@@@C

A@@@B@@@@C

A異熟心(36)

善異熟(29)

欲界(16)〔無因(8)、有因(8)〕

色界(5)、無色界(4)、出世間(4)

或分為五種(20)

不善異熟(7)

無因、欲界
 

A@B@C

B唯作心(20)

欲界(11)〔無因(3)、有因(8)〕

色界(5)、無色界(4)

《法集論》本身無如此明確的整理,也沒有所謂八十九心或百二十一心之語。於說色界及出世間之禪的場合也必併舉四禪說與五禪說,作為修禪之方法的十遍處、八勝處、四無量、不淨觀等,以苦樂遲速之四通行用小大無量等之所緣而修行等,記述極其複雜多岐的具體的方法。[213] 又關於出世間的悟境也說無相、無願、空之三三昧(三解脫門)。

如此以無數的方法修行禪定故,可知禪定心有無量無數的,也成為禪定以外的一一之心也分為無數,可知八十九心及百二十一心只不過是最簡單的類型而已。

又此中有作為善惡之異熟的前五識及認識關係之異熟及唯作之意根及意識,而認為這些認識關係的諸識全無因,其他的三界、出世間之心則有因。此處所謂的因(hetu)也稱為根(mūla)是貪瞋痴三不善根(因),無貪、無瞋、無痴三善根(因)或三無記根(因)的意思。在此無餘裕可記述其一一,只能說上二界及出世間的善、無記心皆具備三因,欲界的善、不善、無記心之中善與無記之心皆有無貪、無瞋之二因,但智不相應心缺無痴。又十二不善心皆有痴,貪不相應的四心無貪,瞋則唯瞋相應之二心有。又所謂智不相應或貪不相應或瞋相應,若以同一名而二心並列是表示有無行(asakhāara)與有行(sasakhāra)的差別,所謂無行是指善惡之行為不需努力而易行的強力之心,所謂有行係指以自他之力始能行動的弱心的意思。

其他,認為於三界異熟心之中有所謂結生心(paisandhi-citta),成為其人出生於其生的最初之心。此心成為其人的基礎心,成為其生涯同一的。而此結生心之型,即有因心具有欲界八、色界五、無色界四;無因心具有欲界之善異熟一、不善異熟一,合計十九心。又認為不善異熟係惡趣有情心,而無因善異熟為人趣之痴呆等。如此之事,論書本身無記載,係由其註釋書得知的。

 

 

二、色法與論母

以上係以成為《法集論》之主體的第一品「心生起說」為中心而概說在巴利佛教的心識的存在方式,[214] 而在此想就本論第二品的色法與第三品的論母(mātikā)概說作簡單的解說。

佛教本來以人生為問題,以離流轉輪迴而到達還滅解脫的聖悟及涅槃的修行努力為目的。其場合的迷悟及染淨皆是精神上的心識的問題,不太以物質上的色法作為問題。只是因為人不僅是精神,也具有精神住宿的肉體,若不考慮肉體及五官及成為其對象的色聲香味觸等物質,則不能完全地說明迷悟染淨的問題,所以物質上的色法也加在佛教的教學中來了。

關於佛教的教學,原始佛教以來乃至於部派佛教時代的諸論書,成為重要的教理而被採用的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諦、十二緣起、四禪、四無色、四念處、四神足乃至七覺支、八正道等,其中不僅是精神連肉體及物質也有關係故,隨著心識連色法也成為阿毘達磨的研究問題。諸部派的論書對於存在,以心法、心所法、色法、無為法等來說明就是其緣故。

在《法集論》第二「色品」(Rūpakaṇḍa)的最初列舉標目一法乃至十一法的色聚作為色法的論母。而一法色有四十三種,二法色有七十五,三法色有十九,四法色有二十二,五法以下至十一法各揭出一種。這些列舉之中,在巴利佛教可以見到作為色法說明的二十八種色中之二十七種。那堣]是同樣重複的多,全無作為色法而整理,所有色聚雜然列舉。

若嘗試將色法二十七種從上面列舉之中取出,則二法集中有:

1眼、2耳、3鼻、4舌、5身(以上是五根)

6色、7聲、8香、9味、10觸(以上是五境)

11命根、12女根、13男根

14身表(kāya-viññatti)

15語表(vacī-viññatti) [215]

16虛空界(ākāsa-dhātu)

17色輕性(rūpassa lahutā)

18色軟性(rūpassa mudutā)

19色適業性(rūpassa kammaññatā)

20色積集(rūpassa upacaya)

21色相續(rūpassa santati)

22色老性(rūpassa jaratā)

23色無常性(rūpassa aniccatā)

24段食(kabalīṅkāra āhāra)

之二十四種,又五法聚中含有地、水、火、風四大種。於前面二十四加上此四種則成為二十八種,而其實在巴利佛教認為地、火、風三大與五境中之10觸(phoṭṭhabba所觸)是同一,因此除去此觸的二十七種成為《法集論》之所說。

順便一提,在後來的巴利佛教,於此二十七加上心之所依的心基(hadaya-vatthu心臟)成為二十八種,關於心基,在《彌蘭陀王問經》(Mil. 281)初出,論的註釋書等(DhsA. 257, 264)也有說及,而作為獨立的色法而列舉則可能是從佛音的《清淨道論》等綱要書那時開始的。

上記的巴利佛教之色法中,在他派之論書不作為色法的極多。除了四大種及五根五境以外,在他派不認為是色法,代之以設立無表色(正語、正業、正命等)為「法處所攝之色」,但在巴利佛教則不認為此是色法,而加入於心所法之中。又命根在他派視為心不相應法,但在巴利則不立心不相應法,而將命根視為有色法與心所法兩者之點也是與他派有差異。又巴利的色法之若干類似此的 [216],在有部則視為心不相應法之場合也有。

 

三、概說品(論母之說明)

以上「色法品」完了,其次當移至《法集論》的第三「概說品」(Nikkhepa-kaṇḍa)之介紹。

此係解說在第一「心生起品」之前,於卷首揭示的「論母」(Mātikā)即「論之論母」(Abhidhamma-mātikā)三法二十二門、二法百門計百二十二門,與「經之論母」(suttanta-mātikā)四十二門的。

「論之論母」是在巴利論書一貫所使用的,於此三法二十二門與二法百門就可視為與巴利論書作為問題的蘊、處、界、締、緣起、根、禪定、業報、修道、証果等所有的教學有關係。

例如,三法第一的善、惡、無記三性門,與二法最初的1∼6之因二法都共同與無貪、無瞋、無痴三善根(三善因),貪、瞋、痴三不善根(三不善因),三無記根(三無記因)有關係的。其他的三法及二法也都與種種教法有關係,一一說明則費事故,想簡單地以表揭示此等。  

教學

三法(22)

二法(100)

善惡業

一、善惡業三性

1—6因二法

苦樂受

二、苦樂受cf.七

cf.89—92喜樂捨俱

業報

三、異熟三法

cf.93—96三界繫、不繫

煩惱類

四、已取三法

五、已染三法

14—19漏性、20—25結性、26—31縛性、

32—37暴流性、38—43軛性、44—49蓋性、

50—54執取性、69—74取性、75—82煩惱性

禪定

六、尋伺三法

七、喜樂捨俱

87—88尋伺 [217]

89—92喜樂捨

行道

八、見修斷cf.一六

九、見修斷因

83—84見修斷

85—86見修斷因

凡聖(迷悟)

一○、流轉•還滅等

一一、學•無學等

82世間•出世間

93—96、100三界•

出世間

大小

一二、 一三、小•大•無量等

 

上下

一四、劣•中•勝三法

99有上•無上

決定

一五、正定•邪定等

98正定等

修道

一六、道緣等

97出道(niyyānika) cf.7

有緣(sappaccaya)等

三世緣

一七、已起•未起等

一八、一九、三世與所緣

 

內外

二○、二一、內外等與所緣

66內外二法

色法

二二、有見有對等

9—11有見有對色、

cf.13所識

心•心所法

 

55—65心、心所、相應、相雜、俱在、隨轉

無為法

 

8有為•無為二法

在此百二十二門的解釋,對其一一作了詳細的說明。那是如於前述,對於因之語說有善、惡、無記之三因(三根),對於二法中的漏(āsava(14)∼(19))說有欲、有、見、無明之四漏,對於結(saññojana(20∼(25))說有欲貪(kāmarāga)、瞋恚(paigha)、慢(māna)、見(diṭṭhi)、疑(vicikicchā) [218]、戒禁取(sīlabbata-parāmāsa)、有貪(bhava-rāga)、嫉(issā)、慳(macchariya)、無明(avijjā)的十結,對繫(gantha(26)∼(31))說有貪(abhijjhā)、瞋(vyāpāda)、戒禁取、此實住著(ida-saccābhinivesa)之四身繫(kāyagantha),對於煩惱(kilesa(75)∼(82))說有貪、瞋、痴、慢、疑、見、惛沈(thīna)、掉舉(uddhacca)、無慚(ahirika)、無愧(anottappa)之十煩惱事(dasa-kilesa-vatthu),並對此等一一加以詳細說明。此等之說明依據於共通於巴利初期論書的論式定義法。

接在論之論母百二十二門之說明之後,對於經之論母四十二門也是同樣依論式定義法加以說明。

 

四、「解義品」及巴利佛教學說的特徵

在第四品「解義品」(Aṭṭhakathā-kaṇḍa),係將於第一品所述心生起八十九心等及第二品所說的二十七種色法及無為界(涅槃)等,在巴利佛教所說的心、心所、色法、無為法等一切法,與作為「論之論母」的三法二十二門、三法百門合計百二十二門如何關連,作了具體的指示。那是簡單地說明百二十二門之一一相當於「心生起品」及「色品」的那一部分,所以若無善於把握前二品之內容,則無能了解此說明。據於這點,亦可視為此「解義品」係答應於對巴利佛教教學的理解之考試的問題。

以上已介紹完了《法集論》全卷。本書可說是將巴利七論的要點整理之總論。然後,雖前面多少有提及之點,以下想將巴利佛教之教說與其他部派之學說不同的特異之點以條目式地指出,希望能作為此方面的學者之參考。

一、將心分為前五意識與第六意識之事,在《阿含經》於十八界之中作為六識界而說明,但將意界作為心識加入心作用之中而論的,在巴利以外的部派見不到。只是後世的大乘之唯識說作為所謂末那識(manas)的第七識而說明 [219],較近於巴利佛教的意界,但兩者之間似乎無直接關係。無論如何在巴利將有認識作用的意界作為三心(異熟二、唯作一)設置於八十九心中。

二、在巴利,以唯作(kiriyākaraamatta唯有作用)的概念作為認識作用等。如上述,此語始出於論書之先驅《無礙解道》中,在此作為認識關係之心,而在《法集論》則作為認識作用之外,還作為如來,阿羅漢等漏盡者遊戲三界行教化活動之心。那是因為無意識善惡故,屬於無記,但實際上可說是超越善惡的究竟善。在巴利作為無記的,在心識有異熟(善惡的果報)與唯作,唯作心在認識關係的八十九心中占有三心(意界一、意識界二),漏盡者的唯作心在三界有十七心。唯作的概念,在其他部派與大乘佛教皆無,係巴利佛教獨有的特色。

三、在巴利佛教,作為色界禪心的也有採用原始佛教以來一般佛教所說的四禪說,而為了詳述禪定心,使於初禪與第二禪之間的中間禪(無尋無伺心)獨立而說五種禪,在八十九心,色界的善心、異熟心、唯作心皆屬於五種禪。又出世間的四向四果的八無漏心也各分為五種成為四十心,將八十九心的八心數為四十心而作為百二十一心也是由來於五種禪說。如此之說在其他部派全無。

四、又於八十九心說,依於因(hetu=根mūla)而區分。所謂因是善惡等之三因(三根)即貪•瞋•痴三不善因、無貪•無瞋•無痴之三不善因,以及三無記因。八十九心係由無因之無因心與善惡等之有因的有因心而成。有因心又各各區分為一因的、二因的、三因的。如此具體的區別也是他部派沒有而巴利獨特的。

五、在巴利佛教,於八十九心中,有認識作用的前五識及意界、意識界等都是無記是無因心;而在說一切有部及大乘唯識則說前五識也有善惡。

六、在巴利,出世間的四向四果是有無漏的因果關係的緣故[220],將作為無漏善之四向的報果的四果視為無漏之異熟,而將四果作為異熟,似乎是他部派沒有。

七、在巴利佛教,作為無為法的只有說涅槃界,而他部派有三無為(有部說)、六無為(唯識說)、九無為(《舍利弗毘曇》等說)等種種說,巴利的涅槃界之無為屬於與善惡無關係的純粹之無記,而在有部則認為擇滅無為的涅槃界是勝義善的最高善。

八、在巴利佛教不將煩惱與不善區別,而認為所有煩惱都是不善;在說一切有部則煩惱有不善與有覆無記二種,不善要受其報果,但無覆無記的煩惱非不善故不受報果(異熟)。煩惱論有部較巴利詳細。

九、關於色法,在巴利認為色法(物質)都是無記,色法沒有善惡;其他的多數部派,因為於色法中加上「法處所攝色」(無表色)故,認為有善惡及染淨。

巴利佛教認為身語之表是色法,而在那媕H伴著善惡的意思,唯有意思成為思(cetana)的心、心所造作善惡業,身語之表係無記的物質,絕對不成為善惡。又成為其身語之習慣力的無表業(無表色),在巴利是不認同,而認為習慣力都是精神上的心、心所。

例如巴利以外的諸派,認為八正道中的正語、正業、正命是成為身語善業之習慣力的無表色,此是善淨的色(物質),又相反的成為惡業的邪語、邪業、邪命則成為身語之惡業的習慣力是邪惡的無表色。以上的善惡的無表色又稱為善戒、惡戒或善律儀、不善律儀,如此說無表色具有善惡染淨,而巴利佛教則對此不認同。

如前述,巴利佛教雖說身語之表是色法,但是屬於與善惡無關係的無記。又正語、正業、正命等在巴利認為是精神上的心所法,即離(virati)之三心所。身語之物質只不過是與離之心所等起(同時隨伴)而已。因這些點巴利佛教與他部派不同 [221]。順便一提,經部系的《成實論》不認為無表為色法(物質)而加入於心不相應法中,又唯識也有將無表視為精神的傾向。此與後來的大乘戒有關連。

依據以上九條指出巴利佛教與其他佛教諸派不同的特異,而其他微細之特異點則想省略掉。詳細請參照後述的《論事》(Kathāvatthu)所介紹諸部派之學說的異點。



(1)   Sammohavinodanī, pp. 43, 105, 290, 410, 465, 479

(2)   括弧內的數字表示上記諸法有說明之項目的號碼。

(3)   PTS刊本欠(48)「是蓋法而蓋相應,是蓋相應法而非蓋」之項,此顯然是脫漏。

(4)   有行(sasakhāra)係指由其他之影響而作用,即他律性的。無行是不待其他之力,係自律性的。

(5)   第二禪是無尋無伺定,在有部等稱為中間禪。第五禪是相當於有部等的第四禪。在本論說及四禪法與五禪法,後世則以五禪法為主。

(6)   所謂因是指無貪、無瞋、無痴之三善根,三無記根,貪、瞋、痴三不善根,無具有此根之任何一根的稱為無因。無因心在八十九心中屬於異熟十五、唯作三共計十八種心。

(7)   關於唯作心(kiriyā-citta),於《無礙解道》之解說中已說明。

(8)   第一唯作心為前五識、第三唯作心為第六識生起初剎那之轉心(āvajjanacitta) 成為喚起注意作用。第二唯作心則為佛及阿羅漢笑時之心。第四以下唯漏盡者生起的。上二界的唯作心也同於此。

(11)    所依。如作為眼識之所依的眼根,乃至作為意識之所依的心基。這些被認為是基色(vatthu-rūpa)

 

(12)    於境色不立觸乃係因為觸不外是地、火、風之三大種。[222]

(13)    說作為心之所依有色法。但對於心基,諸論書無明示,於註釋書始作說明。

(14     )在巴利佛教,命根有心所法與色法二種。色命根(rūpa-jīvitindriya)與非色命根(arūpa-jīvitindriya)

(15)      Atthasalinī, p.410.